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成立并运作一支私幕基金
1、在某个投资领域(如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最好长时间稳定地盈利过。
2、制定包含有资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说明书。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们给你提供你想要的规模的资金。
4、有一个研究团队,密切跟踪市场的变化,制定计划。
5、有一套精密严格的系统,使你的计划能够真正执行下去。
6、由于私募处于灰色地带,应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从小做起,量力而行,低调严谨。
㈡ 不同的私募基金公司,特点或优劣是什么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那么,私募基金还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呢?
一、私募基金的优势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在我国,私募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优势,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迅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
二、私募基金的劣势
1、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由于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准入门槛高,对象一般是少数特定投资者。这样如果投资者撤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动,风险也较大。
2、同样由于对象是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比较宽松,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㈢ 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风险大,私募基金意味着高风险,操作灵活,业绩不稳定。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3)自有资金投资发起式基金风险扩展阅读:
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㈣ 我想了解一下私募基金投资是怎么一回事怎么投资投资以后是怎么赚钱的谢谢大家
在我国,通常而言,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非公开)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广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对方比较有钱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指对方是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别的机构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
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中国私募基金发展三大路径
私募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也可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三种。我国私募基金通常专指从事与证券市场投资的、非公募形成的机构投资者。据估计,我国A股市场的私募基金规模大约有5000亿元人民币,规模较大的单一基金数额估计约2-3亿元人民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以及外资背景的投资机构的竞争,我国私募基金也面临着结构性变动。以上提到的三种基金模式将是我国私募基金结构性变动的方向。
一、股权分置改革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标。改革结束后,我国股票市场可流通的股票数量将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也将比全流通之前简单得多。敌意收购(hostile
acquisition)的压力也将迫使现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加密切地与股东合作,以避免被收购的被动局面出现。此外,股票全流通后,为达到产业扩张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收购也将变得容易且更有经济效率改善的意义。
通常上市公司不论何种形式的收购,都会给其财务结构带来较大的影响,并导致股票价格有所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对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带来变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专注于这样的业务,由目前的普遍投机性私募基金转变为专业化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甚至产业并购的合作伙伴性基金(M&A
Fund)。
这种收购基金正是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为数庞大的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种。以近年来在我国多有斩获的美国凯雷集团为例,该公司自有资金约为80亿美元,而投资带动的资金可达800亿美元,比我国A股市场全部私募基金的总数还要多。
强大的资金优势、政治优势和全球资本上谙熟的人脉关系,对一些并购项目基本上可以进行一些外科手术式的操作,即整体收购,不用十分费力地拿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获取超过30%的年收益率。此外,近年来在内地非常活跃的房地产投资商凯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则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商嘉德置地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这些国际投资机构,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来看待机会,巧妙地组合资产,进行跨国金融市场套利。
在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迅速发展的状况下,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的政策限制,将逐渐变得宽松。以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有3亿元左右人民币自有资产的私募基金可以向这个方向摸索,通过3倍的杠杆比例,带动10亿元左右的投资。此外还要深入研究国际并购基金的商业模式,争取寻找跨国金融市场套利的机会。
二、纯投机型的私募基金将向对冲基金的方向转变
随着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实现,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将增加数倍,极大地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加上证券监管严格程度的增加,单个的机构投资者很难像以前一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获取超额的利润。此外,由于价值投资理念的逐步被人们认识,通过合谋锁定股票数量,从而推高股价的操作方式变得越来越多风险。
由于股票数量的增加,以及单一机构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约收购披露义务,使得单一股票中的投资者呈现一种类似于垄断竞争或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单一的机构很难具有绝对优势。最后,将来股票市场有了做空机制以后,股票价格更具有易变性,方向更难确定。因此,单纯的锁定价格并且推动价格上涨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写。
由于上述三个原因,对于单纯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机构,只能遵循有效市场理论的指导,对价格的瞬时偏离进行适当的投机。然而,在一个逐渐成熟的二级市场上,价格非理性波动所出现的套利机会时间十分短暂,并且股票数量的增加和持仓品种的增加,私募基金经理通过个人盯盘的方式也将变得不适用。因为基金经理受个人体能和智力的影响,在瞬时的价格波动中,难以很快判断投资机会。因此,通过编制计算机模型和程序,并且将交易指令嵌入到这种程序中,成为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的最佳方式。
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时,基金经理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预期收益率和与其风险承担系数。当基金管理人对自己所管理的资金的风险偏好有完全的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投资策略时,市场机制的最佳配置资源的功能才得以体现。这种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场投资中最常见的手段之一,而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其用途逐渐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宝钢权证,就完全可以用计算机设定的模型进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风险的能力远远高于交易员(操盘手)的瞬时决策。
这种私募基金实际上最后将演变成为比较典型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目前国内已经有声称为对冲基金的投资机构,但是其网站显示,其设计的产品还显得偏于狭窄,难以与当前的市场状况相匹配。从事对冲投资的机构,对资产的规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开发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技术。
