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请问下我们公司不想以公司的名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让员工自己交然后给报销公司应承担的部分
1、你们公司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一经社保局查出,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2、你们公司这么做,严重的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公司参保社保可以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然而,个人只能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公司与个人参保缴费的金额不同,也损害了公众利益。
4、社保是缴纳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建议你们公司不要这么做,不要因小失大)
B. 员工个人缴纳保险单位给报销,税务上有什么弊端
员工个人缴纳保险单位给报销弊端就是个人缴纳保险单金额作为当月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因此,企业在为职工办理商业保险投保手续时,应将保费计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计征个人所得税。
C. 员工自己缴纳保险费用 在公司报销 作为公司这一方要写一份保险协议 请问该怎么写
您好,你写了吗,我现在也很需要啊。
D. 员工自己缴纳社保再向公司全额报销可以吗
1,要你自己买社保,你无法买工伤,出了工伤你享受不到工伤待遇。如果你是女职工,你无法买生育,你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你无法买失业保险,你如果停止缴纳了,又找不到工作,无法领取失业金。你只能买养老和医疗。你应该让公司为你缴纳。
2,如果你是养老和医疗,公司和个人部分都自己出。
3,如果公司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了,公司全额出是可以的,那样你的工资相当与在合同上约定的实际所得。
4,还有,你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无法算在公司的工龄,到时候公司不续签,你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你还不能享受应该有的医疗期。
E. 劳动合同规定员工自己买保险,公司给予一定报销.是否违法
按照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险缴纳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应该通过企业缴纳,即企业统一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企业应缴纳部分与代扣职工个人应缴部分。职工个人不能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但是,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刚刚建立,职工的各种就业形态较多,存在许多职工没有一个比较固定的工作,即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都比较短的现象,如果都严格要求必须由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由于社会保险的缴纳要求有一定的周期,办理其手续也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可能按照常规企业在办理社会保险过程中,手续还未办理完毕,职工就已经离开企业了,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浪费,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是一种浪费,对于职工个人也未必有多大意义。同时,由于这些职工在企业就业不太稳定,其人事档案往往存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劳动局职业介绍中心等社会中介机构,因此,如果一概要求必须企业缴纳,无论是企业还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比较困难。为此,北京市为了满足这部分人员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这部分职工获得的社会保险权利,允许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然后由企业报销应该由企业缴纳部分。
同时,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也为部分短期性失去工作,但又不愿意办理登记失业的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了渠道,使这部分职工可以在其短期失去工作的时间内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不使社会保险出现中断(虽然这么做实际没有多大意义)。
因此,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主要是为了满足工作更换比较频繁人员或者短期失去工作人员要求,而不是一个正常的缴纳形态,严格来讲,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于正常形态的劳动关系,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工作比较稳定,那么如果仍然采取这种缴纳形式应该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从社会保险缴纳的实质而言,虽然形式有区别,但是企业为你报销了企业应该缴纳部分,企业已经支出了其应该负担部分,你的该权益并未损失。
F. 员工不愿意缴纳保险,公司将公司该缴纳部分补助给员工,承担相应风险吗
上面的保险补助劳动部门不会承认,企业需要承担相应风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详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99/112204199901.html
另,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tjfg/xzfg/t20020702_24265.htm: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G. 员工自己交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公司能报销么能报销多少会计分录怎么做
第一:不能报销的。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公司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便是违法。因此之前的灵活人员保险会变成社保,按照社保的费用来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上材料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职工及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单》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由其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续保手续。转入单位后按单位职工办法参保缴费。
(7)员工个人缴纳保险公司给报销弊端扩展阅读:
一、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H. 员工自己上保险,公司应该给报销费用吗
你说的是社保呢还是商业类保险?
如果是社保的话,不应该只有员工自己缴费,公司也有相应的缴费义务。现实中确实有些公司会让员工以个人缴费的形式参加社保,然后公司以报销的形式把钱给员工,事实上公司这样做是在逃避法定的缴费义务,员工可以凭此向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如果是商业保险,那就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这笔费用。当然如果这个单位福利特别好,愿意承担,那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