A. 浙江 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B. 浙江 失业保险金缴纳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
浙高法民一〔2015〕9号
十四、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失业保险为由主张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是否需要审查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条件?
答:城镇职工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失业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参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审查劳动者如正常缴费是否满一年以及是否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农民合同制职工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失业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参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劳动者是否连续工作满一年。对符合前述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 浙江杭州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参保未满1年不发失业金杭州市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按照相同缴费时间的按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确定,每满八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照8个月计算。目前杭州市区城镇居民失业金1176元/月,满一年的发2个月失业金,一年以上部分,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D. 浙江省最新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
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5%;(根据行业确定)个人缴费比例:0%。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农村户口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
E. 浙江五险个人交多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你自己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4%,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7%,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以上各地大致如此,由于地区原因会略有不同。缴费标准,是以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5)浙江省直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涵盖五大险种,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等进行确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养老保险单位所缴的20%,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所缴费用的8%部分,则进入个人账户。
F. 浙江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杭州市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挺简单的,一共有四条。第一就是要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费满1年。第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是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第四是本人还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需要提醒失业人员的是,办理失业登记必须是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了失业登记,每月还要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如果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又没有正当理由,就被认为是重新就业,就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
实际上,失业保险待遇还包括多项保障,《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大病医疗保险的,可以向经办机构提出补助申请,经核实,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百分之十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大病医疗保险的,按照本人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因患病住院,负担医疗费确有困难的,本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经办机构提出补助申请,经核实,给予一次性的医疗费补助,按其住院医疗费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医疗费补助,累计补助限额为8000元。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在医疗补助金中列支。
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抚恤标准,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链接近两年失业保险增幅·2005年12月1日起,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469元/月,与原来的434元相比,增加了35元,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2006年9月起,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25元/月,与原来的469元相比,增加了56元,提高了12个百分点。
G. 失业保险个人怎么交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