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保险可以不交吗工作多的不可能轻易失业的.交了我们不是浪费了吗
失业保险不可以不缴纳,即使你单位没有失业风险,也要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即使你一辈子都不失业,也要个人缴纳失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全部进入统筹,在某个企业,某个个人,是属于一种浪费,但是也许终身不能享受失业保险,但是,一个人,缴纳了失业保险,即使不失业,也是一种幸事,你愿意缴纳了失业保险,让你失业,去享受失业保险金吗,当然不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还是缴纳了,不要失业的好,因为失业,会给家庭,个人带来生活上的困境,
㈡ 单位或个人可不可以不买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至于失业保险金有多少,还需根据实际缴费情况来决定。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㈢ 有谁知道缴纳五险,其中失业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自己再缴纳一部分和自己不缴纳的区别是什么
城镇户籍人员需要交纳失业保险金,农村户籍人员不交纳失业保险金。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城镇户籍人员失业后,可以参照缴费年限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达到规定的领取时限或者再次工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失业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失业后,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数额低于城镇户籍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后,不享受失业保险医疗待遇。
㈣ 什么情况下个人可以不交失业保险
你的情况可以理解,但失业保险是不能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因为它是单位全额交费的,不需要个人承担。
㈤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了个人没缴纳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㈥ 失业保险 个人部分 缴与不缴有什么区别。。。
农村户口个人不缴,但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低很多。
城镇户口个人必须缴纳,否则就不能参保也就不能享受待遇了。
㈦ 农村户籍的个人不交失业保险,企业要补个人的那部分吗
农业户籍不享受失业保险金,因此也就无需缴纳,单位、个人都不需缴纳,x就是个叉和o一样。
㈧ 失业保险单位交了,个人没交,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原规定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补助金。
㈨ 失业保险单位交了,个人没交,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单位交了,个人是不可能不交的,失业保险分为单位和个人两个部分,由单位负责申报缴纳的,单位缴纳时是同时计算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一起缴纳的,个人部分是从工资内扣的。一般要缴纳满一年办理好相关手续才可以领取
㈩ 可不可以不交失业保险
办理部门: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城镇失业保险个人不交扩展阅读: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