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什么公司
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支付宝、人人贷、陆金所、借贷宝、银行等。
附注: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⑵ 工商银行新常态下怎样改进新业务
面临新的形势,大型银行必须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准确研判、把握风险特征和规律,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做到进得科学合理、退得审慎稳妥,充分掌握信用风险管控的主动权。
近年来,面临纷繁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银监会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采取了一系列措
施推动大型银行改革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快重点领域风险缓释,保持稳健经营的良好态势。截至2014年末,大型银行资产总额71万亿
元,占全部商业银行的53%;各项贷款余额38.6万亿元,占全部商业银行的57%,比年初增加3.7万亿元,占2014年全社会融资规模的23%。大型
银行资本充足,不良率较低,拨备覆盖率较高,在2014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基于核心资本实力公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分别位列第1名、第2名、第7名、第9名和第19名。2014年11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被列入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⑶ 如何平衡风险控制与客户服务
。商业银行应转变经营理念,将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由控制风险向经营风险转变,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大数定律”两个原则,考虑客户综合收益能否覆盖风险,而不是单纯考虑单户实际风险水平的高低。同时,完善考核机制,把小微企业不良资产单独考核,在不超过上限且不违背“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下,力促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长足发展。(一)创新风险管理理念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难题,难就难在如何控制住风险。由于融资渠道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存在需求刚性。从这个角度出发,做大做强小微企业业务的关键点是如何把握和控制好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风险控制门槛太高,没有有效客户,太低则易发生较大风险损失。科学地管理好风险,才能促进小微企业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应中切实把握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关系,将金融服务多样化和客户选择标准化相结合,即对小微企业在金融服务上、产品覆盖上、客户维护等方面追求多元化,通过多元化提高收益、分散单一客户风险,实现效益和风险的平衡;但在客户选择上坚持标准化,对客户的评级通过技术系统实现,保证评级结论的标准性、及时性以及客户选择风险偏好的一致性。标准化的管理也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下沉创造了条件,避免了因为管理半径延长导致风险判断和客户准入操作性偏差,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二)提升业务经营能力商业银行应按照“专业专注”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经营机制,建立完善二级分行直接经营管理下的“信贷工厂”专营模式,以“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提高市场响应能力”为原则,创新二级分行和三级支行构架下“小微企业经营中心-经营分中心”经营服务模式,有效推进专业化平台建设和中后台业务集中处理的经营管理机制。探索创新小微企业业务发展考核机制,改变以考核“信贷和客户增量、增速,全面覆盖”等办法,建立重在有效推动小微企业业务“从全面发展向重点地区优先发展转变;从经营信贷向经营客户转变;从单户营销向批量化营销转变;从主要发展中小型客户向小型、微小型客户延伸转变,提升小微企业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考核机制。同时,严格制定对客户经理的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客户经理风险判断和控制能力,促进其加强对客户“三品三表”的尽职调查,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他行贷款情况、还款能力、企业主人品、是否有潜在风险点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综合评价企业实力。(三)准确把握客户偿债能力商业银行应关注小微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风险,通过对小微企业非财务指标的分析来验证企业提供财务指标的真实性,综合判断客户的实际偿债能力。一是通过查看小微企业的银行对账单、税单、水电费收据等凭证,分析企业的经营和资金周转是否正常;结合客户生产计划和生产订单或售货合同,判断销售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分析实收资本的可靠性。通过验资报告查看资本金是否足额到位,出资方式是现金还是实物;是否存在土地评估增值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的方式来增加权益。三是分析小微企业盈利水平的真实性。如企业产品成本与历史同期、同业比较是否异常;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是否存在非正常的大额资金转移现象等。(四)加快服务产品创新将传统商业银行服务与新型投行服务、融资类业务与融智类业务有效结合,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渠道优势,搭建客户交流沟通的平台,解决小微企业在发展中的资金瓶颈、人才瓶颈、市场瓶颈等问题,为其做大做强发展提供实质性的支持。