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 怎么写
自查自纠哪些方面根据这些点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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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展**评议行风工作以来,通过学习公司党委文件及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学习态度、工作方法、管理经验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不足,有待于通过本次开展的**评议行风工作来认识和检查自己,作为一名供电所的管理人员,认识到自己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学习不够与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有差距作为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技能知识。我在学习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对学习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身处基层,只要把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把经营任务指标完成,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就够了,学不学一样能搞好工作;二是把学习的位置摆的不当,没有挤出一定的时间加强学习,片面的只做具体事,搞自己分管的实际工作;三是学习方法欠佳,没有把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去学,偶尔也就是翻翻书,遇到什么难题看什么内容一晃而过;四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侧重于应付实际技术难题看业务书,而不注重学习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由于放松学习,使自己的综合素质,没有较大的提高,与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工作方法不灵活,实际工作经验不足本人自学校毕业参加工作已经8年时间,但是从一名普通职工成长为一名企业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的管理人员才半年的时间,由于现在的岗位发生变化所处的位置发生变化,原来在普通职工岗位上的定位所掌握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已不适应现在的管理岗位,在不断学习和摸索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工作方法简单,不灵活,工作经验明显不足,致使自己在工作中走了不少的“弯路”,难免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抓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上给予了一定的评价,但自担任副所长以来,分管全所生产方面的工作,带领各岗位职工搞好本职工作,为了搞好各项工作,完成经营任务指标,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理应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和执行力度,树立电力企业的新形象。但由于自己觉得年纪轻,所里的职工大多都是老同志、老师傅,怕得罪人,就听之任之。少数职工参与社会赌博,安全意识不强,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不思进取,整天怨声载道,对待客户的服务态度也不行,更有甚者,不能与所委会保持一致,甚至对立消极,虽然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只是片面地考虑到大多数职工平时工作任务重,“三化”管理扣工资也不少,只要不犯大的原则错误也就算了,但却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认识到如果不从小事抓起,不从小的问题纠正就有可能出现大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严重影响到电力企业的形象,大大削弱队伍的战斗力。
以上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因素,更有主观原因,但通过学习和积极参加电力企业**评议行风活动,自己充分认识到,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应具有的差距和不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企业的管理人员,如何正确对待**评议行风工作,坚定不移的与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不足,提高认识,修正错误,首先是认真分析和剖析形成不足的根源。放松学习是第一根源。客观地认为自己天天忙于搞实际工作,抓好具体事,没有时间搞学习,自己给自己找“防空洞”,没有从主观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没有在工作之余挤时间搞学习,不求进取,认为在基层工作只要把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搞好,把经营任务完成,不出安全问题就行了,没有考虑到应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缺乏开拓精神和怕麻烦是第二根源。
自己虽然走上领导管理岗位时间不长,工作方法不灵活和工作经验不够,在常人眼中是正常现象,都认为每一个初走上领导岗位的人都有这个过程,但是我认为自己还是在工作中缺乏开拓精神和怕麻烦的思想,应该多与各个层面的人接触,不能回避现实中的客观存在的矛盾,要学习怎样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处理同样的事情,怎样从予盾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在矛盾中在复杂的问题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如果没有开拓精神一味地怕麻烦,那就是在管理岗位上呆的时间再长那也会一事无成。怕得罪人,不能摆正自身的位置是第三根源。作为一名供电所的管理人员,上要对政府和公司党委负责,下要对客户和职工负责,不加强管理,不把职工队伍建设好是不行的,但是导致我前面所陈述的问题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一是觉得自己年纪轻怕得罪人,怕对自己的前途有影响,干脆当个“好好人”;
二是考虑到大多数职工都是老同志、老师傅(占三分之一的同志已超过50岁),本身“三化”管理工资就扣得不少了,只是平时发现问题多,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但是一部分人根本没有从本质上去认识问题,改正过错,我也就“听之任之”,保证不出现原则性的问题就够了;三是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导致了党性不纯,宗旨淡化,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没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造成职工队伍,形成合力不够,影响开拓进取,缺乏应有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久而久之,不但影响了个人,又影响了集体。对照开展**评议行风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党委文件精神,认真反思和检查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自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面对,慎重对待,深刻检查,提出改正自己的措施,为下步彻底改正自己的不足提供思路。
我将自觉按照以下措施改正自己提高自己。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业务技能,不断丰富自己的管理经验,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驾驭现代化企业的管理能力。
二是摆正自身位置,加强职工队伍的建设。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岗位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地形成活力,形成战斗力,让我们的企业不但履行企业职能,更要履行社会职能,为建立和谐的****现代化文明添砖加瓦。
三是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弥补不足。在本阶段和整个行评活动中,我将会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把握好这次**评议行风的机会,提升服务水平,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敬请上级党组织予以批评和指导。
㈡ 银行代理保险市场自查自纠的自查报告怎么写
个人认为应该是从几个方面着手,1.在销保险公司人员是否驻点经营,是否自己单独作业。2.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误导等情况。3.10天犹豫期过后是否有客户进行投诉,如有是否能及时妥善处理等,总之诚信为主吧,现在这个行业有诚信的业务员少,有诚信的保险公司更少!!
