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风险语录,是风险提示。如果你能证明当时你确实没有签,是他人代签还是什么的,可以要求全部退款的,保险公司属于欺诈。你去保监会投诉他们,或者抓住买你保险的银行不放,不要理会保险公司的人,他们太能绕了。
② 承保风险是什么意思
保险人对承保合同的赔付比例就是承保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承保风险。由于保险公司的粗放性经营而带来的风险。如在产险承保上,只注重保费收入,而忽视承保质量,对标的物缺乏充分的分折、预测、评估、论证.而导致风险;在寿险营销上,对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调查、了解,简化必要的手续,致使被保险人状况失真,一旦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就易形成风险。
③ 保险公司扫描了我的身份证还让我签了字请问有什么危险吗
你好没有问题的是正常业务需要出示的证明,一般在购买保险和保险理赔的时候都需要提供被保险人本人的身份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④ 买保险一年了要签风险提示合理吗
从2009年起。 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
⑤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
风险管理是指面临风险才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及行动过程。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现实生活中的风险因素越来越多。无论企业或家庭,都日益认识到了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人们想出种种办法来对付风险。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风险管理一条总的原则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保障。
对纯风险的处理有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等四种方法。
(一)回避风险回避风险是指主动避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适用于对付那些损失发生概率高且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如考虑到游泳时有溺水的危险就不去游泳。虽然回避风险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但这种方法明显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表现在,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回避或应该进行回避。如人身意外伤害,无论如何小心翼翼,这类风险总是无法彻底消除。再如,因害怕出车祸就拒绝乘车,车祸这类风险虽可由此而完全避免,但将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二)预防风险预防风险是指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兴修水利、建造防护林就是典型的例子。预防风险涉及到一个现时成本与潜在损失比较的问题:若潜在损失远大于采取预防措施所支出的成本,就应采用预防风险手段。以兴修堤坝为例,虽然施工成本很高,得考虑到洪水泛滥针造成的巨大灾害,就极为必要了。
(三)自留风险自留风险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非理性”是指对损失发生存在侥幸心理或对潜在损失程度估计不足从而暴露于风险中;“理性”是指经正确分析,认为潜在损失在承受范围之内,而且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比购买保险列经济合算。所以,在作出“理性”选择时,自留风险一般适用于对付发生概率小,且损失程度低的风险。
(四)转移风险转移风险是指通过某种安排,把自己面临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通过转移风险而得到保障,是应用范围最广、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保险就是转移风险的风险管理手段之一。
风险管理和保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从理论起源上看,是先出现保险学,后出现风险管理学。保险学中关于保险性质的学说不得风险管理理论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风险管理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保险研究的深入,但是,风险管理学后来的发展也在不断促进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从实践看,一方面保险是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另一方面通过提高风险识别水平,可更加准确地评估风险,同时风险管理的发展对促进保险技术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提高认识风险的水平。概率论的发展,为加深对风险的认识、风险的量化、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计算纯保费的前提是要知道潜在损失的概率分布。实践中就是以概率论为理论基础,利用经验数据来估计事故发生的概率分布。因此,概率论是保险的数理基础。
“大数法则”是概率论中一个重要法则,它揭示了这样一个规律:大量的、在一定条件下重复出现的随机现象将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或稳定性。例如,我们知道掷一枚质量分布均匀的硬币,其正面向上的概率为0.5,但如果做50次实验,正面向上的次数很可能与期望值25次相左较大。换句话说,对该实验进行统计得出的频率(正面向上的次数除以实验次数)与客观的概率可能有较大的差距。但做一万次或更多次实验,其统计频率与客观概率相差将很小。由于“大数法则”的作用,大量随机因素的总体作用必然导致某种不依赖于个别随机事件的结果。这一法则对保险经营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保险行为是将分散的不确定性集中起来,转变为大致的确定性以分摊损失。根据“大数法则”,同质保险标的越多,实际损失结果会越接近预期损失结果。因此,保险公司可做到收取的保费与损失赔偿及其他费用开支基本平衡。
⑥ 签保险合同时,并没有签风险提示书,风险提示书是后来签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保险合同上肯定有说明
。若属你违约,那不行的
⑦ 保险业务员代签风险提示,但名字是自己签的,可以维权成功吗
业务员有木有误导,如果有,就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代理人知道代表保险公司知道,代理人行为完全代表保险公司。风险提示就是提示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收益的不确定性的,你没签,相当于不知道,而且代理人也有误导的嫌疑。应该可以 。
⑧ 买保险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
1、明确自身负担能力,量力而行我们都知道,如今很多家庭都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状况,除此之外还负担着房贷、车贷等经济压力,每一处都是开销,都需要仔细规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通过保险来承担未来风险,则需要明确计算出自身的负担能力。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目前的收支来详细计算出可以负担保费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长期保险合同时,一定要预估一下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几年甚至几十年)自己的保费承担能力,而不是仅限于眼下需要缴纳的保费。其次,我们要综合评估自己的收入稳定来源,进而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以及缴费方式(期缴还是趸缴),避免将来因为收入不足、无法缴纳保费而退保的情况发生。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无法承担保费了,难道只能选择解除保险合同了吗?虽然说要不要解除合同是我们的自由,一般情况下也不需要保险公司同意。但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能不退保尽量不退,因为解除合同至少有三点可能对我们不利:一是失去了保险保障;二是解除合同退回的钱并不是所缴纳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已承担责任一段时间的保险费(纯保费)是要扣除的,保险公司为这份退保的合同所花费的费用(附加保费)也要扣除的;三是退保后再想重新投保,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年龄过大,一些险种就不能购买了,或者是保费要增加等等。
另外,如果真的到了缴纳不了保费的地步,除了退保,我们还有其他的选择,那就是变更为其他较为合适的险种。目前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我们想要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是可以通过“保单转换”来调整保险计划。而且有的保险有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交费就可以了,有的保单有垫交保费的功能,可以选择保费自动垫交,但是等到手头富余时,别忘了去补交保费。可以通过这些方法来规避退保的损失。
2、明确自身需求,对症下药需要重点强调的是,保险产品和其他商品不同,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必须要求我们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来确定相应的产品。因此,投保前明确自身需求很重要。
第一,我们之所以想要给自己和家人买保险,无非是为了抵御风险。因此,分析和确定个人和家庭的风险和保障需求是购买保险的第一步。第二,随着我们年龄的不断增长,我们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都会不断发生着变化。因此在人身保险中,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的保险需求。我们在选购保险产品时还要根据自己的所处的人生阶段来选择。比如年轻单身时期可以考虑意外风险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更多的要考虑孩子的生活;而年纪再大一点,在保险需求上对养老、健康、重大疾病的要求可能有所增加,同时应为将来的老年生活做好安排,存储一笔养老资金。第三,货比三家选取其中最好的是我们挑选产品的基本原则。因此,在投保前,我们必须了解各种产品之间的特点和详细条款。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产品较为丰富,我们可根据自己年龄和经济等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比较。
总之,买保险绝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无论是投保前,还是投保后,我们都需要随时审视自身实际情况,配置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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