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新方法是是什么?
商业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新方法是有五种,分别是对医疗服务过程的控制、医疗服务补偿方式、无赔款优待和其他利润分享措施、健康管理机制、管理式医疗。
那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五种新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方法?
保险公司除了在理赔过程中通过严格审查来防范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外,越来越意识到要严格监控医疗服务流程,才能真正控制医疗费用,最终降低支付成本。
二、保险公司逐渐开始使用医疗服务利用审查、二次手术咨询和医疗服务使用监测等方法来控制医疗服务过程。
1、医疗服务利用评审
医疗服务利用评审是对参保人医疗服务利用必要性进行评审和评价的一种方法,是控制门诊和住院利用的常用方法。检讨的内容包括确认非急症住院的必要性,以及设定合理的住院时间。很多保险公司要求参保人在任何非急诊住院前都要取得入院证,而在住院后,参保人还必须告知相关信息,包括住院目的、预计住院时间等。然后,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住院的适当性和所需的住院时间。遇有紧急情况,参保人及其主治医生也必须在入院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以在没有住院许可的情况下降低住院费用支付水平。
2、第二外科医生的外科意见
第二外科医生的手术意见,又称第二外科意见,即保险人在审查部分手术治疗的必要性时,应当参考第二外科医生的意见,以确保手术治疗的必要性。(二)第二外科医生的意见,又称第二外科医生的意见,即保险人在审查部分手术治疗的必要性时,应当参考第二外科医生的意见,以确保手术治疗的必要性。
3.监测医疗服务的使用
监测医疗服务的使用是指保险公司监测被保险人接受的医疗服务,以确保他们得到必要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如在患者住院后通过电话和走访了解参保人住院的原因和病情的变化等。一些保险公司还派人联系被保险人的主管医生,讨论他们的治疗计划和出院日期。在外国,保险公司可以使用自己的医生和护士来监督医疗服务的使用,也可以聘请独立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或特殊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在医保业务管理上,国内一些保险公司也非常重视对参保人医疗服务使用情况的监控,一般要求销售人员入院后立即探望参保人,有时还会抽调理赔调查员到医院了解情况。
二、医疗服务补偿方式是从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制,到采用按病种付费、按人头预付、按诊断相关分类预付费用的预付制。
三、无赔款优待和其他利润分享措施是在没有发生索赔的个人或团体提供一定的保费返还,或将优待款用来向客户提供免费体检和健康保健服务等。
四、健康管理机制指由事后风险管控延伸到事前预防在内的全过程管理。
eg:定期体检、健身计划、预约专家、设立健康热线、开办保健知识讲座、编印健康知识手册管理式医疗
五、管理式医疗是将医疗服务的提供与偿付结合起来
㈡ 健康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什么
健康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因疾病所致伤残、死亡等造成的损失,为非单一风险。
㈢ .在健康保险经营实务中,保险人为了控制风险、防止逆
我都会劝妈妈控制不会有风险
㈣ 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主要有哪些
很明显啊,医疗治疗费率上涨,以及投保人群体集体健康质量下降啊,分分钟赔穿的节奏
㈤ 健康保险承担的风险是什么
带病投保,没有如实告知。另外出现重症时医生的病理的用词出现误区导致没有进行理赔等
㈥ 如何有效的控制健康保险的各种风险
风险是不以人的意识而转移的,不可控制的,健康保险是,但健康发生风险的时候带来的家庭财务危机,所以要提前将家庭的财务规划好,用保险将财务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㈦ 在健康保险中其主要经营风险除了来源于被保险人,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其后者带来的风险表现载体是
在健康保险中其主要经营风险除了来源于被保险人,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其后者带来的风险表现载体是指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栺
㈧ 结合监管规定,在投诉处理环节,保险公司如何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应立足于“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及其有限理性这一基本事实,通过监管和自我约束,减少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一)严格承保与核保管理
1.建立科学的核保规则。保险公司应建立保险险种的规则和险种的行政管理规则。关于保险产品的核保规则,就是要充分意识到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产品的特征,并据此特征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不同的核保。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保险产品核保时的特殊要求、保险产品适用人群的特点、产品销售的区域界限等。关于险种的行政管理的规则应包括:保费支付方式及形式、保单传递时间、反要约要求、合理处理签单、申请日、生效日、核保程序等。核保行政工作是否完善,工作是否仔细,影响到风险承保和经营活动,良好的核保行政规则的制定和遵循可以减少保险双方纠纷的发生.鉴于上述两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核保规则,制定核保纪律,提高核保人素质,并配套行政管理系统,使核保工作落到实处。
2.承保前选择和承保后选择双管齐下。前者解决如何选择新业务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校保与承保”。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一方面要告诫代理人员对投保人作初步的取舍,另一方面,校保人必须充分掌握资料和信息,对代理人初步筛选的投保人做出承保决定。当投保人被核保人员认为是“标准风险”时,则以标准费率签发保单,而当投保人比“标准风险”高或低时,则按统一的核保标准规范费率或微调幅度,给予相应的费率配套调整.承保后选择,主要是解决如何淘汰旧业务的问题.这是很多保险公司常常忽略的。
(二)合理定价保险产品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定价保险产品时根据以往的数据和经验,考虑预期经营成本和预计损失等因素及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利益,应做到充分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充分性,也就是公司厘定的费率能保证保险公司的保费收人大于赔款和给付支出,使公司有利可图;合理性,是指费率对广大投保人而言,是合理的,在投保人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也可与同行的类似险种费率进行比较;公平性,是指保险公司对风险程度高的投保人出立的保单费率就较高,而对风险程度小的投保人收取的费率就相应较低。
(三)建立科学的保险投资组合
在当前的保险环境下,保险投资已成为保险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何防范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成了保险公司急需解决的问题。犹太人的投资心得“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对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防范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不同项目的组合投资是保险公司投资获益的重要保证,也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险业聚集的大量资金到底如何运作才能使其产生最好的经济效益并保证安全性?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展,运作空间增大,可以使保险资金寻求较好的投资机会,并能做好各种投资组合,降低资金运作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努力使保险资金的投资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性”的有机统一。
(四)防范巨灾风险,建立利率波动准备金
应对巨灾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提取总准备金。为了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和组织经济补偿的需要,保险公司从每年利润分配后的余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总准备金,并逐笔积累,以应付巨灾发生时弥补亏损之用。严格来讲,总准备金是非人寿保险领域的准备金之一,是构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内容。在非人寿保险业务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是根据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总量及在确定时期内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期望值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可满足保险金支付的需要,并可略有节余。但由于损失的发生在年度间不平衡,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在个别年份可能超越损失期望,使保险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由此,保险公司应该在日常盈余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未来发生巨灾时支付使用,从而切实保证自身的偿付能力,最终实现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再保险是应对巨灾风险的有一种有效方式。随着保险的深入发展和保险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已越来越倾向于在自己承保能力范围内承保巨灾风险,然后再进行再保险以防范巨灾风险,达到立于不败之地的目的.