三、具有创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转型为风险投资基金
上个世纪末,在科教兴国战略指引下,全国各地成立了不少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当时纯粹意义的风险投资环境并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场火爆,不少风险投资公司将一部分投资转向二级市场的股票,有的后来变成了主要在二级市场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随着我国证券主板市场逐步完善,以及外资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投资领域的成功的示范效应,这些机构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参与风险投资的兴趣。
同时,由于其有参与二级市场的经验,其投资的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主业很有可能是其风险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而股权分置改革和证券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须实实在在考虑其并购的项目能够为其经营业绩加分,而不同于过去市场中单纯的为制造题材的收购。
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这种条件下,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项目的创业者、以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可能得到多赢局面。虽然这种模式对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有内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现行国内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空间,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这种投资模式,可以成为一部分有创业投资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讨的发展方向。
实际上,我国快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一直是风险投资机构掘金的领域。
据安永公司的统计,2004年,我国完成的风险投资金额已经达到12.7亿美元,而在2002年,这个数据只有4.18亿美元。其中外资已经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比较而言,外资在项目选择和退出机制上更具有优势。比如高盛对蒙牛的投资,以及凯雷集团对携程网的投资。这样的盈利模式是我国具有风险投资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须关注的。一般从事该类业务的投资者,应当具有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通过制定合理的资产组合,从事跨市场套利。
四、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打开了空间
近年来,国际资本市场出现了一个显著现象,首先是私募基金的发展速度很快,业绩令人瞩目,其模式越来越受到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的认可,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焦点。根据欧洲私募股权与创业资本协会统计,2003年欧洲私募股权的总投资额达到291亿欧元,总的融资量达到270亿欧元。普华永道世界投资报告认为,2004年私募股权投资额占GDP的份额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分别为0.97%、0.28%、0.23%。
近5年来,美国的私募股权基金总量增长了一倍,达到目前的约7000亿美元的规模。此外,全球对冲基金增长迅速,1990年全球大约有390亿美元对冲基金资产,到2003年,已达到6500-7000亿美元的资产规模,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超过25%。
过去5年,美国退休基金总数约5万亿美元资产,在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以及衍生金融工具中投资的比例从2%增长到5%。著名的加州退休基金、宾西法尼亚州退休基金,以及通用电气等,都放宽了对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比例,而欧洲的许多退休基金也提高了投资于私募基金的比例。
在创业投资方面,2003年,仅欧洲管理的资产就有约18000亿美元,这些分布在36个欧洲国家,平均每个国家的风险投资资产为约500亿美元,是我国的近40倍。可见我国的创业投资发展有极大的潜力。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我国养老基金从2001年到2075年的收支缺口将达到9.15万亿元人民币。以现行的投资体制,应付如此大的开支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是充实账户的同时,提高投资收益率。提高投资收益率的办法之一就是将部分资产委托给表现优秀、诚实信用的私募基金管理。
根据美国市场1995-2000年间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业绩对比,表现最好的前10名的对冲基金的平均收益率达到53.6%,而表现最好的共同基金平均收益率为36%,同时表现最差的对冲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7.7%,而表现最差的共同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19.8%。对冲基金这种私募基金形式收益水平显著高于共同基金这种公募基金。我国私募基金应当认识到上述这些国际私募基金界出现的新动向,应当积极调整,主动适应,选择自己擅长的领域,摸索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即有违法之嫌。
——把“冒险精神”引导到合规渠道
私募基金能够使资本增值加速,也有着风险性大的特点。我国现有的所谓“私募基金”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而更多的是具有“地下资金”性质,这些地下资金并没有完全的合法性和监管的可行性。
那么, “非法集资”与“私募基金”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手段大多为诈欺,以许诺高回报率和高利息率欺骗公众诱使其投资,欺诈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如10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么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近年来,不少私募基金通过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渠道成功剥去“灰色的外衣”,管理层也在逐步研究私募基金“阳光化”的策略。包括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内的多位政府官员,去年都在不同场合纷纷发表支持私募基金阳光化运作的言论,并呼吁以立法的形式给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
吴晓灵认为,私募基金在中国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人,简单地说,是集富人之财。中国目前缺乏组合各种重要因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权基金是其中之一。随着外资私募基金大量进入中国,必然推动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根据中国的《证券法》、《公司法》和最近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私募基金已经具备设立的依据。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如果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且发行份额不超过200份,即可视为私募发行。而对于这个“特定对象”,吴晓灵特别强调,必须是“合格的投资人”,这既包括机构投资者,也包括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投资者。她希望,发改委正在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中,会对“合格的投资人”作出界定,明确到底多大金额的投资人才可以参与私募基金的设立。 对于私募基金组织形式,吴晓灵认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集合信托计划或集合资产管理的契约型;合伙公司;公司型。“要将税收鼓励与企业设立分开。”吴晓灵说。《合伙企业法》已经明确,只征收合伙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吴晓灵认为,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按照一般企业登记,按章程运行即可。“《民法》完全能够约束投资人各方的关系,不需要特别限制。”她说。
她指出,中国不乏有冒险精神的投资人,中国的民间投资是非常活跃的,尽管有些投资方式目前处于非常艰难的境地之中,但是这些在中国大地上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需要把这些冒险精神引导到一个合规正常的渠道上去,堵邪门开正道;中国不乏未有效利用的各项资源,中国的资源是丰富的,但是中国缺乏组合各种要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有效整合现有市场各种要素的工具之一。
㈤ 定投资基金收入回报率大约在什么样的范围
开放式基金一只接一只的登台亮相,诸如华安创新、南方稳健成长等开放式基金,再加上原有的众多的封闭式基金,一时间让人眼花缭乱,不知该如何选择,该如何去投资基金投资.
