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个征收人所得。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2、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3、一次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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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险营销人员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A小姐是一名保险企业的营销员(不属于企业雇员),本月,A取得了4000元的佣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本月收入4000元扣除展业成本1600元(4000×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2元。其中:营业税4000×5%=200(元),城建税200×7%=14(元),教育费附加200×3%=6(元),当地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200×1%=2(元)。这样余额2178元,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A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718-800)×20%=275.60(元)。
③ 个人保险代理人收到了佣金劳务费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因此,个人保险代理人收到佣金,应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 谁知道保险营销人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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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咨询台问题】
【12366咨询台解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文的规定,对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的40%的比例扣除佣金中展业成本,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究竟怎么算
保险营销员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保险营销员佣金组成: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展业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赋予了新的内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显然,这里的展业成本=佣金收入×40%。45号公告规定,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这和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明显不同,计算劳务报酬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基数增大了,纳税人需要注意此变化。
⑥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支出个税前如何扣除
,余额发放给非雇员要税前抵扣要何程序? 2、总公司付给分公司的管理费(下拨公司业务建设款),要税前扣除需要何程序?答复:企业所得税管理处:1、对取得的佣金收入,应区分是保险营销员的个人行为还是保险经纪公司的公司行为。如果是保险营销员的个人行为,应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支付给保险营销人;如果是保险经纪公司的行为,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应全部计入经纪公司的营业收入,除支付给本公司任职或受雇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外,支付给非雇员的支出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2、总公司应将其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支付给分公司的管理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直接按扣除40%展业成本和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收入发放给营销员。
⑦ 保险佣金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对佣金收入的60%的部分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某市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年3月取得佣金5000元,则其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属于该业务员劳务收入=5000×(1-40%)-5000×5%×(1+7%+3%)=272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725-800)×20%=385(元)。
⑧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