㈢ 保险行业自查报告范文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新劳动法实施以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及员工管理难度,但是公司迎难而上,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组织机构、基本保障,监察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利益,让每个员工都能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使员工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总的来看,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为更好地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司专门召开办公会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文件精神,讨论、完善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年休假制度》,修改完善了劳动协议书内容,力求在制度上保证相关劳动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是认真做好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公司首先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用工政策的培训,并专门组织各科室、驻地办负责人召开会议,宣讲新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并要求各科室、驻地办将新劳动法核心内容在各驻地办召开全体监理人员会议予以普及。另外,公司积极利用“厂务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对《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进行宣传,使广大员工对有关劳动法规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精神,落实相关政策,将维护职工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新劳动法中,更好地保护劳动合同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示着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化时代的到来。新劳动法的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大,因交通监理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外聘人员流动性很大,使得社保的缴纳、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等工作的落实上非常繁琐,大大增加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用人难度和管理成本的支出。
但为了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公司积极按照《劳动法》及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每一位员工包括外聘人员签订了无期限合同。
四、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工会组织和党支部,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劳动保障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督,认真核查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聘用程序规范化工作,劳动合同建档立制工作,对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对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职工提出的劳动争议,认真予以解答与维护,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公司在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困难重重。我们坚信,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的新劳动合同法贯彻工作将不断改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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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有关保险中介许可证的自查报告怎么写
对人员清虚、隶属归位、信息补全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即可。
中介机构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应在做好新入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的同时,对本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管理子系统执业登记进行自查清核,并合理安排清核进度,避免在自查结束前集中填报造成系统拥堵。
纠正执业登记中的违规做法,清除为违规避税、套取费用等不法目的虚挂虚增、有名无实的人员,消除中介系统中的虚假人员。纠正统一登记到法人机构名下的不当做法,严格按照执业登记属地原则,理清从业人员隶属,切实归位到其实际所在地区所属分支机构。
(4)保险个人代理人员阶段性自查报告扩展阅读:
保险中介许可证自查的相关要求规定:
1、银保监局结合日常监管及中介机构自查情况,选择辖内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5家以上(含5家)法人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查处清核中走过场、不严肃整改的机构。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对中介机构采取监管谈话、限制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账号权限等监管措施直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㈤ 保险代理中介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复查报告怎么写
这是我写的一篇自查自纠阶段的文章,你可以看一下再写,自查自纠主要写你现阶段所做了的工作和你自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方案。
自查自纠是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关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全市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的范围是:煤焦领域涉及审核报批、监管、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着重对2003年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一)认真检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着眼于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省、市确定的清理整治内容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从单位和个人两个层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检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在检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项清理整治"方面存在问题基础上,着力检查在证照办理、生产能力核定等方面审核报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在煤矿改制、承包、买卖、重组过程中存在的税费流失、权钱交易以及事故矿井罚款收缴不到位等问题;在越层越界开采、火工品审批、电力供应以及指定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党员干部参与私挖滥采和为非法违法煤矿充当"保护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省政府关于非法违法煤矿"十关闭、十整顿"有关规定和在煤矿重组兼并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二)全力查缴流失的基金、价款和税费。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力查缴应收未收以及随意减缓免的能源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采矿权价款、焦炭生产排污费;查缴违规批拨、截留挪用、贪污侵吞、胡支乱花的能源基金;查缴政府授权管理、使用能源基金的公司占用或借贷逾期未收的能源基金;查缴违规批拨、截留挪用、贪污侵吞、胡支乱花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查缴对煤焦企业减缓免税,查缴煤焦企业偷税漏税,以及煤焦企业违法经营所得、社会中介组织违法评估所得。对不主动查纠的,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三)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要针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查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针对暴露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思想、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深层次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基本具备整改条件、经过努力在短期内能够取得成效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尽快见效;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创造条件进行整改。
