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 保险金融界的道德风险 举个具体事例 说一下 急 谢谢!!
很常见阿!
比如说
投保人隐瞒身体状况,投保后获取赔款!
在2005年的时候,我所在的单位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被保险人有很严重的肝病,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合谋,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寿险。结果没有过一段时间,被保险人死亡。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取赔款!
这就是道德风险的一种情况。
⑵ 请解释保险市场上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区别。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具体介绍如下:
一、两者的特征不同:
1、逆向选择的特征:
(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行为;
(3)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不对称存在。
2、道德风险的特征:
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时候,降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做出增加购买的选择(因为可能担心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低,是劣质产品,而非原来他们心中的高质量产品);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
二、两者的实质不同:
1、逆向选择的实质:市场的某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损,倾向于与对方签订协议进行交易。
2、道德风险的实质: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确定或不完全合同使得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主体不承担其行动的全部后果,在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行动的现象。
三、两者的意义不同:
1、逆向选择的意义:逆向选择理论深刻地改变了分析问题的角度,可以说给人们提供了逆向思维的路径,会加深市场复杂性的认识,由此能改变很多被认为“常识”的结论,使市场有效性理念又一次遭受重创。
2、道德风险的意义: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如有人对社会或他人心怀不满,故而蓄意进行破坏活动,比如,纵火、抢劫、欺诈,造成社会财产或他人财产及生命蒙受损失。
⑶ 请联系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谈谈你对我国保险业诚信问题的看法
诚信最大原则,不仅是对客户,也是对保险公司的约束
客户的最大诚信就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是否身体健康,曾经患过疾病等,保证投保的有效性
保险公司的最大诚信就是告知客户保险相关条款,不误导,不欺骗。让客户完全知晓保险合同的相关利益
我国保险业目前还处在高速发展阶段,出现过很多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事。但近几年,合规越来越严格,监管单位越来越专业,从业人员素质大幅提升,行业的诚信问题慢慢在改善,还是向好的方向发展。
这是个人看法,望采纳
⑷ 保险职业道德的基本理念是
1、保险职业道德的特点:高度强调诚信原则、强调自律约束、强调道德风险、强调服务意识。
2、保险职业道德的功能:调节功能、认识功能、教育与激励功能。
3、保险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保险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条件。保险职业道德原则的内容:服务国家和服务社会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原则。
4、保险职业道德规范:保户至上,忠诚服务;笃守信誉,准确理赔;遵纪守法,从业清廉;敬业爱岗,团结协作。
(4)对我国保险业道德风险的看法扩展阅读:
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
保险人使用保险精算来量化风险。保险人通过数据的编制来估算未来损失(预定损失率),通常采用合理的近似。保险精算使用统计学和概率来拟合并分析风险分布状态,保险人运用这种科学原理并附加一定条件来厘定保险费率。
这些附加条件包括预定投资收益率、保险单预定利率、预定营业费用和税金,人寿保险公司的附加条件还主要包括预定死亡率。
保险公司所必须支付的预定利率将会拿来与市场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较,根据比较,许多保险公司并没有在预定利率方面胜出,但是他们宁肯将其控制到比从别处借款的利率还要低。如果不这样,保险公司将不会给所有者的资本以回报,那么他们将借钱给其他地方以获得市场价格的投资回报。
⑸ 如何从制度层面化解保险中介的道德风险
关于制度的基础,我认为是我国的银监会。关于具体作用在面有一个具体的阐述,回答的可能还是不能完全如你意,见谅
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参保银行会倾向于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社会公众放松对银行的监督,弱化银行的市场约束;逆向选择使经营稳健的银行在竞争中受到损害,不利于优胜劣汰;降低存款保险机构迅速关闭破产银行的能力,最终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由此可见,一方面存款保险减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银行挤提的概率,增强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存款保险本身存在的道德风险又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积累。
由于存款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存在,有学者对其存在价值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甚至主张取消该制度。然而,我们应该看到,道德风险并不是存款保险制度所特有的,而是先于存款保险而存在于银行机制之中的。道德风险是由于银行业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以及有限责任制度而内生于银行的运行之中的,存款保险只是由于弱化了各方的监督激励而加剧了银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风险。
任何保险行业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但保险业并未因此在市场上消失。存款保险制度起到的作用与道德风险可能引起的负面效应相比较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利大于弊。问题的关键是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将其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综合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道德风险的防范可以设置如下几道防线:
1.建立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体系。在银行机构的设置上做到决策机构、实施机构、监督机构的分离与相互制约,制定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投资行为纪律化。确保银行业务能根据银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以谨慎方式经营,只有经过适当的授权方可进行交易,资产得到保护而负债受到控制,会计及其它记录能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而且管理层能够发现、评估、管理和控制业务的风险。这是银行稳健经营、防止过度追求风险收益的有效保证,因此可以作为防范与控制道德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2.良好的制度设计。建立合理的保险范围和较低的保险额度,将国内银行在海外分支机构和外国银行在本国的分支机构排除在外,存款保险范围尽量限于个人和非赢利组织的存款;风险差别费率制度,成员银行根据自身不同的风险等级,交纳不同的保费,对有较高资本充足率和较高监管评级的银行收取较低的保费率,使其风险预期收益相匹配,从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督促银行审慎经营;采用限额赔付制度,使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损失,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增强存款人对银行行为的监督;实行强制存款保险,规定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参加存款保险,以防止逆向选择问题。
