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
根据社保法相关条款: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和单位签订的放弃社保行为是无效的。不符合社保法相关规定。
Ⅱ 要签合同了。但是我不想买保险。可以写一个自愿放弃保险的证明书不有效不还有合同上写的辞职必须。。
1:可以,盖手指摸,单位盖章就有效的了
2:你仔细看看合同,看有无离职要赔款之类的,没就可以随便走
Ⅲ 《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
员工《放弃社保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法律规定看,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与员工签署协议,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
同样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担心社会保险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自己,公司认为员工纯粹自愿,甚至还可以少支出部分费用,也乐得这样做,其实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已成为一个社会常识。实践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往往不为企业员工缴纳任何社保。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有些企业主自以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自愿放弃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巧妙规避法律规定。其实这些企业的做法并不高明,也可以说是自作聪明,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员工在在职时可能屈从于压力,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一旦离职,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社保,那一纸保证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并不能达到企业主当初的目的。
Ⅳ 个人放弃买社会保险协议
呵呵,虽然有了这个协议书,但是在仲裁面前都是无效的,员工要是告单位了,单位只能乖乖的去给人家补缴,还有滞纳金的。并且还要给员工补偿,所有的企业记住,又不想上的员工,你就可以不用他。有一种单位可用,如已退休的或者是由单位给缴纳保险的,
Ⅳ 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以签订个人自然放弃社保协议为由,逃避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此,其协议无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Ⅵ 公司让签订自愿放弃保险(5险)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么
严格来讲,公司要用的话,就应该替你交保险,国家有规定的,这个法律效应应该是有瑕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