一是将信贷业务、投资银行、现金管理、供应链金融、企业理财、零售产品等综合运用,探索物流产业客户“结算通+联贷联保小微企业贷款+租赁权质押贷款+POS+信用卡+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抵押借款+固定资产购置贷款+母公司担保贷款+联贷联保业务”等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二是在创新供应链条上应收账款池质押贷款、票据池质押贷款、定单项下封闭贷款、适合小微企业客户的保理、国内信用证等信贷产品;涉农方面重点推广林权抵押、保单质押、出口退税账户质押等担保方式贷款。三是大力拓展信贷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运用各种金融工具最大限度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帮助小微企业全面降低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增强小微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从而防范和化解信贷业务风险。(五)提升贷后管理能力一是提高账户管理能力。将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作为申报授信或业务的主要条件之一,落实客户销售资金归集工作,全面掌握信贷客户资金流变动情况,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监控。二是提高贷款支用管理能力。差别化地明确约定贷款支用方式,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支用合规,建立健全贷款支用台账,规范和完善贷款支用层级审核制度,明确贷款支用逐级审核权限。三是提高押品管理能力。选择抵质押物要做到形式与品质并重,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对抵质押物的影响,审慎评估抵质押物价值,定期对抵质押物进行重检,切实起到风险缓释作用。在第二还款来源选择上,优先选择抵质押担保,严格控制关联担保。建立押品的动态监测机制,适时分析、处理押品风险信息,及时识别、评估押品风险,并进行风险提示和控制,实施持续有效监管。四是提高贷后管理自动化水平。以科技为支撑,积极开发小微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私业务系统、对公结算系统的有效对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为贷后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⑷ 金融6种增信方法
一、一般信用增进业务
保证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按时偿付,帮助企业成功实现债务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二、区域集优业务
建立贯穿发行遴选、信用增进、风险缓释、后续管理等环节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共同推动中小企业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
三、理财产品增信业务
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提供增信服务。
四、与债券增信相关的其他业务
以债券信用增进业务为基础,配套提供财务/融资顾问、管理咨询、短期资金融通等一系列的全方位服务。
⑸ 民生银行的非凡资产管理慧赢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固收类理财产品6号。是投资证券市场的理财产品吗
民生银行非凡资产管理慧赢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固收类理财产品6号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三方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 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增进工具、国债期货和利率互换等固收类衍生品。股票型和混合型公募基金等权益类资产。
固收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三方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80%。
固收类衍生品(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增进工具、国债期货和利率互换等固收类衍生品)、权益类资产(股票型和混合型公募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20%。
⑹ 公司增信机制是什么意思
多用于企业发债,具体就是引入优质企业或担保公司为你担保,增加你的信用等级,以达到降低利息的目的。这就是增信。
⑺ 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呢
第一,法律和监管套利风险。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创新之所以能够呈现如此迅猛态势,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法律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大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游走于“灰色”地带,监管套利空间广阔。
第二,更加隐蔽的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依托网络平台和大数据技术降低信息形成、传递和利用成本,理论上能够有效提高信用风险跨主体、跨时空配置、转移和定价的成本。但实践中由于网络信息甄别能力差、征信体系不健全、投资者教育不足等问题,信息失真、“逆向选择”等问题事实上可能变得更加隐蔽、影响更加广泛。
第三,更高的流动性风险。期限配置和缺口管理是商业银行基本盈利机制之一,但由于遵循存款准备金、风险拨备、资本充足率、存款保险等审慎监管规定,风险缓释空间较大,流动性风险不可控的几率很小。比较而言,互联网企业不受上述制度约束,实质性流动性风险也就更大。
第四,非合规运营风险。由于进入门槛低,缺乏严格监管,互联网金融机构数量迅速膨胀,其中大部分机构并不具有规范的治理架构和运营机制,严重背离金融业审慎经营的理念和文化,风险隐患普遍存在于业务流程各个环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关联交易普遍存在,一些网贷、众筹平台事实上是机构自融的利器;各种形式的加盟门店层级蔓延,不具备金融从业能力的工作人员违规招揽业务;一些机构“委托”商业银行网点代售产品,假借商业银行“背书”兜售产品,使得上述风险呈现向传统金融体系蔓延的态势。
第五,伴生的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金融与信息技术结合的必然产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由于更加依托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天然就具有更高的技术风险。参考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IT技术衍生操作风险至少包括设施设备运营中断风险、互联网恶意入侵风险、交易数据传输泄密风险、员工不当操作风险、客户信息安全经验不足等风险。
