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遭遇地震的时候,地震保险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如何投保地震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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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尽管地震发生的概率不大,但是一旦发生所带来的灾害近乎毁灭性的,为了全面提高个人或者是家财防地震保障,及时投保地震保险是必要的。
如何投保地震保险
1.地震属于巨灾风险,保险公司要求,凡是在财产险中附加地震条款的项目,必须向总部申报,获准后方可承保。公司没有单独的地震险,如果地震造成了房屋损失,要看房屋属于家庭财产还是企业财产。
2.地震破坏面积大,后果严重,损失难以估量,灾后的重建花费巨大,这远远超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商业保险的不堪承受之重,因此保险公司不会轻易承保地震风险。中国保监会也统一规定,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所以您在投保前最好对此有所了解,不要以为一旦投保所有的因地震而导致的损失均可以获得赔偿。
3.至于房屋地震保险不承保的范围,不同的产品其内容不同,您最好在投保前仔细阅读责任免除条款,以免后期理赔是时发生纠纷问题。
投保合适的地震保险,您需要在投保前先了解该保险的投保注意事项和投保误区,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有各种不同类型的适合您保障需求的房屋地震保险产品的,上也有相应的房屋地震保险产品,希望能够给您带来更多的选择空间。
② 巨灾风险对保险提出了怎样的挑战
风险一旦发生理赔金额巨大,需要有更好的再保险业务把风险转嫁出去
③ 保险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你好比问下雨时雨伞有什么用?
④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重要意义:
1,保险业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具有巨大潜力。
2,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一举多得。
3,巨灾保险制度的落地对保险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着国家将保险纳入了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意义非常重大。
4,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是这样,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
5,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⑤ 巨灾保险对灾害救助体系意味着什么
巨灾保险保护企业和住宅免受地震、洪水和飓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暴乱或恐怖袭击等人为灾难的影响。这些低概率、高成本的事件通常被排除在标准的房主保险单之外。
关键要点:尽管它们都涉及保护房屋,但从技术上讲,巨灾和房主保险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保险。巨灾保险保护企业和住宅免受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和洪水)以及人为灾害的影响。特殊的巨灾保险针对特定的自然灾害,如洪水保险、飓风和龙卷风风暴保险、地震保险和火山保险。洪水保险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可以通过联邦政府获得。
从商业角度来看,巨灾保险也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很难估计保险损失的总潜在风险和成本,特别是因为灾难性事件通常会导致同时提出大量索赔。这使得巨灾保险发行人难以有效管理风险。发行人使用再保险和转分保来管理因承保巨灾事件而产生的巨灾风险。
⑥ 巨灾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制约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人们的风险意识淡薄和依赖思想严重。政府除了要加大风险意识教育和宣传力度外,更需要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推动巨灾保险的推广与普及。具体讲,对于一些财政资金项目,国有资产应当强制要求办理巨灾保险;对于银行贷款项目,应当在贷款合同中明确巨灾风险管理问题;对于高风险区域,应制定更加具体的巨灾风险管理办法。
同时,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保证,因此要加快我国的巨灾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尽快制定颁布《地震保险法》、《洪水保险法》等。另外,解决巨灾风险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资金,政府应统筹解决资金问题:
一方面可以通过强制巨灾保险和商业保险等方式聚集资金;
另一方面应当在各级财政中,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规则,逐步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⑦ 巨灾保险以什么为平台
为促进我国巨灾保险的快速发展,建议如下:
一要建立政府为主导、商业保险公司为运作主体的合作分担机制。由于巨灾风险发生的复杂性和损失的巨大性,决定了单独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分散的责任是不切实际的,政府应该履行和承担的社会责任。实际操作上可效仿汽车交强险,以商业保险公司为运作主体,确立巨灾保险政策性与商业性运作的模式。政府应充分认识自身在巨灾风险管理体制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在政策、法律和经济多方面全力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要兼顾环境风险分散与非传统风险分散的综合运用。如:借用银行业的雄厚资本实力,强化银保市场互动,开展深度的灾后融资合作;利用民众对国债的高度认可,发行专门用于巨灾风险防范的国债,以政府财政为担保,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加以增值的同时提高民众对巨灾风险的防范意识。
三要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强化对巨灾风险的自主防御。提高参保率是巨灾保险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更好地达到大效法则的作用,实现风险的充分分散,提高全民保险意识是切实之需。因此,需要政府、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对居民和企业加强引导和宣传,让防灾、减灾和保险防范深入人心,增强公众对巨灾风险采取主动防范措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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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求一篇毕业论文:“论再保险在我国巨灾保险中的重要作用”急急急!
