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SOS!各位保险高手帮忙应付下客户难堪答复
1.我不需要保险。 (有条件的话可以带他到你公司看看,让你的上司帮忙开导一下他,主要是给他灌输些保险知识,让他认同风险无处不在,给他举例,举些意外事故死了的残了的事故,让他产生恐惧感,吓吓他)
2.保险都是骗人的,我不相信。 (他可能是让其他公司的垃圾业务员骗过,或者本身就不相信保险,那就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欠你的不管是物质的还是人情,让他不好意思拒绝你而买你的保险,等他出事故的时候,你给他送去保费的时候就相信你了)
3.我会考虑考虑的。 (什么叫会考虑?全是拒绝你的话,只是比较委婉,这个时候你就要狂轰乱炸了,从保险理念到产品到他的切实需求)
4.我朋友是做保险的,要买也是向他买。 (直接反问:他公司的产品有我的产品好吗?然后把你的产品的好处直接讲给他听,打动他,或者让他去参加你公司的产说会)
5.我连三餐都成问题,哪有钱买保险啊(把你给他设计的保费折算成每天多少钱,问他每天存下这些钱能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吗?一般折算下来也就每天最多20多一点,一包烟钱而已,谁家会在乎每天存这几个钱啊)
另外,选取准保户的标准是:1、有经济能力,2、有保险需求,3、在家要当家,4、容易接触,要是不具备这四个条件的人,我劝你最好别找他们买你的保险,因为,你没有希望的
⑵ 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含义和关系举例说明。是不是道德风险导致了逆向选择
当前,道德风险的普遍存在,仍要求保险公司继续优化产品设计、完善风险管理。一方面,如何给承包人设计一个最优激励保险合同、给发包人设计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事关工程保证保险的市场效率,前者需通过激励机制将承包商一部分损失和利益联系起来,后者也应通过惩戒机制实现业主行为与信用的直接挂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工程管理方面仍心有余而力不足,还需借助质量检查机构(TIS)的力量优化资信审查、深化建设检查、强化损失追偿,以增大道德风险被发现的概率并提高相关违约成本,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也能更科学地制定保险费率优惠等激励措施;此外也可借助再保公司、共保组织的力量,实现道德风险在多主体间的转移与分配。
不难发现,工程保证保险在防范建筑市场道德风险上大有作为。长远来看,由于道德风险问题在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材、机械等建筑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也将成为一种客观需要。完备的建筑企业档案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把握道德风险水平,也能在道德风险行为发生后更新信用记录,为后续保证行为提供借鉴。
⑶ 谈谈对保险学中风险的认识
风险问题在传统的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中,并没有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可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军事活动、医疗活动、体育活动等)中,风险问题却是一个经常遇到的和非常重要的问题。在经济学、军事学、医学等学科的研究中,风险问题也已成为了一个引起许多学者关注的问题。这里将结合一些社会现实生活的问题和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着重从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风险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和讨论。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和从根本上看,风险现象只能是而且必定是社会现象。在描述 “ 纯粹 ” 的自然现象时,在 “ 纯粹 ” 的自然科学中, “ 风险 ” 这个概念是毫无用武之地的,换言之,在这里不需要也用不上 “ 风险 ” 这个概念。例如,我们有理由推断在许多亿年之前的地质年代里,地球上曾经有过猛烈的火山爆发,有过极其强烈的地震,但是,由于那时没有人类,我们就不能说那时的地球环境是一个高 “ 风险 ” 的地质环境。可是,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如果有人要在某个有频发地震历史的地区建造大坝,那我们就必须说这是一个有很大风险的事情了。更具体地说,任何风险都必定是而且只能是针对某个人类主体而言的风险。讨论风险问题时所针对的主体一般来说是作为个人的主体或作为集体的主体,有时也可以是某些类型的主体,甚至是全人类和人类社会。
因此,对风险泛泛而谈是没有意义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有可能是荒谬的。 例如,在对抗性的军事活动或体育活动中,对某一方来说是高风险的行为,对另一方来说,往往就是没有什么大风险的行动了。
从哲学的观点来看,风险现象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不定性(不确定性)的世界上。如果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没有不定性的世界上,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风险,我们也就不会遇到风险了。这就是说,风险概念是同不定性这个概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风险来自不定性,不定性是一个比风险更普遍、更基础、更根本的概念。
从近代保险业产生以来,特别是上世纪 60 年代以来,风险研究出现了大量的文献,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的诸多学科。塞尔顿 · 科里姆斯基与多米尼克 · 古尔丁说,对风险的研究一度只局限在学术团体和保险业狭小的领域,但现在已经在公共政策需求的推动下发展起来,迅速成为一个多学科的研究领域。这些学科从各自的角度,对风险进行了定义。