其实投资于基金,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投资方式的选择问题,也就是说以什么样的方式在投资基金的投资中获取收益的问题.第二个是投资方向的选择问题,即投资于哪一个基金,根据什么进行选择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投资方式的选择
投资基金的投资与其它投资一样,首先必须投入资本,投资基金的资本投入就是要买到投资基金.投资人可以从一级市场的发行中心认购,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购入。在一级市场上购入的基金是按基金单位的净资产值定价的,这样就与二级市场上现在的基金趋于净资产的价格有一定空间,所以,人们很积极地认购一级市场的基金。1998年新发行的基金上市之后的价格平均比发行价涨80%。在这种情况下,买一级市场的基金就像做股票的一级市场一样,不用选择基金品种,也不必等待基金的投资回报,买了基金就挣到了钱。由于基金将大规模发行上市,今后的一、二级的差价会越来越小,特别是当开放式基金上市时没有发行和流通市场的差别,随时可以购入,就更不存在一、二级市场差价问题了。封闭式基金的申购方式也完全与申购新股相同。程序也是要开立基金上市证券交易所的股东账户,然后选择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委托申购。
在一级市场上没有申购到基金,不等于就不能进行投资基金的投资了。投资人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到别人抛出的黄金。不过投资人一定要清楚,高出发行价的那部分差价是被基金的卖出者拿走了,基金经理人只对一级市场上购入基金的资金投入负责。投资人可按自己的购入价格,结合基金每年的可能收益率去推算自己在将来的收益。
买到了基金以后,投资者还面临着两大类投资方式的选择。一类是长期持有基金,一直到封闭终了,每年参与基金的分红,形式上类似储蓄的存本取息。这类方式风险在于基金动作可能出现失误,基金的投资领域出现长期的低迷等,都会使投资人的收益预期不能实现。以这类方式进行投资也不能过于呆板和教条。比如,就买入环节来说吧,总得选择基金价格相对较低的时机;基金价格涨得太离谱了,也不妨卖掉基金,等到它向净资产价值回归之后再次买进。这样既可以作为基金投资人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又可以从市场差价中获取额外的收入。
由于基金的价格波动也与股票一样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把握规律的,所以,在比较成熟的基金投资中还可以采取定期定额的买进方式。具体的做法是,每隔一段时间由银行根据投资人的委托从投资人账户中自动扣除固定数额的资金购入投资人事先选定的投资基金。当基金价位较高时购入量较少,而基金价格较低时购入量较大,最后会使投资人购入的基金平均成本低于市场的平均成本。我国现阶段没有这种专门机构从事这种活动,但投资人可以运用这个原理,自己运行操作。
另一类投资方式就是以炒作股票的方式来炒作基金。在这种方式中,更重要的是买卖时机的把握,过分追求基金投资价值的分析和比较反而不会获得成功。笔者认为投资基金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投资品种,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规模的不断扩大,炒作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一旦套住很难保证解套获利。所以,最好不要参与投资基金的炒作。
二、投资选择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各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是投资的主体,选择一个理想的投资基金是关系到投资人能否收益、收益大小的大问题。就是在我国规范的投资基金建设刚刚起步的条件下,对为数不多的投资基金也有一个选择的问题。以炒作的方式买入投资基金,选择的着眼点是题材、是通过技术分析对上升空间进行判断,至于投资基金的效绩、经理人的水平等全都要服从于市场的价格波动给出的买卖点。这各选择我们在股票投资中讲得不少了。在这里主要介绍以长期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投资基金时,如何对不同的基金进行选择。首先,可以从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情况来判断投资基金的收益能力。同样是在上升的股市投资中,某基金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出其它基金,说明这是一只积极进取型的基金。同样是在跌市中,某基金的基金净值跌幅明显少于其它基金,或者根本不跌,说明该基金是一只稳健的安全的基金。如果一只基金兼有上述两个特点,那无疑是首选的投资基金了。
其次,还可以从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来判断基金动作的自信心和规范程度。一只承诺定期进行信息披露的基金比一只黑匣子中操作的基金当然要强得多。投资于能够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基金,投资人会感到自已的权益在自己的监督之下,而且也可以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决策。当然,把什么都抖出来了也有不利之处。比如,基金持有某股票的比重过大,就会引起市场的警觉。再向上做己经没有额度了。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基金持有一种股票的资金不能超过基金总券的10%,同时,也不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10%。两个10%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基金操纵市场价格。可是,这样一来,投资基金就只好长期持股了。试想还有什么机构在明知基金抬轿子呢?尽管如此,投资人还是喜欢诚实面对投资人的投资基金。
再次,投资人还可以通过投资基金公布的投资组合来分析基金经理人的投资理念和对大势的判断水平。如果一轮上升行情中,基金持有的股票都是本轮行情中的死亡板块,可以断定基金收益水平肯定不高,基金经理人不善于把握市场热点。如果在市场明显走弱的调整市道中,基金的持股仓位几乎接近基金净值的80%(这是《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持股上限),也就说处于满仓状态。那么,就可以认定该基金的经理人和顾问委员会对行情的判断出现了错误。或者说把握市场节奏的能力不强。可能有人会辩解说,投资基金嘛,就是要长期投资。可是我们并没有在任何规定中看到有关条款。国际上机构投资人的平均持股时间也少于个人投资人。如果真的要求投资基金长期持股的话,那么,大家就不要投资于投资基金了。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在账面上的赢亏中波动,最后赶上不景气的时候清盘,说不定还是亏损的。
最后,再谈谈通过选择经理人、选择发起人来选择投资基金的问题。在没有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记录,没有基金信息披露材料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新基金刚刚上市之时,选择的依据只能是基金招募公告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包括:基金性质、契约条款、披露承诺等等。至于是由哪一家证券公司发起的,基金经理人又有什么样的经历和从业业绩,笔者认为实在不可靠。有信誉的证券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并不等于基金就会有业绩,没有了业绩,信誉又能管什么用呢?又不是亏损了可以由它来赔。在不规范的老基金中有这种情况:由发起人担保一定的收益率,如果达不到则由发起人用自有资金补足。这种不规范的做法不可能再有了。至于经理人的个人经历和能力又能在基金运作中起多在作用?这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下就值得怀疑。更不要说,经营投资基金对所有的证券从业人员来说,还都是一个新问题。
㈥ 风险勘查资本市场
一、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概况
(一)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界定
资本市场是指证券融资以及经营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借贷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等。风险资本市场是指资本市场中具有较大风险的子市场,通常包括三个子市场,即非正式的私人风险投资市场、风险资本市场,以及专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设立的创业板市场。
