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提个人社保费会计分录如何调整
多提社保费调整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制造费用——社保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
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的步骤:
1、存档条件
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2. 上年度交社保时其他应收款多计入管理费用了,该如何调帐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个人垫付企业养老保险会计多计金额怎么调帐
个人垫付企业养老保险,会计多计金额,只要做一个与原来会计科目相同的,用红字的记账凭证冲回来就可以了,比如:借记其他应付款-xxx(红字)。
4. 账面上去年多做了一个月的社保费用今年凭证怎么调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不是新入职的,又不是基数申报期间不能调档
如果要调程序上是拿员工工资凭证去社保局调整
自己调只能这个月减员,下个月增员,这样会少交一个月社保
5. 保险个人部分扣除怎么做账
你指的是什么保险呢?
社保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借工资费用,贷应付工资。
公司帮个人买的商业报险:借员工福利,贷其他应付款。
6. 多扣了员工社保如何做账务调整分录
按做工资计提时分录冲红多扣的社保,并发放到员工手上。
计提工资及扣社保分录应该为:
工资成本=应发工资+公司负担社保=(实发工资+个人负担社保)+公司负担社保
计提工资:
借:成本费用科目 金额为工资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金额为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金额为公司负担的社保
扣除个人负担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金额为个人负担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金额为个人负担社保
7.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多缴怎么处理账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标准基本统一,费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为参保单位,或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为参保人,其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
其它企业及参保人,参保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可分别按20%和8%执行。(2007年7月起)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直接向征缴部门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进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基金领取: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领取项目
基本养老金
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基础养老金:
以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即: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省月平均收入+个人缴费平均数)/2×缴费年限%+(个人帐户金额÷计发月份)
关键词:两帐户(个人帐户、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帐户即基础养老金)
一数字:月平均工资
(08年广州市为2894元、08年广东省为2454元)
基本养老基金基数:以广东省基本月平均收入为基数。
(08年广东省月平均工资为2454元)
上限:2454×300%=7362元
下限:2454×60%=147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
举例:李A收入10000元;李B收入1200元则两者按标准缴费为李A每月交养老:7362×8%=588.96元,其他收入不计在内
李B每月交养老:1472×8%=117.76元,不够收入当标准计
个人养老基金的领取方式:
1、2006年06月30号前已申请退休人员,按2006前方式领取。
月基本养老金
=(市月平均收入×缴费年限%)+(个人帐户÷120)
2、2006年7月1号~2011年6月30号期间申请退休人员,其养老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
(意思如果2007年的政策计算退休金高于2006年的政策则用2007政策,否则用2006前的政策)
3、2011年7月1号后申请退休人员
个人养老基金第三种人的领取方式:
2011年7月1号后申请退休人员
1)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不同
2)已在市参保的,可享受地方养老
地方养老金
=(市月平均工资-省月平均工资)÷2×2006年30号前缴费年限×1%
(其领取方式有三种人)
个人养老基金第三种人的领取方式:
1)1998年7月1号前参保人员,在2011年7月1号后申请退休。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地方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2)1998年7月1号~2006年6月30号之间参保人员,在2011年7月1号后申请退休。
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地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3)2006年7月1号参保人员:
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养老基金身故的处理方法:
、领取养老金之前死亡
处理方法: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
2、领取养老金过程中死亡
处理方法: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退还继承人+基本的社保福利
社保福利:1)丧葬费=3个月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3个月工资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供养1个人=6个月工资
供养2个人=7个月工资
供养3个人=8个月工资
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
=缴费(个人薪酬8%)+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下页)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指数*19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1%
个人养老金计发月数:
1.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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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求帮助:应付职工薪酬保险部分多计提少缴纳了,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对已提未缴部分冲回就可以了。不用着急。
9. 个人部分社保怎么做账
一般补交社保有如下处理
1、如果个人负担部分的保险,单位支付时可以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劳动保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收回个人负担的保险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劳动保险
2、补交上年单位负担部分的保险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或: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