(五)以法治“诈”,降低理赔风险
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笔者在这里主要探讨针对欺诈风险所应采取的措施。保险欺诈的道德危险主要存在于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一方,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实际上处于被动地位。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已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令保险公司备感困扰,也使保险业本身面临尴尬的境地。因此,应以法治“诈”,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保险欺诈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若保险欺诈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无论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都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双方在权力义务的获得和履行的时间上存在着不对等性,所以,保险公司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偿付能力不足,将对被保险人的利益产生威胁。对此,世界各国都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严格的监管,我国当然也不例外,应运用各种法规,严格要求保险公司确保其经营的稳健性。
㈨ 谁来告诉我健康保险的承保风险的种类和特点是什么
什么是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为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因此健康保险又称为医疗保险。
对于医疗财务损失的给付,一般分为二种:实报实销与定额给付。实报实销,一般分为每日病房、杂费、外科手术补偿金,例如中国人寿公司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目前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医疗保单,简单地说,即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以被保险人实际付出的医疗费用为限。
但是,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保险,仍然有自负额及最高保险金额的限制。
定额给付则是根据实际医疗日数给付保险契约上所约定的每日医疗保险金额,以及根据手术种类,给付定额的手术费用,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
至于重大疾病的风险,则有专门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防癌保险,保险期间可以终身,保险给付,以投保金额为准,例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比较科学合理和全面系统的定义应该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
费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因此,
健康保险( health insurance )包括医疗保险 (medical insurance) 、失能保险 (disability income insurance) 和护理保险 (long-term
care) 。其中,最常见的医疗保险包括了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判断一个保险产品是不是健康保险,主要是看它的保险责任,看设计
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购买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健康保险的责任不仅包括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而且
还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残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补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要的护理经济补偿。健康保险关注的不仅是被
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更加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
健康管理,因此,不论是现在的医疗保险,还是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都应该加上对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对被保
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险。
1健康保险特点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
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第三领域保险三类,其中第三领域保险就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见,这两种保险和人寿保险有着较
大的区别。但是,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也有一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保险责任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强调事故的外来性,而健康保险则把身体内部疾病引起的治疗作为保险事故;两者的区别,在意外伤害上表现得很明显,
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健康保险将给付医疗保险金,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待医疗终结,确定为残疾时,才给付伤残保险金;由疾病造成的伤残
和死亡,是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2) 给付的性质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大都是定额给付,具有给付性,即经济帮助的性质。健康保险的给付保险金大都具有补偿性,其形式有三种:
定额给付 ---类似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实际补偿 ---按实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虽然有最高额的限制;
预付服务 ---由保险人直接支付医疗费用。
由于保险金给付的补偿性,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存在着重复保险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健康保
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能出现医疗给付保险金高于实际医疗费用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而如果保险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可以
在给付了保险金后,要求被保险人把向第二者追偿的权利转交给保险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赔偿后,补足赔偿金和保险金的差额。人寿保险和意
外伤害保险不存在上述问题。
2健康保险分类
商业健康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用支出、收入减少、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目前的商业健康保险大都涵盖在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内。健康险分三类
1、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
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2、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医疗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
偿。
3 、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收入保障保险。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
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