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父母给我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费一直都是我父母交的,在我结婚后产生的分红属于共同财产吗
你好,保险是个人永久专属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说的情况好像不是很清楚,因为保险一帮情况下,受益人分生前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身前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时,保单生存金、满期金等的领取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如果说被保险人不在了,保险的权益所有人。如果没有指定,将作为被保险人的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分红这块儿,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是属于投保人的,如中国人寿。有的公司则无明确规定,也有其他公司可能规定属于被保险人。具体怎样,需要拨打该公司全国统一客服进行询问。
如果这部分钱是打在您的账户里,那么应该是属于您个人的专属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
Ⅱ 婚前购买的保险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Ⅲ 婚内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应该怎么分
一般属于,但是保险属性较特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况讨论:
财产险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人身保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做分割。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可见《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Ⅳ 民法典中如何规定婚前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天妻共同财产
婚前不管是买的保险还是其他,包括房产等等,都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这个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Ⅳ 婚后个人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一、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Ⅵ 婚前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是婚前财产,即使是婚后的收益也是你个人的财产,因为保险法规定保险收益人所得的保险收益规受益人有所有,任何人不得强占,且不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