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是指专门为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提供资金融通的市场,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传统勘查商业文化浓厚的国家,这类市场是风险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矿业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图10-1)。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具有普通风险资本市场的属性与特征,即资本需求数额较小、风险比一般资本市场更高、成长性较高等,但因资源勘查行业以及高科技、生物技术等其他高风险行业在法律属性、资本需求规模以及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信息披露特点等都各有差异,因此,风险资本市场通常会针对不同的行业设置专门的运作、监管及治理的制度环境,又有一些特殊性要求。
(二)风险勘查资金的来源
在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勘查主要由独立的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大型矿业公司的勘查事业部或初级勘查公司与大型矿业公司联营进行。风险勘查资金主要来于自有资金、私募资金、股本资金以及少量的银行贷款。勘查起步阶段需要的资金较少,且前景不明朗,一般依靠自有资金或亲朋好友处筹集的资金进行工作,有些大型矿业公司往往也会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风险勘查。
私募发行的本质,是矿业公司把股票卖给特定的投资者获得资金,是针对特定对象、采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规范的证券发行方式;与公开发行相对应,满足筹资人的不同要求,一般分为股票私募、债券私募及其他证券私募。在勘查领域,公开上市的公司毕竟只是少数。因此,私募在勘查公司融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私募发行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投资者,在矿产勘查领域,这类特定的投资者主要是拥有巨额财富的个人、大型矿业公司以及各类私人金融资本组合、公共基金、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私人风险投资公司、专营矿产勘查的筹资机构等。私募方式筹资额一般在几百万到数千万元之间。私募资金对发起人的素质、找矿思路、项目选择等都很有倾向性。私募资金投资的主体对回报的期望不同,风险投资公司和初级矿产勘查公司通常会签署协议,明确权益返还的方式。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很多公司难以通过公共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往往通过私募方式筹集资金。比如澳大利亚均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2008~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澳大利亚初级勘查公司所需要资金的60%都是通过私募方式获得的。
图10-1 矿业资本市场及风险勘查资本市场
从风险勘查融资额上看,通过股票交易所上市融资,是风险勘查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股票交易所一般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很多国家都设立了为初创企业上市的二板市场,有些国家的创业板市场专门设立了资源勘查公司的板块,允许勘查公司上市。这些市场的共同特点是,对在创业板上市的资源类企业,普遍没有盈利要求,同时,上市企业往往可以在主板和二板市场之间转板。
因勘查的高风险性,银行难以评估勘查企业预期的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因此,很少有银行会为勘查提供贷款。但随着勘查成果日益显露,小公司可以用其勘查成果说服银行,可能会获得银行的抵押贷款。银行自己有专业的地质、采矿专家,开展矿产勘查开发的贷款业务。另外在有些国家,为了促进勘查融资,政府部门提供探矿者找矿借贷或矿业贷款基金。比如加拿大政府为了鼓励勘查投资,设立探矿者找矿信贷计划;探矿者找矿借贷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是提供探矿权人一个野外季节工作所需要的费用。也有的国家通过政府建立矿业贷款基金的方式提供,比如美国阿拉斯加州矿业贷款基金,主要针对高级矿产勘查以及矿业开发项目。日本对于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也提供借贷方面的支持。
(三)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现状
据统计,自2003~2008年,在全球初级矿业公司总计782亿美元的融资中,70%(546亿美元)来自股本融资,只有24%来自债务融资(186亿美元),另有5%(54亿美元)来自可转换债券,其余的1%来自其他投资来源,包括政府投资等。随着矿产品价格的上涨以及资源性公司日益受到主流投资界的重视,从2003年到2008年的6年间,初级矿业公司的股本融资额增长了1000%,从2003年的14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158亿美元。当然,2009年因金融危机,融资额有所下降。尽管举债融资所占比重不大,但其绝对值亦大幅增长,从2003年的5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70亿美元(图10-2)。
图10-2 全球初级矿业公司资金来源结构(2003~2008年)
二、风险勘查股票融资的主要制度
因勘查公司特有的地质风险,一般投资者很难正确判断初级勘查公司潜在的价值和未来风险。为降低风险,世界上允许勘查公司上市的股票交易所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这类措施主要包括上市准入门槛的设定、上市过程中的监管以及退市转板及出现问题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几方面。
(一)股票交易所最低上市要求(初次上市要求)
所有的证券交易所都设定了上市的准入门槛,任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要满足上市门槛要求,达不到标准则不允许上市。允许勘查公司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最大的特点是没有过往盈利方面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对初级勘查公司矿业项目的储量及工作计划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几方面:第一,必须拥有合法的探矿权,且在其中拥有重要权益;第二,以往进行了勘查投入,并拥有维持某一时段勘查计划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第三,应拥有保有矿业权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等。各交易所规定又有所不同(表10-4)。
表10-4 允许勘查公司上市的五大证券交易所最低上市要求
续表
以多伦多风险交易所为例。多伦多风险交易所细分程度较高,所有上市公司被分为五类,即科技或工业类、采矿类、油气类、地产及投资类、研发类。上市公司被分为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又被分为不同的标准。每一类均有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最低要求,且每个层次都提供了多个标准供拟上市的公司选择(表10-5)。企业只需达到第一或第二层次的其中任一标准的全部要求,即可申请在加拿大上市。
表10-5 多伦多风险交易所勘查公司最低/初次上市要求
交易所在考虑公司申请时,考虑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公司管理层。交易所会在公司业务的基础上考虑管理层的业务以及专业程度。此外,申请上市的公司,还要有交易所“参与机构”的保荐。如果初级勘查公司与一家资深矿业公司具有合营关系,也会对其上市产生正面影响。矿业公司的保荐人除了要满足证券交易所对所有类别公司的一般要求外,还要在以下几方面对公司做出评价,一是由公司管理层所准备的18个月流动资金的来源以及使用计划;二是对申请者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三是要对矿业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法律风险、矿业权保有能力、管理层经验和技术特长等进行调查。由此可见,对于初级勘查公司来说,除了一般性制度约束以外,保荐人制度在控制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维持上市要求(持续上市要求)
维持上市要求是指上市公司为了持续上市需要达到的标准。公司要想维持上市席位,必需满足要求。维持上市席位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商业活动情况以及股东分配情况。以加拿大风险交易所为例,不同层次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将被转板到较低层次。维持要求,主要涉及信息及时披露要求、流动资本要求、股东数目要求、净有形资产要求、市场资本化市值要求等。此外,证券交易所有持续上市要求。2010年6月14日,加拿大风险资本市场将对最低上市、每个层次的维护要求、CPC2.4政策等进行改革。主要改革内容包括,最低上市要求改为“首次上市要求”,层次维护要求更改为“持续上市要求”。
(三)信息披露中的风险控制