二、基本方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推进自查自纠工作深入进行。(一)思想教育。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认真搞好思想发动工作。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忻市发?2008?18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明确目的意义,引导自查自纠;认真学习省里制定的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政策意见,深入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政策,促进自查自纠;运用煤焦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推动自查自纠。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清楚地意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委、省政府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给犯错误的同志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切实克服侥幸心理,主动查纠问题,实现自我解脱,进而赢得组织的信任。(二)主动申报。要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权限申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部门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向市、县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属于部门管理的单位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属于个人的问题,要向本部门本单位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个人自查自纠情况建立自查自纠台账,逐项登记查出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或者本人要求向上级申报的,可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组织申报不搞人人过关,但对领导干部和一些关键环节、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从严掌握。为拓宽自查自纠的渠道、集中管理自查自纠财物,市、县两级要分别设立受理个人和单位违规违纪违法财物的资金过渡专户和实物过渡专库。对公开或非公开申报的财物一律进入资金过渡专户、实物过渡专库。(三)组织督促。要采取告诫、谈话、发函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对已经掌握一定线索、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做好思想工作,促其主动查纠问题。同时,要紧紧抓住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专项清理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四)依靠群众。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充分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掌握底数和实情。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接受群众举报。要做好举报保密工作,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并查实的要进行奖励。(五)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带头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摆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本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主动揭摆和查纠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腐败现象易发的风险环节、风险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三、组织领导。自查自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自查自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实现良好开局。(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领导。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听取和掌握情况,研究和解决自查自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调查研究,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做到思想教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条件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审计机关要主动介入,实施有效的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工作特色,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犯错误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都要写出专题报告。
(二)摸清实际情况。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工作机构要制订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掌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2003年以来涉及煤焦领域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件逐项进行梳理,认真排查案件线索,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专项培训。
(三)严格把握政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政策意见。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把握"三个区别":一要区别主动自查自纠与被动检查纠正。对主动检查纠正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组织查实,要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二要区别一般人员和重点人员。对一般工作人员,主要是教育,不搞人人过关,但对掌握一定实权的领导干部和一些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干部或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三要区别集体行为和个人行为。有些问题,如果是组织决定的,组织上要主动检查认识,主动纠正处理,主动承担责任。如果属于个人擅自决定私下进行的行为,一定要追究个人责任,深挖彻查背后的原因。总的来说,对主动讲清问题,及时退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免予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减轻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情节较重的,从重处分;情节严重的,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强化督察指导。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督查工作的强制力、专项检查的推动力和案件排查的威慑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认真查找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力追缴基金、价款、税费等资金。10月初,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重点县(市、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通过督查促进自查,通过督查解决问题。同时,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审计、专项检查。12月初,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全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五)严肃责任追究。要建立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责任追究制度。对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政府和部门,要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在自查自纠阶段,对有问题拒不自查自纠的、顶风违纪的、有包庇袒护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以及该追未追、该缴未缴、该还未还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属于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属于个人的问题,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全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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