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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科业务流程风险

发布时间:2021-08-23 06:55:37

❶ 失业保险有什么弊端

失业保险,保的是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是由于公司的原因解除。而且你无法在从事其他工作,就可以在社保中心领取失业补助金,相当于工资。有工作能力的除外1

❷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颁布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颁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颁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颁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2002年颁布
1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颁布
1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3.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6年颁布
14.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4年10月22日颁布
15.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1994年颁布
16.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3年4月12日颁布
17.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1994年颁布
18.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日颁布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01月26日颁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6月11日颁布
21.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颁布
22.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16日颁布
2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2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5月19日颁布
2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颁布
2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年颁布
27.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1996年颁布
28.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2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6月28日颁布
30.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3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颁布
3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2日颁布
33.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39.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18日颁布
40.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18日颁布
4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03年9月18日颁布
42.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2003年9月30日颁布
43.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5日颁布
4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颁布
45.集体合同规定2003年12月30日颁布
46.最低工资规定2003年12月30日颁布
47.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2004年3月9日颁布
48.商务部关于印发《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2月16日颁布
49.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8月16日颁布
50.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10月20日颁布
5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颁布
5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8日颁布
5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10日颁布
54.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民投劳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9日颁布
55.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年1月6日颁布
56.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7日颁布
57.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2005年8月31日颁布
5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颁布
59.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05年9月26日颁布
60.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9月26日颁布
61.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年9月26日颁布
6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7日颁布
63.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2005年8月27日颁布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颁布
66.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
67.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1994年8月11日颁布
68.国家体育总局机关治丧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6月28日颁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5年1月1日颁布
7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9月2日颁布
7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31日颁布
7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31日颁布
73.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31日颁布
7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6年8月31日颁布
75.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年10月20日颁布
76.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2006年9月11日颁布
77.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11月2日颁布
7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04月09日颁
79.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07年07月31日颁布
8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8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06月03日颁布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06月29日颁布
83.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07年07月11日颁布
8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08月30日颁布
85.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05日颁布
86.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07年11月09日颁布
8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12月28日颁布
8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颁布
8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2月15日颁布
90.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颁布
91.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7年11月2日颁布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颁布
9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01月01日颁布
9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2008年12月16日颁布
95.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颁布
9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7月1日颁布
9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6月29日颁布

很多很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人不同的阶段,选取你需要的吧,另法律的保护是连续不间断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❸ 办理失业保险业务需知事项有哪些

一、参保缴费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领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电子表)、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名册。
财务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征缴科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并对新参保单位做当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异动(5个工作日办结)
1、增加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 并报送电子表)、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少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持相关资料及时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当月5日前可申报当月减少,当月不再缴费,6日以后申报的异动减少时间统一为次月,当月仍需缴费;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 并报送电子表)、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员工离职申请报告(需有职工签名和单位意见);
3、参保单位如因欠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冻结的,帐户冻结期间不予办理人员异动业务;
4、参保单位在当月交清应缴费用后,于次月到征缴科窗口打印《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和《失业金申领登记通知》,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再通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登记科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收款:即征缴科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银行通过小额借记支付系统从参保单位帐户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与开户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征缴科每月上旬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单位帐户划转失业保险费,缴款成功的单位,当月25日后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领取基金收据。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当月失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缴款不成功的单位,可于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查询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2、单位自缴:即参保单位采用现金解款或转帐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提倡采用委托银行付款的方式缴纳,参保单位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自缴的应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采用自缴方式缴费。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或电话查询月应缴金额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解现或转帐到失业保险费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打印收据。
二、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通常有: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过错而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申领范畴);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时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少后到征缴科及时领取《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含《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告知失业金申领享受政策,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并指导正确填写。
3、失业人员到工商银行开一本户名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填写电话号码和签名确认;
4、失业人员准备5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并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贴好;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理计划生育转迁手续(即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背面备注栏内签“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6、失业人员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等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科办理申领审批手续(如果属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需要查对档案而档案不在我局档案中心的,需积极配合提供本人档案);
7、等待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电话通知(一般在交资料后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8、签到:每月5号至15号到我中心登记科签字。失业金每月25号以后发放至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9、自开始发放失业金3个月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领取医保卡,同时需要办理医保手册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浏阳市人社局一楼业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❹ 失业保险有哪些法律法规

您好,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但该规定仅限于国营企业,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和企业辞退的职工等四类人员。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其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四类人员扩大到七类九种人员,即:撤消和解散企业的职工,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失业保险范围。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按照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在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上述立法之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先后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窄,基金承受能力弱,统筹程度不高等弊端,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失业保险体系。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❺ 公司未及时缴纳失业保险需要承担怎样的风险

1、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
2、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五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❻ 我办理了失业保险金待遇,却事后在受理表上遇到了不解的问题,请懂得的朋友帮忙解答,谢谢朋友!

表里面很清楚,从四月份开始领取失业金,一直领到九月份

❼ 失业保险的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如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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