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银行贷款银行能强制买保险吗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
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还贷责任险这种类似普通人身意外险、又在费率上有所优惠的保障险种,对于那些以房产为最大资产、且又没有足额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来说,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按照贷款多少安排好房贷险,就不会因为自身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失去还贷能力,而导致所购房产因还不了贷款而被银行收回。
上海的一些银行已经不再强制要求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不过从实际支付的费率来看,对于准备买房的人而言,房贷险对于意外保险或者定期寿险而言,可以起到巧妙的替代作用。
房贷险的投保时机,是商业银行已经和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只差房贷险就可放款的时候。
我觉得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受益人不是购房贷款者本人,而是放贷银行。
买保险不是必须的不过,公积金贷款,都是要求买,这也看你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了反正商业贷款可以不买保险!
所以:银行贷款要客户强制买险不合适!
2. 去银行贷款时候,银行强制要求买的一份保险,贷款后,没能力还款,这个保险起作用
你现在管这份保险干嘛呢,贷款买的那份保险只是你贷款的这几年意外险而已跟你没什么关系。
3. 贷款时银行强制性要求买保险怎么办
银行要求保的商业险险种一般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这些就够了,你完全没有必要再加别的附加险了!
4. 银行贷款为什么要求买保险
是国家要求必须贷款的人买保险的。
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从银行方面来说,是为了化解风险,当保险合同上面的情形出现借款人无力还贷时,则由保险公司代借款人还本付息。从借款人来讲,则同样是转移风险,当身故(大病等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减免还款的负担。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按全额投保属于违规操作行为。
按规定,贷款人只要投保贷款本息即可,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投保的额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价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条”并未规定受益人是谁,而各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将受益人强制设为银行。作为财产保险合同的“房屋贷款保险”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更无权指定“第一受益人”。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一般银行贷款是没有办理保险要求的,但有的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会在贷款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办理保险的。
下面为介绍一下贷款需要的条件:提供银行有效的身份证件。银行要求的借款人年龄在20-60周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有良好的信誉资质,近期无逾期的行为。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合理的经济收入证明。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贷款的金额较大,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会在贷款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办理保险的,下面为你介绍一下贷款需要的条件:借款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原则上借款人年龄在20-60周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地区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申请人有良好的信誉资质,具有还款的意愿。在贷款带齐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有单位的工作证明。有具体的贷款用途说明。
5. 按揭车辆必须强制购买商业保险吗
通常情况下,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只有交强险,而其他险种都是可自由选择购买的。因此,在买车过程中,除交强险以外,其他保险是不受限制购买的。
在贷款买车的时候,有几类保险是必须要购买:
1、交强险。这是国家规定必须要购买的保险品种。只要借款人买车,交强险是必买保险,没有商量的。
2、第三责任险。交强险在赔偿方面,额度较低,而如果是借款人购买了第三责任险的话,出事故以后赔偿的额度相对会高不少。
3、全车盗抢险。新车购买以后,一定是当宝贝一样的疼,尤其是好车,当然是怕被偷被抢,这个时候全车盗抢险的购买就很有必要了。有了该保险的保证,借款人不用担心新车被偷被抢了。
4、车辆损失险。这是最长见的新车购买的险种之一,车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有挂上擦伤等,都可以申请理赔,减少借款人用车途中的损失。
5、不计免赔险。
6. 银行贷款要客户强制买险合适吗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 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还贷责任险这种类似普通人身意外险、又在费率上有所优惠的保障险种,对于那些以房产为最大资产、且又没有足额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来说,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按照贷款多少安排好房贷险,就不会因为自身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失去还贷能力,而导致所购房产因还不了贷款而被银行收回。
上海的一些银行已经不再强制要求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不过从实际支付的费率来看,对于准备买房的人而言,房贷险对于意外保险或者定期寿险而言,可以起到巧妙的替代作用。
房贷险的投保时机,是商业银行已经和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只差房贷险就可放款的时候。
我觉得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受益人不是购房贷款者本人,而是放贷银行。
买保险不是必须的不过,公积金贷款,都是要求买,这也看你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了反正商业贷款可以不买保险!
所以:银行贷款要客户强制买险不合适!
7. 银行强制办理按揭的客户购买保险是否合法
银行强制办理按揭的客户购买保险一般不合法。
《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担保法》第五十八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在抵押物灭失、损毁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8. 买房贷款时强制买保险违法吗
不违法,不是因为你买房而是因为你贷款
因为你的偿付能力会受各种因素影响,而买的意外险
9. 最近贷款了一套房子。办理贷款的时候被某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不买保险不给你放贷款。后来没办法我还是给了
没个银行出的购房贷款细则都不一样,你应该多去几家银行去问问,在考虑去哪家银行去贷款。
10. 银行贷款强制买保险
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按全额投保属于违规操作行为。
按规定,贷款人只要投保贷款本息即可,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投保的额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价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条”并未规定受益人是谁,而各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将受益人强制设为银行。作为财产保险合同的“房屋贷款保险”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更无权指定“第一受益人”。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