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累积。保险与风险相生相伴,警惕风险、发现风险、管好风险是保险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保险业应回归保险保障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
保监会近日发出警示,当前保险业存在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司管控不到位风险和外部传递风险等四大突出风险,防范形势复杂而严峻。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正处于退保和满期给付高峰期,将持续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出压力,少数经营激进的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而个别公司治理失效、管控无力,极易成为风险爆发点。
风险起于乱象。去年以来,个别保险机构片面追求规模和利润,出现非理性举牌、与一致行动人非友好投资、激进经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究其原因,是其缺乏对金融规律、保险规律和保险资金运用规律的正确认识。
陈文辉认为,一些机构忘记本源、偏离主业,盲目搞多元化、全牌照,热衷于跑马圈地挣快钱,导致主业不主、副业不副,有的甚至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还有的甚至通过多种方式规避监管,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出现大的风险。
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致力于发展保障业务,在市场上精耕细作的保险机构,虽然保费增速不快,但“含金量”更高,后劲儿更足;而个别成立不久的保险机构企图通过销售大量高风险高收益理财型产品迅速做大规模,实现“弯道超车”,从风险管理者变成风险制造者,遭到监管重击,“翻车”在所难免。
还有一些保险机构本末倒置,重投资、轻保障,在人才、制度及运作机制上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还难以充分应对不同投资领域中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只看重收益率,什么都想投,什么都敢保,成为风险的最后接棒者。
有专家表示,保险业走得太快,已到了谨慎防范风险的时候,忽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的发展是没有意义的。
对保险业来说,风险保障功能始终是“立业之本”,是其他行业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也是行业价值灵魂所在。保险业的发展不能走捷径,更不能“跑偏”,种好自己的田就是要回归保障主业。
㈡ 举例说明保险实务中出现的风险有哪些
保险实务包括承保过程中的核保,生存调查,保险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的一系列更改,修正,给付,退保等操作。
例1:河南省某镇居民王某夫妇于2000年5月,为其经营的杂货店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期限为1年,2001年1月,王某开始进行各式烟花爆竹销售。一天,当他们刚满10岁的孩子独自在家,玩耍中引爆了店内的烟花,引发一场大火,灾后清点杂货店的损失,经保险公司核定后为1万元,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其孩子的故意行为所致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风险增加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对因风险显著增加而引起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
例2: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保险期内的一天,被保险人A某早餐穿袜子时,突然觉得腹部疼痛,一个星期后死亡。经医院鉴定,是由于被保险人肥胖,穿袜子时挤压了内脏器官,致使肠变位并引起阻塞,这种阻塞对心脏构成极大压力,造成死亡。
疾病造成肠变位并引起阻塞,由于不是意外造成的伤害,保险人不予赔偿。
这是最常见的保险案例中的两个,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㈢ 如何做好保险公司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及报告工作
做好保险公司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议从两个大范围开始:
一、内部;
1、加强公司一线业务人员对风险管控、风险初审基本知识的学习与控制。
2、提倡、推动业务人员对客户保险风险隐患的宣传。
3、加强柜面审单人员对风险隐患的学习与严格把控
4、做好服务大厅、职场风险隐患提示语的张贴
二、外部;
做好对外保险风险隐患的大力宣传力度。
媒体、宣传栏、报纸等
㈣ 危险、保险、风险的区别与联系。
风险是某种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危险情况发生后所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后果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可以用这种危险情况发生的概率加以描述。
风险不等于危险。(一)可保风险的概念
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它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二)可保风险的条件
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保险人可承保的风险不是投机风险。
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
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㈤ 保险业当前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特点及面临的特殊风险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仅二十多年,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各类基础性的制度正处于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中,因而除了面临上述风险之外,有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法规建设、保险机构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
(一)保险业法规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法》的要求,已经开始相应地制订框架性的反洗钱制度,指导分支机构逐步开展反洗钱工作,但是由于保险法规是以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作为控制风险的准则,即各保险公司主要从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角度出发,围绕保险风险标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标的、理赔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风险,由相关部门控制业务风险。[2]而反洗钱风险的控制重点在于客户身份识别和资金交易监测,以防止客户身份和资金异常,这与保险公司控制业务风险有明显不同,因此开展反洗钱内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保险展业、业务承保和理赔等。由于我国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一些业务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给洗钱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间。