12月3日至5日,随着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的入侵,我国大部地区遭受了近年来罕见的寒潮天气。而在未来的几天里,剧烈降温、暴雪、沙尘、大风天气还将一路席卷而来。其中,西北地区、青藏高原、华北北部、东北地区等地气温均低于零下10度,其中部分地区气温更是低于了零下20度。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称,今冬,四川局部地方可能再次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今年年初在我国南方曾暴发大规模雪灾,至今还令人记忆犹新。面对50年不遇的大雪,煤、电、路等方面在雪灾暴发时都出现了问题。因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委员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面对越来越近的大风、强降温脚步和南方地区可能再次出现的冰雪灾害,我们不妨再次回顾一下委员们的建议,吸取今年年初南方冰雪灾害的教训,积极应对,未雨绸缪。 ——编者 一、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低温、雨雪与冰冻灾害,给当地交通、企业、电网、农作物、森林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痛定思痛,保险业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开始深入研究保险业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其中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05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损失2042.1亿元。而保险业支付的保险赔款仅为100亿元左右,占比不到5%,远低于36%的全球保险业平均水平。这次雨雪冰冻灾害进一步反映出保险业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作用偏低,凸现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和可行性 1.法律支持。我国开展对巨灾保险制度的研究已有10余年历史,已经形成了一定共识。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以“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因此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2.试点先行。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量力而行,探索试点。因此我建议从构建民居地震巨灾保险体系入手,适度扩展巨灾风险的承保范围,使巨灾保险赔偿基金有个积累过程。 3.体系构建。根据国际成功国家的经验,必须建立多层次巨灾保障体系,形成个人自保、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公司分保、国际再保险市场支持、资本市场运作、国家财政参与的体系架构。体系设计安排应该包括政府的财政投入与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的支持,保险公司承保巨灾风险,再保险公司划分巨灾风险区域和安排巨灾管理模型,国际再保险市场支持,共同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开发销售巨灾风险债券等内容。 4.再保险作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需要发挥好国内和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支持,这是巨灾保险制度安排能否成功的关键。 5.技术合作。应当建立国内保险公司与中国地震局和相关科研院所以及国际巨灾风险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联合,利用地震风险分析与保险精算和损失模型相结合,计算区域最大损失预测,设计防灾减灾管理机制,为巨灾保险制定产品价格。
⑨ 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保险是最主要的风险转移手段,随着保险经营技术的不断创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特别是保险业能够利用再保险技术,将集中起来的风险分散到更广的区域,乃至全球保险市场,从而为更大规模的保险标的提供保障,即便在发生重大风险损失时,也有能力及时提供经济补偿。 保险可以凭借长期经营和化解风险的经验,依靠广泛的分支机构,全面收集分析各种风险信息,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在风险苗头出现时及时识别出风险领域和环节,为社会提供风险警示。在风险发生后,保险根据自身职责,能够迅速参与风险处置和风险救助,为有效控制风险后果提供支持。 保险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转移风险,降低政府在风险管理中的负担,通过大型跨国保险企业的机构网络,实现跨区域、跨国别的风险跟踪与处置,有效提高全球化趋势下社会风险管理效率。
⑩ 为什么单纯利用商业保险处理巨灾风险也不可行
我国保险业在参与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可贵的探索。一是我国保险公司逐步开展了企财险地震保险业务,对巨灾风险事故有了一定程度的覆盖;二是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由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建立,商业性保险公司接受的巨灾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被迫选择自留,造成经营不稳定。巨灾对我国社会财富和农业生产的威胁巨大,单一地依靠国家财政救济管理巨灾风险的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构建市场化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是保持经济竞争力和社会全面协调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