统计学、精算学、保险学等学科把风险定义为一件事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或概率。通用的公式是风险( R)=伤害的程度(H)x发生的可能性(P)。这个定义带有明显的经济学色彩,采用的是成本-收益的逻辑。
以玛丽道格拉斯和维尔达沃斯基为代表的人类学者、文化学者把风险定义为一个群体对危险的认知,它是社会结构本身具有的功能,作用是辨别群体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道格拉斯认为:知识是不断变化的社会活动的产物,并总处于建构过程中。因此,尽管风险在本质上有其客观依据,但必然是通过社会过程形成的。“风险总是社会产物”,是“集体建构物”。而由于环境的不同,“每一种社会生活形态都有自身特有的风险列表”。
社会学家卢曼的定义与道格拉斯等人的类似,也认为风险是一种认知或理解的形式,但强调风险并非一直伴随着各种文化,而是在具有崭新特征的 20世纪晚期,因为全新问题的出现而产生的。更重要的是,风险是具有时间规定性的概念。它是一种非常不同的时间限制形式(a form of time-binding),或者说是一种“意外(偶然)出现的图式”(contingency schema)。这种偶然性是由人的认知决定的,有的人认为是危险,有的则认为是风险。艾瓦尔德认为, “任何事情本身都不是风险,世界上也本无风险。但是在另一方面,任何事情都能成为风险,这端赖于人们如何分析危险,考虑事件。”因此,风险的重要性不在于风险本身,而在于风险的附着对象。
比较而言,贝克的定义似乎更具有洞察力和学理性,揭示了风险的现代性本质。 1986年以来,他发表了包括《风险社会》(1986年)、《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1988年)、《世界风险社会》(1999年)、《风险社会理论修正》(2000年)等在内的一系列着作和文章,对风险以及风险社会概念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论述。他从生态环境与技术的关系切入,把风险首先定义为技术对环境产生的威胁,然后不断扩大该概念的适用范围,使之与反思的现代性理论联系在一起,从而抽象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以揭示现代性对人类产生的影响。他认为风险是“一种应对现代化本身诱致和带来的灾难与不安全的系统方法。与以前的危险不同的是,风险是具有威胁性的现代化力量以及现代化造成的怀疑全球化所引发的结果。它们在政治上具有反思性。”在后来的着作中,他更明确地指出,风险是“预测和控制人类行为未来后果的现代方式”,而这些后果是“彻底(radicalized)的现代化产生的意料之外的后果。”风险已经“成为了政治动员的主要力量”,成为一种造成传统政治范畴过时的话语体系。贝克与道格拉斯、卢曼等人一样,也把风险视为一种认知,但承认其也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辩证的统一。他说,总之,风险是一种“虚拟的现实,现实的虚拟”。上述定义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把风险看作物质特性,以第一种定义为代表;其他定义属于第二类,既把风险看作一种物质特性,也视为一种社会建构,并且把重点放在后一种含义上。这两种认识风险的路径各有优势。把风险看作物质特性,强调了风险的可计算性和可补偿性,并赋予了个人理性发挥的空间。但这种认识路径带有明显的 “经济主义”色彩和“理性至上论”倾向。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其无法给人们认识风险提供一个更宏观、更综合的框架。比较而言,强调风险的社会建构性深化了我们对风险的认识。一方面并非所有风险都是可计算的、以及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的;另一方面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对同样的风险有不同的理解,因而也会采取不同的行动。
除了用归纳法定义“风险”外,有的学者还用列举法来定义“风险”。比如汉森归纳了风险的三种用法:( 1)通常表示某种不好的事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我们又不能确切预知的情况。(2)表示某种糟糕事情的可能性。(3)这种用法是专业风险分析中通用的, 指一种有害事情发生几率增长时产生的负面影响程度。雷恩则认为风险定义包含三个因素:不利的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现实的状态。归纳法定义有助于我们对风险有一个更直观、更生动的认识。
⑷ 您好我是一名保险从业员现在公司正在推广意外保险想问问有经验的前辈们怎样才可以把风险意识灌输给客户呢
这个不是灌输的事儿,保险公司都是在茫茫人海中寻求有保险意识的人,所以要遵循的只有“大数法则”,不知道你这是不是电话保险,如果是你就别想通过拨几通电话就颠覆受访者固有的思想了。现在保险越来越不好做了,但只要坚持努力还是会做出成绩的,做保险不需要聪明人只需要努力的人~~~
⑸ 保险学举例说明什么是重要事实
保险学有四大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最大诚信原则”,这两个案例都是违反了这一原则。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包括三项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先说保证。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的特定事项作为或不作为向保险人所做的担保或承诺,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案例(一)中,珠宝商行承诺店内24小时有人值班,事实上已经做出了保险意义上的保证。而事实上案发当天保安离岗外出,珠宝商行违背了自己的保证,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因此拒赔是合理合法的。