1.保险展业阶段。保险展业就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即向客户提供保险商品和服务。保险展业的方式包括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我国还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年轻的保险市场在局部和个别地方由于信用和市场规则的缺失,在展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恶性竞争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些新成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为抢占市场,克服其本身无品牌和实力的缺陷,主动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即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扩大保险责任)的手段拉拢客户;面对这些分支机构的恶性行为,成立较久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业务规模以抑制过快的市场份额下降,以免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形象,同时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收入必成指标,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参与市场的恶性竞争,也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的手段,甚至有的业务人员为了拉拢客户公开声明可以帮助客户洗钱,这种恶性竞争的环境导致保险公司在展业方面的管理较混乱,也极大地方便了洗钱分子将其“黑钱”放置到保险系统,完成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3]
2.业务承保和理赔阶段。业务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业务流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保险公司应该在核保、合同变更和理赔环节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财产风险状况等信息,以及合同关系人之间的利益方面加以专业控制,进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由于我国保险市场规则的缺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为了拿到佣金和手续费,甚至指导那些达不到资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虚假资料以顺利通过审查,这与反洗钱相关规定中要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相差甚远;理赔时,保险公司为了稳定自己的市场份额,对投保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为洗钱分子“甩干”进入洗钱过程的“黑钱”创造了机会。
(三)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组织架构看,我国保险公司多数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总分支机构之间通过授权而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组织架构本来应该会强化高层管理人员对组织的控制能力,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内部现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规范明晰的责、权、利的体系和机制,更没有预警机制和现代化的手段约束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内部上下级机构以及他们的负责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博弈。[4]从治理结构来看,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资本、职业经理人、监管机构,又包括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状和与保险公司治理机构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进程相对缓慢,部分保险公司还是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关键人模式。[5]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并有效实施反洗钱内控体系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㈥ 剖析保险业务未完成
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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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保险公司退保风险都包含哪些方面如何排查
(一)退保风险排查
1.重点产品
(1)高现金价值产品。应从产品设计、销售策略、保单收益等角度分析产品是否属于高现金价值产品,即产品的现金价值设计为短期内(1-3年)达到或略高于所缴保费。
(2)保单收益可能低于客户预期的产品。包括红利分配水平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分红险产品,结算利率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万能险产品,存在较大浮亏的投连险产品等。
(3)期交产品。应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老年投保人(年龄大于60周岁)保单、客户回访不成功保单、存在投诉纠纷的保单、失效保单、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的保单等方法,筛查有风险的期交产品,如不知道所持保单为期交保单,不具备持续缴费能力,或不了解退保损失等。
(4)前期可能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的产品。如销售过程中存在“保单变存单”、“承诺收益”、“混淆缴费期与保险期”、“隐瞒真实缴费期”等误导行为,易引发非正常集中退保风险的产品。
(5)其他产品。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辖内实际情况,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风险的其他产品。
2.重点渠道
(1)银邮代理渠道。应重点关注下列三类网点:一是“信贷捆绑式”销售的网点,表现为银邮代理机构向贷款客户捆绑销售保险产品,客户多在犹豫期后或一年后即退保。二是可能存在销售误导的网点。应结合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失效保单、老年投保人(年龄大于60周岁)保单、投诉件等方法,摸清网点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向客户承诺固定收益、“存单变保单”、长险短做、期交趸做等误导行为。三是已终止代理合作关系的网点,尤其是既往业务量大的绩优网点。
通过风险排查,应掌握上述三类网点的具体分布,捆绑销售的产品、销售期间和金额等,网点误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及涉及的产品、销售期间和金额等,已终止代理合作关系网点的存量业务规模和销售期间等,并根据上述情况合理预估退保期间和退保金额。
(2)经代渠道。应结合经代公司经营模式、销售品质管理情况等,采取排查失效保单和退保保单、测算有无套利空间等方法,关注经代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如大量采取股权方式对代理人进行激励,是否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整体套利行为等,排查由此导致的潜在退保风险,并将风险细化至具体经代公司。
(3)个险营销渠道。应针对绩优业务员的保单、孤儿单等,采取排查失效保单、老年投保人保单等方法,关注由于个险营销员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或对产品讲解不透彻等导致的潜在退保风险。
(4)其他渠道。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辖内实际情况,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风险的其他渠道。
(二)满期给付风险排查
一是测算满期给付规模和分布。应根据公司存量业务的产品期限、业务规模、销售时间段等测算未来三年的满期给付金额,判断未来给付高峰。测算应分渠道、分险种、分产品、分地市,其中银邮代理渠道应细化至具体网点。
二是排查高风险的满期产品。在掌握满期给付的整体规模和具体分布的基础上,评估保单到期收益,据此筛查高风险的满期产品。对满期金低于或略高于累计保费的期交保单,以及保单收益明显低于客户预期等高风险满期产品,应采取与退保风险排查类似的方法,排查销售过程是否存在误导行为,并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