风险勘查公司上市后,需要承担按期报告和重大事件随时报告的义务,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是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监管的关键。为确保矿业企业提供准确的信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对从事信息采集、估算、披露的主体资质,技术规范及内容,出现问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控制这类风险主要依靠两方面规制,一是对从事地质工作的人员主体资格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二是对勘查报告的技术规范进行详细规定。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自律、矿产资源立法规范以及证券行业方面的制度进行规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普遍采取的是同矿业领域的行业协会密切合作,借助行业协会会员约束制度,两方互用资源、互相承认对方规范。
以加拿大为例。加拿大证券管理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勘查公司需要遵守NI43-101披露标准以及NP51-201披露标准提交有关报告。NI43-101披露标准2001年开始实施,是继一系列储量造假丑闻后,采取的应多措施,主要目的是提高披露的准确性以及一体化程度,强化使用一些工业术语,同时确保正确的信息来自于正确的人。“NI43-101报告”是勘查项目的资源、地点、探矿权、环境责任、营业许可与执照、采矿前景、基础设施和历史演变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中要有勘查和采样的结果、取样方法、抽样准备情况和验证措施、资源储量的评估等。“NI43-101报告”的撰写人,必须是有关文件认可的工程师和地质学家学会的会员。
国外具有不同层次股票市场,内部各层次往往可以自由转板,对于达到主板上市标准的公司,可以转板到主板上市。反之,对于达不到标准的公司,将转板到低层次的股票市场。这种转板可以是主动申请,也可以是强制转板。
(四)勘查公司上市的程序
勘查公司上市的一般程序是,通过证券经纪公司和咨询公司包装、评估和推荐,进入证券交易所。准予勘查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都要求公司达到最低上市标准,要求有独立的称职人员或采矿工程师提交的报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风险进行说明,独立地质学家对地质报告签名担保。比如如果在加拿大风险交易所上市,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首次公开上市,二是反向收购,三是资金库公司(CPC)。上市前期,需要制作完备成熟的商业企划,让一位加拿大证券交易所的代表(CDNXPREP)协调预览公司的商业企划,征询行业顾问的意见,然后是安排一家成员公司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在正式申请以前,需要向加拿大风险交易所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方面的资料,由风险交易所确认申请公司具有申请上市的资格,给出意见书。然后寻求保荐人,准备正式申请上市文件。
三、市场经济国家推动勘查公司上市的外围制度环境
纵观世界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发育的国家或地区,除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这一硬件条件以外,还包括很多软件条件,包括催生勘查资本市场发育的制度条件,以及完备的配套服务体系。
(一)适宜的法律制度环境
1.合理设置探矿权门槛,加强过程监管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市场经济国家探矿权准入门槛很低,无论法人还是自然人均有资格申请探矿权。为弥补探矿权主体良莠不齐带来的监管困难,这些国家一般要求探矿权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范围覆盖环境复垦、最低勘查承诺、履行地质资料义务等。这项制度把探矿权违约风险转嫁于其自身,使政府监管处于主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探矿权细分程度较高,根据目标矿种、探矿权主体等,探矿权有效期也不同,多则5年,少则半年。政府可以根据探矿权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这就促进了探矿权人的主动履约。低门槛并非意味着工作标准的降低。在发达国家,进行各类勘查工作,需要具有各种规定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与我国现行制度不同的是,与这些资质人签署协议,并非探矿权申请的前置条件。另外,这类资质细分程度高、专门性强,不像我国这样整装。比如根据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矿业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需获得的执照或行政许可多达十几项之多。探矿权门槛以及相应制度的合理设置,使国外探矿权市场的主体主要是职业找矿人,探矿是职业找矿人而非资本家的乐园。两者各得其所。
2.高水平的地质资料公益性服务
公益性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勘查企业的风险,对勘查企业的融资能力有很大影响。国外普遍注重公益性地质资料的服务,这种重视主要体现在几方面:第一,通过增加或保持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稳定投入,获取更新地学信息,改善提供地学信息服务的方式,提高地质资料水平和挖掘程度;第二,通过严格立法与执法,确保矿业权人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最终的公益性;第三,通过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快速便捷服务;第四,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增值服务。根据加拿大、澳大利亚的统计,基础调查投入对勘查投资的乘数效应通常在1∶6左右。
3.灵活便捷的探矿权转让及交易
风险勘查准入和退出制度,是风险勘查资本进入和退出的前提,而风险勘查的准入和退出,又取决于矿业法对探矿权转让及交易的控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传统的矿业国家,探矿权转让交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交易对象灵活,可为探矿权本身,亦可是企业权益,可全部转让,亦可部分转让;第二,只要受让方同意承担转让方的义务就可以转让,不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矿业权交易灵活,附着的资本才能灵活。
4.促进勘查投融资的特别优惠制度
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对风险勘查制定有财政、金融、税收等多方面的鼓励措施(表10-6)。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主要包括直接针对草根勘查者的补贴制度、计税时,可以超额抵扣勘查投入、全部通过股票制度等,对于勘查投资给予特别的优惠,降低勘查成本,进而增加了勘查投资的吸引力。为企业在风险勘查资本市场上获得社会资本奠定了基础。一些国家还采用小公司特别政策,培育小公司的发展。
表10-6 政府为促进矿产勘查融资采取的支持措施
(二)完备的配套服务体系
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由资金需求主体、投资主体、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组成。中介机构的培育与发展是商业性矿产勘查成功融资的重要条件之一。成功的矿业融资,除了政府的政策性支持、矿业公司自身的努力之外,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完善、有效率的金融中介在矿业融资活动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好的金融中介机构承担上市业务或借贷业务,这本身就说明了项目的可靠性。有经验的地质和采矿技术专家。在加拿大多伦多,有200多个从事矿业股票分析的分析师,平均每一个多伦多的矿业股票就有3个分析师。
四、我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现状及建议
(一)中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
中国目前风险勘查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企业自有资金投入、风险勘查基金(私募基金)投入、场外股权交易(OTC)等,其中以前两者为主。2009年,中国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资金总额为277亿元,其中90%左右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在全部投入中,社会资金投入占67%。而社会资金部分,主要为企业自筹资金。同期全球固体矿产勘查预算为73.2亿美元。一方面,中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容量;另一方面,政府在风险勘查投资中所占的份额仍显过高。
