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已提交辞职申请,当时辞职原因写的是个人原因,但公司一直未给我缴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给补交保险吗
可以
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 到时候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不给补社保 可以到劳动部门解决
『贰』 企业未按时缴纳保险,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还能否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叁』 请教专业法律、社保人员:单位未交保险,辞职原因只写了“个人原因”,我就无法拿到经济赔偿金了吗 本人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 就是辞职 也不说用写什么书面申请
这里的辞职 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 当然 用人单位是要经济补偿的 因为过错在用人单位
不过 我劝你 别太纠结了 因为 你工作的时间太短 即便是有经济补偿 也很少
2010年5月---2010年12月 一共7个月 经济补偿也就一个月工资 依据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捎带提醒一下:如果 你觉得这项经济赔偿金过少的话 你可以算算你的加班工资 也就是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周六 日 200%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 300%加班工资 详细算算
不知道 你和这个用人单位订劳动合同没 如果没签合同的话 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 签了的话 因为工作时间不到1年 也就不存在双倍工资了
这些诉求 你去找单位 单位最多会多发你一个月工资 其他的 人家肯定不理你 所以 要弄的话 去你们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立个案 不受钱的
最后奉劝 还是拉倒吧 不够折腾的 把经济赔偿这块说清楚 单位给你就算不赖的了
『肆』 在单位自动离职,离职原因只写了个人原因,但是入职7个月,一直没有给缴纳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赔偿的,因此,建议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伍』 员工在职期间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上社保,现离职了要求补保险,如何处理
我们公司也出现这个问题:有农业户口的员工,在老家有社保,待遇还比我们的社保好,人家自己不愿意上。我为此特意咨询了律师。结果是公司有义务给员工上社保。只要员工在北京没有正常缴费状态的社保关系,公司就必须上!即便员工不愿意,公司也得给上!和员工签署的所谓”自愿不上社保“的协议,要是真打起官司来,不太可靠。
『陆』 离职单写的个人原因,公司没有买保险的话能要求赔偿吗
你属于个人申请离职,这种情况下:
你如果是在试用期,三天之后就可以离开公司
你如果已经转正了,那么三十天之后就可以离开公司
以上两种均属正常的个人离职,不存在什么赔偿金,但是关于保险这块的话:你在职的这段时间内,公司需要帮您缴交保险,如没有的话,离职的时候可要求公司补交这份保险,如不补交,只能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提出申诉。
『柒』 由于个人原因写了不交保险证明,现在离职了还可以让公司补交吗
不能。现在再让单位补缴,你就得走法律程序了,不走法律渠道,单位不会听你叨叨。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去吧。
『捌』 没缴纳社会保险,写了因个人原因离职,是不是不能立即走人
你的意思是说已办好离职手续,能不能不再上班?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还要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表”之类的东西,否则,你的劳动关系还一直在着,不去上班你会惹麻烦的。至于法律依据,你可以去看看劳动法。
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公司没有帮你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实在不行又不怕麻烦的,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部门要求帮助。
建议:最好自己去看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
『玖』 个人原因未缴养老保险现在如何补缴
以下情况可补缴
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
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对于上述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执行。
上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本人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也可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拾』 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写了因个人原因辞职后,立即离职。
你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实际上对单位有利,单位不应再限制你。但如果单位在你没违纪的情况下,不同意你离职或要求你赔偿损失,你就可以“以虽然单位没给我缴纳社保”为由,重新申请离职,按照劳动法,这样可以不受离职需提前30天申请的限制,同时单位需支付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