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过程中需要购买的保险是什么保险工程一切险和它是什么关系
建筑工程险的保险可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凡属于楼房、厂房、商场、市政工程项目、各类公路、铁路、地铁、桥梁、机场、码头、隧道、电站、排灌系统、引水工程、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均属于建筑工程保险范围。机器设备安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安装工程项目均属于安装工程保险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责任包括:
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
1、列明的自然灾害:洪水、暴雨、地震、雷电、风暴、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
2、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3、人为风险: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二、第三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责的赔偿责任;
所以是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伤害的。
一般建筑工程都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按照:1、建筑面积;2、工程造价;3、施工人数。这三种方式来确定。
⑵ 工程保险费怎么计算
四、国内外标准(示范)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保险条款特点
1、1999版部分FIDIC工程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分担与保险安排
我国常用的FIDIC《施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两种合同条件,这两种合同条款均是由最有能力承担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从而有利于降低造价。
(1)施工合同条件下风险分担与保险安排
在施工合同条件下,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担情况为:
业主承担自然、经济、社会及政策风险,业主自身行为以及业主能控制的行为产生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如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物价上涨、后续法规、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等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承包商承担自身行为风险,如报价、施工方案及工艺、劳务及材料采购等风险,以及承包商自己的设计部分的风险等。
在以上风险分担条件下,根据专业条款中的风险范围约定,应投保方应就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办理保险。
(2)在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下风险分担与保险安排
在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下,承包商除了承担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风险外,还承担设计责任风险。业主承担部分不可抗力风险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尤其承担的风险。
在以上风险分担条件下,根据专业条款中的风险范围约定,应投保方应就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办理保险以及承保上人员额保险。
以上两种合同条件下各方具体风险分担和保险安排见FIDIC合同标准格式1999版本。
2、我国目前流行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保险安排
(1)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中保险安排:
发包人的投保责任
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承包人的投保责任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保险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人作出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承包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报告制度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2)2011年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保险安排:
承包商的投保责任
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发包人的投保责任
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3)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中保险安排:
承包商投保责任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发包人投保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发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通知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⑶ 做工程需要买保险吗
建筑工程险的保险可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凡属于楼房、厂房、商场、市政工程项目、各类公路、铁路、地铁、桥梁、机场、码头、隧道、电站、排灌系统、引水工程、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均属于建筑工程保险范围。机器设备安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安装工程项目均属于安装工程保险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责任包括:
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
1、列明的自然灾害:洪水、暴雨、地震、雷电、风暴、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
2、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3、人为风险: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二、第三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责的赔偿责任;
所以是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伤害的。
一般建筑工程都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按照:1、建筑面积;2、工程造价;3、施工人数。这三种方式来确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建设工程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⑸ 给施工人员买保险的目的
工程企业核算成本的科目有“工程施工”和“间接费”。工程施工下分几个二级分类
1、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
2、材料费(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工程照明的电费、路面硬化养护的水电费);
3、机械费(主要是外用电梯、砼输送泵、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等,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
4、其他直接费(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支出,例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材料的保管费等);
以上是工程施工中的直接费部分
间接费(只要是一线管理人员的工资、一线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保险、现场办公费、五板一图、文明施工、消防、临时设施等等)
直接费加上间接费就是工程项目的成本
再加上上交企业的企业管理费、上缴工程利润、上缴税金就组成了工程总成本。对应的是工程结算收入。
所以:你说的一切险应计入间接费科目房屋登记费、房地产咨询费应计入经营费用科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工程保险费怎么计算呢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有三种:观察法,分类法,增减法保险费。通常包括两部分: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附加保险费指各种业务费用、佣金支出、预计利润,以及安全费。在纯保险费中加入附加保险费,而由保险加入者缴付,称为总保险费。
保险费通常包括两部分: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附加保险费指各种业务费用、佣金支出、预计利润,以及安全费。在纯保险费中加入附加保险费,而由保险加入者缴付,称为总保险费。
保险费与保险费率:
前者为某一保险单所应缴的总费,后者为某一危险单位的费用。
计算保险费须以保险费率为标准。
二者的关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费。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⑺ 建筑工程保险怎么购买它的费率又该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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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筑工程保险包括: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2、列明的意外事故3、人为风险:二、第三者责任;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伤害的。一般建筑工程都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照:1、建筑面积;2、工程造价;3、施工人数。这三种方式来确定。人生处处有风险,购买意外险规避风险是不错的选择。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
华泰“金领人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涵盖高额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工具保障,适合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等购买。
1、普通意外保险金5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5万元;
2、航空意外保险金高达200万元,火车、轮船、汽车保险金50万元;
“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
太平人寿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额度均衡,非常适合作为社保补充进行购买。
1、普通意外保险金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
2、飞机意外保险金50万元,火车轮船保险金20万元,客运汽车保险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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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工程保险费包括哪些
由于一些工程的保险费用很高,这让很多企业难以承受,也让保险遭受到冷遇。然而,工程保险对于企业和职工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工程保险费如何计算的?
如果不了解怎么配置保险,可以看看这篇文章《保险怎么买?这些套路一定要避开 》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
(1)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4)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
(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
(2)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
(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
(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
(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⑼ 项目买工程保险怎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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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应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害险。
一般买工程一切险时保险公司会赠送第三方责任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根据人员数量确定,财产损害险根据设备机具的价值计算,均需另外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