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及公积金都是在当月计提当月缴纳,而且,这两项都是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的,所以分录如下:
在计提工资时
借:
销售费用
100
管理费用
100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100
销售费用--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管理费用--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
--社保/住房公积金
30
这就是我们应当计提的工资额
假设我们实际应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额为
40(个人承担10,公司承担30)
那么当工资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300
贷:银行存款
290
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在银行扣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30
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贷:银行存款
40
Ⅱ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贷:银行存款。
(2)个人住房基金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2000年1月1日,财政部以财会字〔1999〕33号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1]》。该《办法》分总则、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3章,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字〔199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2000年1月1日
会计科目
编辑
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住房公积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 应收利息委托贷款 逾期贷款 国家债券
(二)负债类
7 201 住房公积金
8 211 应付利息
9 214 专项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10301 贷款风险准备
11311 增值收益
12321 增值收益分配
(四)收支类
13401 业务收入
14411 业务支出
Ⅲ 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当时款项进入您单位账户时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款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现在已查明原因,应从其他应付款转出。由于您单位账户已经收取了此笔款项,并且计收了利息,因此在转出时应将一同转出到个人账户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具体分录:
拨入账户时:借:银行存款-公积金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转拨至个人账户时: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财务费用 (如利息一同拨付的话计入此处)
贷:银行存款-公积金专户
Ⅳ 住房公积金缴纳后所做的会计分录
一共的钱也就是单位和个人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Ⅳ 缴纳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写啊
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单位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5)个人住房基金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的一项条例,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新会计准则
Ⅵ 请问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Ⅶ 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的整个过程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经营费用 (单位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时再将个人部分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的部分)
Ⅷ 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从工资代扣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Ⅸ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的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工资
2、计提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社保 或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注:通常情况下,企业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不用计提,待实际缴纳的时候,直接根据缴费单据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即可,即上述第3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