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即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健康保险。去年8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税优型健康保险在31个城市开展试点。
根据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
除中国人寿外,截至目前还有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多家本土保险机构相继有个人税优型健康险产品和费率获批,部分已开始销售保单。
按照上述《暂行办法》,已问世的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均为万能型。以中国人寿推出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为例,可提供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住院前后门诊治疗费用补偿、特定门诊治疗费用补偿、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补偿,以及个人账户积累。
② 税优健康险 保监会
保监会对于税优健康险的购买有明确的规定:凡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患相关疾病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但是现实存在的情况是,很多保险公司对于个人购买税优型保险的流程略显复杂,还有的只接受单位集体投保,个人具体怎么方便的购买税优健康险,建议还是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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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哪些保险公司卖个人税优健康险呀
民生、阳光、人保等都可买,报销范围有些不一样,阳光和光大有负面清单,人保只能报销正面清单,民生的税优健康险对于药品清单没有限制,范围更宽泛
④ 税优健康险怎么买 税优健康险个人能买吗
保监会对于税优健康险的购买有明确的规定:凡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患相关疾病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但是现实存在的情况是,很多保险公司对于个人购买税优型保险的流程略显复杂,还有的只接受单位集体投保,个人具体怎么方便的购买税优健康险,建议还是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⑤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bc款有什么区别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B款、C款示范条款。指引框架包含税优健康险保障范围、被保险范围、保险期间、等待期等基本信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经营管理和名词解释五大部分。
保险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参照开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ABC条款分别适用于三类人群:一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二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三是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据了解,税优健康险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石家庄市等31个城市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⑥ 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范围是什么
<br/>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br/>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br/>(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br/>(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br/>(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br/>(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br/>(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br/>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br/>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br/>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br/>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规定:“<br/>五、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br/>六、本公告所称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br/>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