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入职先自己交保险费
不合理。每个月交的800元是买什么保险,而上岗后公司又给你买什么保险?这个要弄情况。
2. 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未给口员工买劳动保险 员工自费买的保险辞职后可否要求公
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也就证明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就业局,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3. 高危行业公司强制要求员工自费购买意外险合法吗且公司未给员工购买任何社保
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按照相关规定凡高危险行业,公司或单位都必须给员工购买意外险,另外,员工应该享有五险一金或三险一金……的待遇,如有必要可以咨询劳动仲裁
4. 员工签了个人名义投保但一直未购买保险,现在离职了,是否可让公司给以补偿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入职之日起,员工纳入险范围,若没缴保险即为违法,按规定,公司须对员工进行补偿。
实际上,你要亲自去执行部门诉说,还要面临劳动部门仲裁,这些不是主要的,一个劳资案子结束,要很长时间,主要是公司会用缓兵之计,很多劳动部门也是执行力差。
所以你自己选择吧,反正我是不怎么相信法律真的能为我们公平。
5.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但是给缴纳保险了,这个可以申请赔偿吗
1.可以要求从你工作的次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补交试用期内的社保
准备好证据,试用期内的工资条、社保交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要求单位支付赔偿,单位不这样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6. 事业单位没有给在编员工买社会保险,员工可以自费购买社保吗
这个提问太外行了。所谓退休金,现在国家均由社保机构管理发放。所以如果你在单位缴纳社保,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现在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就可以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去社保局(不是单位)领取你的退休金。而社保做为政府的福利之一,现在一般情况是不允许个人将缴纳款提出的(如果特殊情况,缴费人员非正常死亡等例外)。而如果是在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的情况下,职工是不允许再以个人名义缴费的,因为每个人的社保号跟身份证号是一致并唯一的。你所说的外面买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指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相当于是一种商品,只不过这种商品是人寿(即60周岁退休后的退休金,这个与社保的退休金无关)与医疗(也是一种医疗补助),你需要掏钱购买(比社保要贵),而推销这种商品的推销员则是通过一些资金分享诱惑你购买。同其它商品一样同,你买不买取决于你对这种商品的认同度与需求度。
7. 新入职员工可以不买保险吗
员工可以要求不购买社保。
社保是国家出一部分,公司出一部分,个人出小部分。
如果你要求不购买社保,公司会退回钱给你的。
但也不是很多,3百左右而已。
8. 如果单位没有在员工入职时及时给员工购买保险怎么办
合理呀,既然法律都没有规定,那你怎么去要求别人给你补缴原来的社保呢
9. 未正式入职的员工意外受伤,公众责任险可以受理吗
还未正式入职的员工意外受伤,公众责任险应该可以受理
10.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怎么办
一、不管你是属于香港公司,还是美国公司,只要在中国大陆经营,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公司用工满一年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你和公司在法律上已经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立即补办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之规定,你申请二倍工资只能从A公司起算。
三、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之规定,你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宝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公司在福田,也可以向福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你目前维权应当是:1、补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2、补缴社保。
你如果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项规定解除合同;也可以以“未缴社保”为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解除合同。按照前述方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据,请参阅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wenku..com/view/4311739ff121dd36a32d8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