再说告知。告知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对已知和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风险程度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项如实向保险人所做的口头或书面陈述。“投保人及家庭成员是否有过犯罪记录”这是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和以何种条件承保的重要事项,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隐瞒了“长子曾经有过两次偷窃财物的犯罪行为”的事实,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也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保险!如何给客户灌输(意外险)风险意识
就是讲故事,越吓人的效果越好,得让客户觉得在哪儿都不安全。。
⑺ 举例说明,什么是可保风险用保险原理说明其中的一个风险为什么是可保风险
你所指的是人身险,还是车险,财产险呢。
⑻ 举例说明保险机制是如何分散风险的
还是需要从保险的特征上来说
保险的特征
(一)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二)互助性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三)法律性
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法律行为。
(四)科学性
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举例就是在网上找就可以了
⑼ 举例说明保险实务中出现的风险有哪些
保险实务包括承保过程中的核保,生存调查,保险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的一系列更改,修正,给付,退保等操作。
例1:河南省某镇居民王某夫妇于2000年5月,为其经营的杂货店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期限为1年,2001年1月,王某开始进行各式烟花爆竹销售。一天,当他们刚满10岁的孩子独自在家,玩耍中引爆了店内的烟花,引发一场大火,灾后清点杂货店的损失,经保险公司核定后为1万元,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其孩子的故意行为所致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风险增加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对因风险显著增加而引起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
例2: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保险期内的一天,被保险人A某早餐穿袜子时,突然觉得腹部疼痛,一个星期后死亡。经医院鉴定,是由于被保险人肥胖,穿袜子时挤压了内脏器官,致使肠变位并引起阻塞,这种阻塞对心脏构成极大压力,造成死亡。
疾病造成肠变位并引起阻塞,由于不是意外造成的伤害,保险人不予赔偿。
这是最常见的保险案例中的两个,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⑽ 举例说明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是个体行为由于受到保险的保障而发生变化的倾向。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相对于逆向选择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的一方由于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
逆向选择:在保险市场上,想要为某一特定损失投保的人实际上是最有可能受到损失的人。因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概率将会超过公司根据大数法则统计的总体损失发生费率,这就是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
比如汽车保险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011年开始,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汽车保险业务增长得很快。可是由于车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车交通事故比原来增加很多。
这些购买了汽车保险的人由于有了保险,开起车了跟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这就是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尽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顾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风险,但它不能确切知道谁是风险低的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个人之间肯定存在差别,应该努力把他们划分为较好的和较差的风险类别,并征收不同的保险费。
但是它做不到,因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
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提高保险价格导致那些事故倾向较小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响的是保险赔付的上升。
(10)保险风险灌输举例扩展阅读:
道德风险三大特征
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
3、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Risk——maker)与风险承担者(Risk——taker)的不对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