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险赔款是否需要交纳个税
保险赔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保险受益金要交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❷ 保险赔款法定受益人需要交个税么,或其他税么
法定受益人,保险理赔款将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目前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因此,如果继承保险赔款,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也不需要缴纳个税。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该赔款需要偿还了债务之后,剩下的才是属于法定受益人的。
❸ 个人人寿保险利息收入是否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546号)之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之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对于个人人寿保险利息收入应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❹ 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费要不要纳税
不用纳税,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第五款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❺ 保险分红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不用的,我在那工作过
❻ 为什么做保险要交那么多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如果你的收入超过此金额的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你的收入越高,那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越高。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为:
如果你做保险业务,每月收入10000元,你的五险一金缴纳500元,那么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500-3500)×20%-555=645(元)
❼ 保险受益人需不需交税
一般情况来说
保险的投保人是父母
被保险人是子女
父母是保单的身故受益人
而子女是满期生存受益人
不论是哪个受益人
从保险那里得到的钱都是免税的
这个就是很多有钱人为什么要做保险的原因,可以合法方便的规避掉遗产税!
给自己添份保单,身故受益人写上子女的名字也是一个方法!
❽ 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获得理赔金要交税么
获得的理赔金不需要交税。看以下第五条
获得保险赔偿免纳个人所得税,参考《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