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家翻翻保单,如找不到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那边有底子,不能赖账,中国人寿95519,平安95511,其他上网查一下
B. 如果人老人出意外死了家人怎么查他生前是否买过意外保险呢
查询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有如下两种方法:
1、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到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它是一个比较直接的查询方式,相对来说可以更直接更客观的了解,但比较麻烦,花费的时间也比较长。
2、也可以通过各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查询。这种方式相对比传统的查询方式快捷,而且省去了排队的麻烦,不会浪费过多的时间,这些是电话查询的优势,而与传统的查询方式相比,方便迅速。
不过拨打电话这种方式可能会涉及到电话欺诈的方式,在拨打电话的时候应该小心细心一些,一般电话沟通可以凭借着个人的身份证号或者投保的详细信息来了解。
(2)生前购买保险扩展阅读:
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
巨灾保障
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
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
C. 人死了生前买的保险优先退给谁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赔偿给保险的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前者主要是自己的亲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后者是自己买保险时指定的人,具体是谁由自己决定。
D. 父母生前买的保险,现在人不死了还有用吗
生前 人不死了?没看懂到底是在不在了?如果不在了,就拿保单直接去公司处理
E. 出生之前需要买什么保险吗
社保只能给您最低的保障,商业保险是必不可少的生活质量的保障。所以说需要买商业保险,毕竟商业保险能给予您更全面的保障。
意外风险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一大主要风险,且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所以意外险是人人都需要的一种商业保险。防止因疾病造成贫困的风险,健康保险就是转移这种风险最常用的方法。
投保时建议结合投保对象实际健康保障需求来合理挑选,有社保的人士在挑选健康险时要重点关注重疾保障,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购买长期重疾险。无社保的人士建议购买消费型健康险,以较高性价比获得重疾、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等多重保障。
如果希望您的晚年生活更加惬意,建议在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购买份适合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时,需明确缴费期限。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建议消费者适当缩短缴费期限,这样所需缴纳的保费总额将会减少一些。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生孩子前必须买什么保险
买什么保险都合适,并且费用较经济的!
当然先要选疾病、健康险的主险!住院医疗等!
然后还可以买其它的险种!如意外、身价险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G. 生孩子之前交什么保险
其实,买不买保险和要不要孩子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只是,每个人在成长经历中的感受,多有不同。想要孩子或者已经有了孩子,心境完全不同于单身时期。 有了生命中的另一半,有了家庭,有了孩子,责任感就明显的加强,人生的目的性也就明确了。 不过,说实话,问题太笼统模糊,不好具体分析什么。 说明几点: 女性同志在妊娠期间的投保,限制很多,准妈妈们最后选择生育前或后,再投保。 先保大人的保障做足,在考虑孩子,大人平安,孩子无忧。 任何保险,都要保障为先,没有划算这一说法,先考虑雪中送炭,在研究如何能锦上添花。 一般来说,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来源都是男性,而且所承担的社会压力较大,所以,优先考虑为先生购买保障,是上策。 保障顺序中,一定要把意外和重疾放在首位。 仅供参考! 预祝小生命的早日降临。 祝好!