(二)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制度障碍
中国证券交易所虽然设立了创业板市场,但因有赢利方面要求,勘查公司不可能上市融资。另外,我国目前勘查主体以国有地勘单位为主,而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市场融资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即便允许勘查公司上市,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资格。
矿业权制度方面,我国探矿权招拍挂方式出让、同西方国家相比探矿权的高门槛、探矿权转让交易的限制等,使探矿权准入退出存在制度障碍。资源储量估算和会计制度,同国际矿业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存在对话困难。另外,勘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在鼓励勘查投入方面,税收制度还有待挖掘;公益性地质调查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尚有待完善。
(三)建立矿产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对策建议
1.尽快建立中国风险勘查股票交易市场
中国很多风险勘查公司境外上市,致使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咨询机构深度介入中国矿产资源领域事宜。这种做法在使中国失去资本市场机会的同时,也使中国的资源及相关信息面临泄密风险。中国苦心经营的境外资源资本控制以及资源安全问题,将会随着中国公司的境外上市而变得透明。资本逐利的本性,使中国境内出现了风险勘查基金、场外交易等,这些资本必然要求退出渠道。目前的资本市场层次上的断层,必将抑制和约束已有的发展,并最终影响到中国矿业的发展。如果能够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反过来又会推动地勘体制、矿业权管理制度的改革,带动全社会对风险勘查的逐渐认同。
市场可以培养,勘查的商业文化亦如此。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矿业资本市场的发展史,都是在不断的储量造假和不断的修正完善中循环上升的。
建议在创业板中,设置资源板块,允许那些拥有较优良矿产资源/储量资产,包括拥有海外矿产资源/储量资产的企业上市融资。针对勘查行业特点,将目前的盈利要求改为盈利计划的要求,净资产要求转化为对勘查公司拥有的资源/储量方面的要求。根据地勘行业特点,凡拥有优质探矿权,储量达到探明级别并已达中型规模,拥有1500万元自有资本作为首期勘查投入的,可在创业板上市。
2.在矿产资源立法中,建立相关制度,与资本市场衔接
应该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立法的有利时机,设立相关条款,创造与资本市场对接的条件。我国矿产资源法一般为每十几年一个修改周期,如果不能在本次修改矿产资源法中,考虑在矿业权制度设计中,为将来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建立奠定基础的问题,将会错过又一轮周期。建议修法中通过下面几方面的修改,创造同资本市场衔接的条件。第一,降低探矿权门槛,允许自然人申请探矿权,不允许事业单位法人拥有探矿权。事业法人要想成为矿业权人,必须首先转制为企业。中国目前勘查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事业体制地勘单位造成的。第二,允许探矿权共有,允许探矿权部分转让,将股权转让纳入矿产资源法的调整范围。第三,改革探矿权转让条件,只要受让人承诺实现转让人的义务,就可以转让。第四,建立和强化勘查区块退出制度,包括区块强制退出制度、义务退出制度和自愿退出制度。第五,强化地质资料报告的内容,尤其强化提供虚假地质资料的法律责任。
3.资源/储量估算及矿业权资产会计制度尽快与国际接轨
矿业是一个全球化的行业,在国际惯例取舍方面,中国能够选择的道路,要么是引领国际惯例,要么是适应国际惯例。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及估算制度以及矿业权资产会计制度,就上市而言,一个代表实物量,一个代表价值量,是矿业企业的核心。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南非等,都在多年的发展中,殊途同归,采取了几乎相同的制度。而中国目前仍然游离于外,这一切已经约束了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引进来,需要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与之相配套的,需要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准入资格制度,明确注册地质师的法律责任。
4.政府应给予充分的参与和扶持
建议针对勘查特性,设置有针对性的勘查投入财政补贴、勘查投资税收抵免、风险勘查金融体系。
㈦ 私募基金是不是骗人的,是否合法
呵呵,私募基金是合法的
当然现下市场上骗人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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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1][2][3][4]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编辑本段]特征
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主要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
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里”(仅面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筹集资金;
第三,私募基金的销售、赎回等运作过程具有私下协商和依靠私人间信任等特征;
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起点通常较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组织机构,一般都要求具备特定规模的财产;
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开传媒等进行广告宣传,即不得公开地吸引和招徕投资者;
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会以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形成利益捆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
第七,私募基金的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即政府通常不对其进行严格规制;
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严格;
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较高;
第十,私募基金的反应较为迅速,具有非常灵活自由的运作空间;
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即高收益的机率相对较大);
第十二,其他。
[编辑本段]优势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开募集。公开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广告,向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对象数量比较多,比如一般定义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广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对方比较有钱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指对方是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别的机构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编辑本段]特点
1.产品更有针对性。由于私募基金是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更有可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
2.更容易风格化。由于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主要面对的投资者更有理性,双方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关系,使得基金管理层较少受到开放式基金那样的随时赎回困扰。基金管理人只有像巴菲特那样充分发挥自身理念的优势,才能获取长期稳定的超额利润。
