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单转让有效吗
保单一经转让,保险人与原投保人的关系,即灭失,新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关系随即建立。 ... 保险合同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
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效力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这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而非保险人,通常又称为保险合同转让,或保单转让。
保单转让后的合同效力
保单转让与合同效力的关系:有两种情况,视合同而定。
(1) 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否则失效;
(2) 若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和转让而自动转移,不须经保险人同意。如寿险,运输保险。保单一经转让,保险人与原投保人的关系,即灭失,新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关系随即建立。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指: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的约定事项。
变更的内容
(1) 被保险人地址;
(2) 标的数量;
(3) 标的品种、价值、存放地点;
(4) 保险期限、金额;
(5) 保险责任范围;
(6) 运输合同中的航程、航行期。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程序
(1)投保人向保险人及时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
(2)保险人进行审核,若需增加保险费,则投保人应按规定补交,若需减少保险费,则投保人可向保险人提出要求,无论保险费的增减或不变,均要求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
(3)保险人签发批单或附加条款。
(三)保险合同效力变更
(1)保险合同无效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3、自始无效与失效。
(2)保险合同解除
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行为。
(3)保险合同复效
保险合同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责任。例: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由此中止的合同可以复效。
复效的法律后果: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终止
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
② 个人与个人私下签的合同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3、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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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③ 私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吗
私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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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 别人把车辆过户到我的名下,保险还是他的,签个协议,说明车辆出事和我们无关,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家庭购买或考虑购买小轿车来方便自己的出行,很多小伙伴也会购买二手车作为性价比更高的便利选择,那么就车辆过户后保险能否继续有效?对条款中哪些内容会受到车辆过户的影响?理赔时又需要什么限制?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一下车辆过户引发的拒赔案例,了解一下这其中的奥妙...
13年7月,来自江苏泰州的马某从钱某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的起亚轿车,当天便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同日也办理了保险变更手续,保险被保险人也变更为马某本人,其他保单所载条件不变。很顺利的办完后马某踏实了,谁想天有不测风云,8月份马某的儿子小马开车采取不当措施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交警队开出了责任认定,认定小马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肇事后汽车逃逸,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损,保险公司因小马肇事后逃逸为由出具了拒赔通知书,马某理赔未果,遂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保险公司认为:本次事故在车损险项下第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中明确规定,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中第八项: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一起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小马驾驶机动车不当,肇事后逃逸,违反了道交法第三十八条应承担全部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合理支持了保险公司诉求,驳回马某要求赔偿18万的诉讼请求...
一审不服,上诉二审
马某不服,上诉二审称:1.订立合同是为钱某不是马某,保险公司在变更被保险人时也未就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说明,未做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规定,免责条款未进行告知的就未告知部分不产生法律效力;2.事故认定书认定小马肇事后弃车逃逸,但实际上小马一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小马受伤自行到医院进行治疗,不是逃逸。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8万元,马某胜诉。
本案争议所在在于,马某变更保险合同后,改变车辆被保险人,但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免责事项应该再次与新的被保险人重新说明并告知,否则将不产生免责效力,这点也提醒了我们广大群众,如过户车辆后对保险变更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条款,对其中不明白的条款事项要进行了解以免出险时拒赔。
理
⑤ 不是本人签名的保险合同有效吗
不是本人签名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要先看您的保险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
一、如果是财产保险合同,只要投保人是本人签字,就是有效的。投保人是指出钱买保险的人,而被保险人是指保险保障的对象、有权取得赔偿的人。当然两者可以是同一个人。
二、如果是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是下列关系之一的,只要投保人是本人签名,被保险人非本人签名也是有效的: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但是,如果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偿条件,则必须要本人签字(除非是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
如果被保险人不属于这四类人员,非本人签字是无效的。
⑥ 个人签订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有第三方见证或者做个公证,协议才会更有法律上的效力,更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原则上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相关的规定个人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违反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还有你要注意你签订的协议要有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6)个人签的保险转让协议有效吗扩展阅读
合同的含义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此类合同是产生债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
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如买卖合同、师徒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厂与车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等。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