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要将理财分类:
一类是有合同业务根据的;一类是纯粹的银行账面资产理财.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应该属于第二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该冲减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计入利息收入);
另一种,向银行产品支出,因要支付外汇,考虑到了汇率的变动产生的公司损失,人民币定存银行做质押,由银行先付出外汇,到期后购汇支付给银行.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2、确认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㈡ 请问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要怎么做账务处理产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就公司理财产品的归类不能简单的归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首先七天通知存款和三个月定存或者半年期定存,有什么区别?都是属于公司账面余额的理财,也都会到期产生利息收入,这类理财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因为在初期跟银行签订理财协议的时候,收益的固定可见的。
就我一家之言,理财首先要将其分类:一类是有合同业务根据的;一类是纯粹的银行账面资产理财。如题所问,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应该属于第二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该冲减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计入利息收入);另一种,向汇利达等银行产品支出,因要支付外汇,考虑到了汇率的变动产生的公司损失,人民币定存银行做质押,由银行先付出外汇,到期后购汇支付给银行,释放质押人民币(如果人民币到期贬值,则此项业务亏损),这种人民币质押产生的利息因附属于境内外合同收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㈢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怎么做账
购买的什么理财产品哦?
就支出做什么撒,有收益的时候就收入好多,公司没买过理财产品不知道,嘿嘿
㈣ 我公司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10万购买理财产品,划出款及购买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上家的回答稍微要修改一下,正确答案如下:
1、划出1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购买时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00000
㈤ 如果作为一名私募理财经理,客户通过我购买的某公司的理财产品亏本了,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在购买之前把风险和预期的一些结果状况都有告知,客户还是自愿购买,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本来投资理财就是有风险的。
㈥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帐务处理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贷:银行存款40 2、确认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应收利息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40 短期借款——XX银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借:库存商品(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60 贷:应付票据 60 3、支付银行信用贷款 借:短期借款——XX银行2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20 4、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 (1)直接解付时: 借:应付票据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2)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解付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借:应付票据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60
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7)我在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