3.更高的收益率。这是私募基金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超越共同基金之处。由于基金管理人一致更加尽职尽责,有更好的空间实践投资理念,同时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投资收益率反而更高。
正因为有上述特点,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占据了重要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
[编辑本段]运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约定亏损比例(一般为10%-3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约定赢利部分或约定盈利达到百分比(一般为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编辑本段]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5、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6、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关私募的典型形式。
[编辑本段]历史发展
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
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
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2004年,私募基金开始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信托投资计划,标志着私募基金正式开始阳光化运作。
2006年,证监会下发了有关专户理财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每笔业务的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基金公司最多可从所管理资产净收益中分成20%。由于专户理财只向特定客户开放,且有进入门槛、不能在媒体上具体推介,事实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业务。
2007年,《合伙法》颁布,私募基金开始建立合伙企业,标志着私募基金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
[编辑本段]现状
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优势,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在国内,目前虽然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从事的集合证券投资业务却早已显山露水,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们已经具备私募基金应有的特点和性质。据报道,国内现有私募基金性质的资金总量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其中大多数已经运用美国相关的市场规定和管理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且聚集了一大批业界精英和经济学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们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已为时不远,根据有关协议,5年后国外基金可以进入中国市场,未来市场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应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且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并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编辑本段]中国私募基金发展三大路径
私募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也可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三种。我国私募基金通常专指从事与证券市场投资的、非公募形成的机构投资者。据估计,我国A股市场的私募基金规模大约有5000亿元人民币,规模较大的单一基金数额估计约2-3亿元人民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以及外资背景的投资机构的竞争,我国私募基金也面临着结构性变动。以上提到的三种基金模式将是我国私募基金结构性变动的方向。
一、股权分置改革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标。改革结束后,我国股票市场可流通的股票数量将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也将比全流通之前简单得多。敌意收购(hostile acquisition)的压力也将迫使现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加密切地与股东合作,以避免被收购的被动局面出现。此外,股票全流通后,为达到产业扩张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收购也将变得容易且更有经济效率改善的意义。
通常上市公司不论何种形式的收购,都会给其财务结构带来较大的影响,并导致股票价格有所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对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带来变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专注于这样的业务,由目前的普遍投机性私募基金转变为专业化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甚至产业并购的合作伙伴性基金(M&A Fund)。这种收购基金正是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为数庞大的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种。以近年来在我国多有斩获的美国凯雷集团为例,该公司自有资金约为80亿美元,而投资带动的资金可达800亿美元,比我国A股市场全部私募基金的总数还要多。强大的资金优势、政治优势和全球资本上谙熟的人脉关系,对一些并购项目基本上可以进行一些外科手术式的操作,即整体收购,不用十分费力地拿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获取超过30%的年收益率。此外,近年来在内地非常活跃的房地产投资商凯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则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商嘉德置地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这些国际投资机构,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来看待机会,巧妙地组合资产,进行跨国金融市场套利。
在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迅速发展的状况下,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的政策限制,将逐渐变得宽松。以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有3亿元左右人民币自有资产的私募基金可以向这个方向摸索,通过3倍的杠杆比例,带动10亿元左右的投资。此外还要深入研究国际并购基金的商业模式,争取寻找跨国金融市场套利的机会。
二、纯投机型的私募基金将向对冲基金的方向转变
随着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实现,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将增加数倍,极大地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加上证券监管严格程度的增加,单个的机构投资者很难像以前一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获取超额的利润。此外,由于价值投资理念的逐步被人们认识,通过合谋锁定股票数量,从而推高股价的操作方式变得越来越多风险。由于股票数量的增加,以及单一机构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约收购披露义务,使得单一股票中的投资者呈现一种类似于垄断竞争或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单一的机构很难具有绝对优势。最后,将来股票市场有了做空机制以后,股票价格更具有易变性,方向更难确定。因此,单纯的锁定价格并且推动价格上涨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写。