第六,舆论单向引导风险。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迅猛发展获得了“普惠金融”、“草根金融”等诸多美誉,潜在风险鲜少提及。在投资者教育不足的市场环境中,倾向性、单一性舆论氛围更容易激发盲目的“羊群效应”,使得理性预期得不到正确引导。
⑻ 什么是增信服务
增加自己的信用值,就是传说的包装,让你在大众面前更可信。比如一个公司要去银行借款,这个公司除了需要搞很多证件外,还要编一套故事,谈谈自己公司未来的美好。这个故事和那些证件就是增信服务
⑼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投资非标产品必须“一一对应”
《通知》的核心是要求理财产品均须与其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相对应,做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只有坚持资金来源一一对应,才能真实反映每一项理财产品的真实情况。权威人士称,这也是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
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类业务的对应要求更加严格。《通知》规定,对于本通知印发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一一对应”要求的非标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如果银行不能实现“一一对应”要求,银监会将不再允许其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业务。对于通知印发前的存量资产,银监会将给予宽限期。根据要求,银行要对已经投资的产品进行整改、梳理,使理财产品与跟投资品一一对应起来,如果实在做不到的,则必须在2013年底前计提资本。据了解,有部分银行已经按照上述原则实现了“一一对应”,但也有一些银行未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投资非标债权资产要坚持限额管理原则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跨业交易、跨机构合作进行风险资产腾挪或转移,规避了贷款管理和相关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由此放大的信贷投放,可能对冲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货币政策的力度。这也是银监会下重拳治理这类理财产品的最直接目的。
为了防止业务规模过快扩张而引发系统性风险,《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这一规定的实质是从“银行对资产负债规模管控的匹配程度及对理财业务的把控程度两者谁更审慎的角度”做出的。“我觉得这个限额的规定,关注点不应在数字上,而是应该将投资者保护与提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两者结合起来。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银行能够在完善风险评估的过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该人士表示。
截至2012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1万亿。如果简单按照35%的限额计算,非标债权资产的规模将在2万亿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孰低原则,不同类型的银行,选择总资产占比还是选择理财产品余额占比的情况将有所差异。该人士称,对于资产规模大的银行,通常应选择35%的算法,而资产规模小的银行,通常应选择4%的算法。以农行为例,该行2012年末的总资产为13.2万亿元,理财产品余额为4700亿元。按照孰低原则,该类理财产品需控制在1645亿元左右。
由于通知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因此,将有一部分银行的持有规模超限。对于这部分存量超限资产,银监会也给予了比较灵活的政策。据了解,如果超出根据孰低原则计算的规模后,将不能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但可以进行结构调整。投资品种更审慎、风险值更低的客户将成为银行保留的首选。
监管机构力促银行做真实理财产品
在此次《通知》规范的非标债权资产中,通过银证、银信通道操作的业务赫然在列。不过,权威人士称,通道业务增长过快确实有隐患,但仅仅规范通道业务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银行可以不通过通道进行投资,因而银监会要规范的是银行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的限制通道。该人士表示,银监会希望解决的问题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必须投向清晰,标的明确。而这也有助于防范理财产品形成“资金池”,从而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为此,监管机构对于银行在非标债权投资中的角色问题态度也十分坚决。《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为非标债权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而对于通知印发前,已进行担保或承诺的,银行应自行处理,也可以采取一些风险缓释措施。
除了将在产品端实施严格的规范,银监会还将在源头进行把关。《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要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前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此外,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产品投资非标债权或股权性资产的审批权限,必须上收总行。
真实理财产品必须坚持“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原则。银监会在《通知》中也对投资者保护做出了相应安排。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情况,如果存续期内,投资非标债权的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必须在5日内向投资人进行披露。
⑽ 征信有四次逾期现在做房代银行要压三个月钱另外还要买六年的理财产品这样对么
征信有逾期房贷银行要押三个月款项合理。但要求购买六年的理财产品就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