H. 生孩子前必须买什么保险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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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令第75号)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第一条【宗旨和依据】为维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保障职工子女的医疗保健,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享受条件】职工享受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险)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及子女保险费;
(二)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子女。
第三条【保险费计征】生育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按时、足额缴纳,由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优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费的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三)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有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四)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以不低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五)女职工哺乳假期间,由用人单位以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最低缴费期】女职工在生育前连续投缴生育保险不得低于九个月或者正在缴费的职工累计缴费满二十四个月(不含补缴)。
第五条【生育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时可自行选择医院,生育费用报销实行定额控制。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视女职工生育所在医院的不同级别和生产的顺利程度适用相应的上限金额。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不含疾病检查费)、住院手术费和规定范围内的分娩有关的药品费超出上限金额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限金额支付,未超出规定上限金额的按应支付范围内的实际发生额支付。超出上限金额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费用)均由职工个人支付。
产前检查费及生育费报销上限金额,由开发区劳动管理部门根据医疗费用的变化进行调整,并于每年第一季度予以公布。
职工采取避孕或绝育措施控制生育的手术费用及人工流产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第六条【产假津贴】女职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在产假期间,由经办机构支付产假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产假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二)产假津贴按照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按月计发。
第七条【哺乳假期补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期满后,经职工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享受不超过九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假期补助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领取,过期作废。
第八条【子女医疗】凡参加开发区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的职工,其独生子女(含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所发生的医药费可以报销百分之五十;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再次生育的子女所发生的医药费可以报销百分之二十五,但是子女的先天疾病及并发症和年满十八周岁的除外。
子女门诊医药费的起付标准为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最高支付限额为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子女住院费的起付标准为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支付限额为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四倍。
子女医药费报销范围及办理程序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办理程序】女职工应在生育前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住院治疗、市外转诊应当由经办机构批准,急症住院治疗可在三日内申请补办。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和医疗机构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并领取费用。
办理职工子女医药报销,首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本办法及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对需报销医药费的职工子女进行资格认定后,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医药费汇总表,凭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处方、医疗费收费单据、用药明细单年度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二ΟΟ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生孩子前要办哪些手续如何办2008年02月13日08:35津报网-每日新报
2008年是生育高峰年,错过了“金猪宝宝”的年轻女性们都憋足了劲要生一个“奥运福娃”,据估计,今年中国将有1800万名“奥运宝宝”诞生。可见,不少准妈妈已经掐算好了时间,要在明年奥运会前后生下自己的“奥运宝宝”。
生“奥运宝宝”除了“准妈妈”们要做好身体方面的准备,宝宝出生前准生证的领取、生育保险的登记也是“准妈妈”们需要做好的事情。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首先需要办妊娠登记手续。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可是有很多女职工不了解这个时间,往往错过了这个时间而需要办理补登记。为此,记者采访了本市计生、社保等相关部门,整合了从“准妈妈”们孕育宝宝开始需要办理的准生证到生育保险登记,以及最后宝宝出生后要上的城居保险等一整套流程,供“准妈妈”们参考。
新报记者李茜邢珊
对于“生孩子”前到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以及该如何办理的问题,恐怕大多数人包括“准妈妈”们在内都不是十分清楚。为此,本报走访了和平区计生委,将以和平区居民为例为您详解流程(其余各区流程相同),让您做到心中有数。
情况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居民,其中一方为和平区户籍人口或双方均为外区户籍但居住在和平区的,育龄妇女在怀孕10周内申请领取《一、二孩生育服务证》。
1、夫妇双方结婚后,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凭以下基本证明——妊娠诊断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请将13、15页填写并加盖公章)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含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无单位的由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级计划生育部门公章。)
2、申请领取《二孩生育服务证》时,当事人经过审批并通过后,持《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换取《天津市二孩生育服务证》。
情况二:外省市居民与和平区户籍居民结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需出具基本证明外,外省市一方还需出具其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两级章)。
2、女方为和平区户籍,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需出具基本证明外,外省市一方还需出具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3、在外省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新生儿要求在和平区上户口的,需换取和平区《一孩生育服务证》。双方携带外省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到和平区居民户籍地所在街计生办验证后,由街计生办负责人在外省市《一孩生育服务证》上盖章并签字,然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换取该区的《一孩生育服务证》。
情况三:夫妇均为本市户籍人员,女方为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需出具基本证明外,还需出具其居住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情况四:外省市流动人口中夫妻双方在和平区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以及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情况五:涉外婚姻夫妻中只要其中一方具有和平区户籍,可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和平区户籍人员的基本证明,以及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情况六:夫妻双方中其中一方为和平区户籍,孩子已出生但未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需要补办《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基本证明,到户籍所在街计生办查验证明后,持街计生办开具的补证联系单,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新报记者邢珊
各个区应该都差不多,希望对你有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