由于上述三个原因,对于单纯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机构,只能遵循有效市场理论的指导,对价格的瞬时偏离进行适当的投机。然而,在一个逐渐成熟的二级市场上,价格非理性波动所出现的套利机会时间十分短暂,并且股票数量的增加和持仓品种的增加,私募基金经理通过个人盯盘的方式也将变得不适用。因为基金经理受个人体能和智力的影响,在瞬时的价格波动中,难以很快判断投资机会。因此,通过编制计算机模型和程序,并且将交易指令嵌入到这种程序中,成为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的最佳方式。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时,基金经理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预期收益率和与其风险承担系数。当基金管理人对自己所管理的资金的风险偏好有完全的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投资策略时,市场机制的最佳配置资源的功能才得以体现。这种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场投资中最常见的手段之一,而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其用途逐渐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宝钢权证,就完全可以用计算机设定的模型进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风险的能力远远高于交易员(操盘手)的瞬时决策。
这种私募基金实际上最后将演变成为比较典型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目前国内已经有声称为对冲基金的投资机构,但是其网站显示,其设计的产品还显得偏于狭窄,难以与当前的市场状况相匹配。从事对冲投资的机构,对资产的规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开发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技术。
三、具有创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转型为风险投资基金
上个世纪末,在科教兴国战略指引下,全国各地成立了不少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当时纯粹意义的风险投资环境并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场火爆,不少风险投资公司将一部分投资转向二级市场的股票,有的后来变成了主要在二级市场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随着我国证券主板市场逐步完善,以及外资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投资领域的成功的示范效应,这些机构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参与风险投资的兴趣。同时,由于其有参与二级市场的经验,其投资的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主业很有可能是其风险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而股权分置改革和证券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须实实在在考虑其并购的项目能够为其经营业绩加分,而不同于过去市场中单纯的为制造题材的收购。这种条件下,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项目的创业者、以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可能得到多赢局面。虽然这种模式对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有内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现行国内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空间,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这种投资模式,可以成为一部分有创业投资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讨的发展方向。
实际上,我国快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一直是风险投资机构掘金的领域。据安永公司的统计,2004年,我国完成的风险投资金额已经达到12.7亿美元,而在2002年,这个数据只有4.18亿美元。其中外资已经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比较而言,外资在项目选择和退出机制上更具有优势。比如高盛对蒙牛的投资,以及凯雷集团对携程网的投资。这样的盈利模式是我国具有风险投资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须关注的。一般从事该类业务的投资者,应当具有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通过制定合理的资产组合,从事跨市场套利。
[编辑本段]误区
我国资本市场中私募基金的规模巨大,发展迅猛,在各种投资领域中发挥着应有作用,但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待遇”。对它的认识,应当重新梳理。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风险大的误区。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
第二,私募基金的风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误区。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资金运作和收益状况,不能被社会所认知,从而造成私募基金运作风险大于收益的认识误区。实际上,私募基金灵活的操作风格,极易调动市场的投资热情,更易产生赚钱效应。
第三,私募基金股东不稳定的误区。私募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但因没有管理层的监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运作中的谨慎行为。这种自律性和内压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回避风险,减少外界监管的成本。
第四,法律环境限制的误区。由于私募基金从成立、管理、到运作,都在地下进行。易让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发展来看,私募基金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足以说明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景和潜力。
第五,管理滞后的误区。由于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和运作组织结构表现得相对较简单,经营机制也会更加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的自由度也相对较高。从这个方面来讲,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管理基金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编辑本段]私募基金的金融监管和经济风险
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
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
㈧ 私募基金前优,后劣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那么,私募基金还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呢?
一、私募基金的优势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在我国,私募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优势,上海契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解答,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迅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
二、私募基金的劣势
1、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由于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准入门槛高,对象一般是少数特定投资者。这样如果投资者撤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动,风险也较大。
2、同样由于对象是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比较宽松,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