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么买保险自己得到佣金
中国人寿的佣金计提,是按中国人寿总公司的规定执行的,是完全符合保监会备案原则的,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员工劳动薪酬。客户所交的保费和保险责任都不受任何影响。在保单生效后,客户的业务经理将为客户提供与保险期等长的各项服务,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也是受公司各项考核的监督的。据数据统计一名优秀的业务经理独自完成这些要求的话,客户数量不会超过2000人。
② 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将个人保险代理人所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是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应该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要看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是不是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代理人关系,那个税及营业税都需要业务员自己承担了。
2. 如果保险业务员是以保险代理人身份展业,而不是保险公司员工的话,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局规定,允许扣除的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的40%,也就是就佣金收入的60%缴纳个人所得税。
3. 综上所述,如果业务员为保险公司员工,那么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扣除个人工资、五险一金之后的部分缴纳个税。如果是保险代理人身份,按照收入的60%缴纳个税,也就是3600元需要缴纳个税。适用的税率按照下表计算扣缴:
4.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第二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以及第七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其他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应该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④ 个人保险代理人收到了佣金劳务费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因此,个人保险代理人收到佣金,应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⑤ 保险从业人员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A小姐是一名保险企业的营销员(不属于企业雇员),本月,A取得了4000元的佣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本月收入4000元扣除展业成本1600元(4000×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2元。其中:营业税4000×5%=200(元),城建税200×7%=14(元),教育费附加200×3%=6(元),当地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200×1%=2(元)。这样余额2178元,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A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718-800)×20%=275.6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个征收人所得。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2、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3、一次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⑦ 保险从业人员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保险从业人员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7)保险佣金个人扩展阅读
设佣金收入为A,
1、如果A<1333.37元,则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为0,不用缴税。
2、如果A小于5000元大于1333.37元,则营业税为0,个人所得税为(A×60%-800)×20%
3、如果A大于5000元,则营业税为A×5.56%,个人所得税又分成两种情况(主要是看应交税的的报酬乘以(1-20%)是大于800元还是小于800元,,分界点佣金为7347.54元。
a、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800)×20%
b、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