3.市场约束机制。道德风险可以通过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来减弱。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使存款人认识到存款保险制度是减少银行的经营风险,防止银行倒闭,而不是“保证”银行不倒闭,使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加强,以保证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必须辅之以稳健的财务制度和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作为强有力的支撑,要做到产权明晰、竞争有序、法律规范、风险理念。允许破产、适时退出机制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前提条件,发展和完善多元化金融体系,努力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度,督促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应要求银行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自身的资本水平、风险程度和经营状况等应公开的信息,以便公众做出判断和选择,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压力和监督,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水平以赢得竞争优势。
4.严格的银行监管体系。监管机构要掌握银行准确而及时的信息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立即纠正措施和有效迅速干预,这些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提交的报告和现场检查,但监管机构也应注意市场暗示的银行状况,密切监测银行。同时尽可能的传播它所拥有的信息,通过市场约束银行系统的稳定。监管机构和存款保险机构之间应及时、充分的沟通有关信息,通过监管合作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共同加强对银行的风险控制、查险补漏。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同时,完善内部监管。银行应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在内部审计和有效稽核双重保障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来自金融监管当局的、外部审计部门的以及来自交易对手甚至普通债权人的监督。
⑹ 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是如何产生
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在得到保险保障之后改变日常行为的一种倾向。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
保险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防止损失的动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叫做事前道德风险。举个例子来说,投保车险的人可能比未投保的人开车更莽撞一些,因为他们知道可以获得赔偿。就是说,因为保险,人们就变得比原来更大胆了,也不如原来小心防止事故发生了。
损失发生后,保险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减少损失的动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叫做事后道德风险。例如享受失业保险的人可能比条件相同却没有失业保险的人在找工作时付出的努力要小。有医疗保险的人会比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更多去医院。
⑺ 道德风险对保险业的影响何在
所谓的道德风险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信用,或者说诚信程度!
不良的道德风险对保险业的影响非常的大!
所有保险费率的厘定基本上是按照常规风险程度来制订的,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合理控制道德风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很容易出现不正常赔付(就是保险公司被客户骗钱),最终结果就是导致该险种亏损,甚至拖累其他险种的盈利!
例子1:A车在正常行驶中被B车追尾,很自然B车负全责.B车赶时间,现场赔1000元给A车,大家签字了结!A车本身是全保,A车收到1000元后,依然去保险公司索赔.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亏了1000元,而A车因此赚了钱.(需要说明的是,财产保险是弥补性保险.)最后,普遍保险公司对车尾的受损均要求提供交警证明.
例子2:在汽车的盗抢险中种均有20%-30%的免陪率.设这个免陪率就是要让保户也承担一定的风险,让保户着实地做各种防盗措施以降低被盗风险!
⑻ 道德风险对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危害,最好有近年的数据资料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6年以后,随着保险市场供给主体不断增加和有序竞争的保险体系初步形成,保险业务获得迅速发展。1980年,我国财产保险行业保费收入仅4.61亿元,2013年已经达到6212.2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财产保险行业保费收入明显快于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
我国财产保险费收入中,机动车辆保险为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1987年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企业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其后逐步增加,1997年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55.33%,到2000年进一步上升为63.93%,至2012年则达到75.13%。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在快速增长,从而促进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扩增,必将进一步刺激财产保险市场。
⑼ 举例说明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是个体行为由于受到保险的保障而发生变化的倾向。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相对于逆向选择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的一方由于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
逆向选择:在保险市场上,想要为某一特定损失投保的人实际上是最有可能受到损失的人。因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概率将会超过公司根据大数法则统计的总体损失发生费率,这就是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
比如汽车保险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011年开始,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汽车保险业务增长得很快。可是由于车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车交通事故比原来增加很多。
这些购买了汽车保险的人由于有了保险,开起车了跟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这就是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尽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顾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风险,但它不能确切知道谁是风险低的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个人之间肯定存在差别,应该努力把他们划分为较好的和较差的风险类别,并征收不同的保险费。
但是它做不到,因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
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提高保险价格导致那些事故倾向较小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响的是保险赔付的上升。
(9)对我国保险业道德风险的看法扩展阅读:
道德风险三大特征
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
3、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Risk——maker)与风险承担者(Risk——taker)的不对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