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规范经营、严格管理。保险作为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必须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绝不允许自行其是或先斩后奏,须做到执行不走样;同时,保险企业必须认真总结业务经验,严格遵守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各种业务和理嫱的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的内部机制能够运用一套严密统一的制约措施、确定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防风险。 内控机制管理的重点是:1.严格执行保险费率或本行业协会颁行的浮动权限;2.核保清楚,各项合同要素准确齐全,对难以产生效益和难以控制风险的业务严格把关;3.分保合理,严格分保手续,迅速落实分保方案 既保证业务进展,又分戴集中风险4.规范资金运用与管理,特别要坚持集中统一调拨使用的原则。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有章必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规章制度是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基础。近些年国家在保险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已经起步,缸保险公司内部为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还须建立许多制度和业务规则、运作流程特别是易于操作执行的规章制度及其量化的考棱标准。 为使保险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顺利执行,极有必要加强监察力量,形成定期、完整的检查制度,尤其是对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实行专项检查,杜绝和防止“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根据新颁《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开刑事责任,不能姑息和手软。 第三要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在社会生产力中,人是第一位重要的因素,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㈡ 保险公司如何有效降低或防止逆选择及道德风险
你所说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比较广,可以参考一下:
一、对于逆选择,主要体现为带病投保,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会在投保前予以防范,比如完善投保的告知询问程序,对既往病史、健康状况进行询问,要求客户告知等。同时在合同中会有规定一些免责条款,用以规避逆选择风险,比如“投保前疾病属于除外责任”等等。理赔过程是风险审核的另一个重点,主要体现在理赔调查,一般会通过核实就诊医院、排查其他医院、询问病史、了解既往健康状况等方式核实被保险人是否存在故意不如实告知、带病投保的情况。
二、道德风险,这个范围比较广,主要的道德风险是通过理赔方面来控制,比如倒签单(即出险后投保)的风险、故意不如实告知的风险等等。
国内保险公司目前普遍采取“宽进严出”的操作方式,即核保宽松,理赔严谨,这就导致了许多纠纷的产生和保险行业的信用度下降,比较理想的方式是“严进宽出”,就是投保时要求手续齐全,符合法律程序。不过鉴于种种原因,比如居民的保险意识等,这种操作方式不大可能建立起来。
㈢ 保监会提出哪些风险防控措施
4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其已于近日对各保险公司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九是声誉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舆情监测,切实增强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十是保险公司要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当前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把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险公司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风险防控工作格局,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出现的苗头性、突发性、趋势性风险,要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会以及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掩盖风险。保险公司对违法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的人员,要严格追责,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不护短遮丑。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通知》中各项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失责失当、出现重大风险的公司,保监会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
㈣ 保险公司如何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发生案件后,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应对工作
你这个问题太笼统了,保险公司的专业保险类型有别,大类一般是人身险和财产险
财产险里就有好多种不同的险种,因此案件风险也会不同,但总体上来说要减小风险,一般要对参保人做严格的审查,并要严谨制定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一般还要定期回访,了解参保人的情况
㈤ 简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则
简述下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则:
1、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统一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准确预警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要根据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2、独立集中与分工协作相统一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全面评估和集中管理风险的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同时要强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主体职责,在保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基础上,使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平行推进,实现对风险的过程控制。
3、充分有效与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自身经营目标、业务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要合理权衡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管理。
(5)保险公司有效地防范风险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可以设立由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由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风险管理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与保险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
2、研究制定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评估报告以及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3、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交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4、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5、合理确定各类风险限额,组织协调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各业务部门在风险限额内开展业务,监控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
㈥ 保险三年如何“防风险”
1月17日,保监会公布了《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三大类21小项的工作任务,21个小项又按照优先级分为二星和三星。
保监会方面表示,将用三年时间,做好保险业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五是要防控和处置资本不足风险。监测和识别由于盲目扩张、经营不善、费用失控等导致资本迅速消耗的保险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公司资本不足风险。强化保险公司三年滚动资本规划的监管约束力。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制定实施差异化竞争发展战略
此外,保监会提出,要防控和处置新型保险业务风险、防控和处置外部风险传递与冲击、防控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风险。
㈦ 如何有效强化财产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有效还要强化?那么只有大幅降低保费收入的考核,并加强专业风控队伍建设。
㈧ 结合监管规定,在投诉处理环节,保险公司如何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应立足于“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及其有限理性这一基本事实,通过监管和自我约束,减少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一)严格承保与核保管理
1.建立科学的核保规则。保险公司应建立保险险种的规则和险种的行政管理规则。关于保险产品的核保规则,就是要充分意识到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产品的特征,并据此特征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不同的核保。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保险产品核保时的特殊要求、保险产品适用人群的特点、产品销售的区域界限等。关于险种的行政管理的规则应包括:保费支付方式及形式、保单传递时间、反要约要求、合理处理签单、申请日、生效日、核保程序等。核保行政工作是否完善,工作是否仔细,影响到风险承保和经营活动,良好的核保行政规则的制定和遵循可以减少保险双方纠纷的发生.鉴于上述两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核保规则,制定核保纪律,提高核保人素质,并配套行政管理系统,使核保工作落到实处。
2.承保前选择和承保后选择双管齐下。前者解决如何选择新业务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校保与承保”。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一方面要告诫代理人员对投保人作初步的取舍,另一方面,校保人必须充分掌握资料和信息,对代理人初步筛选的投保人做出承保决定。当投保人被核保人员认为是“标准风险”时,则以标准费率签发保单,而当投保人比“标准风险”高或低时,则按统一的核保标准规范费率或微调幅度,给予相应的费率配套调整.承保后选择,主要是解决如何淘汰旧业务的问题.这是很多保险公司常常忽略的。
(二)合理定价保险产品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定价保险产品时根据以往的数据和经验,考虑预期经营成本和预计损失等因素及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利益,应做到充分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充分性,也就是公司厘定的费率能保证保险公司的保费收人大于赔款和给付支出,使公司有利可图;合理性,是指费率对广大投保人而言,是合理的,在投保人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也可与同行的类似险种费率进行比较;公平性,是指保险公司对风险程度高的投保人出立的保单费率就较高,而对风险程度小的投保人收取的费率就相应较低。
(三)建立科学的保险投资组合
在当前的保险环境下,保险投资已成为保险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何防范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成了保险公司急需解决的问题。犹太人的投资心得“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对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防范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不同项目的组合投资是保险公司投资获益的重要保证,也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险业聚集的大量资金到底如何运作才能使其产生最好的经济效益并保证安全性?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展,运作空间增大,可以使保险资金寻求较好的投资机会,并能做好各种投资组合,降低资金运作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努力使保险资金的投资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性”的有机统一。
(四)防范巨灾风险,建立利率波动准备金
应对巨灾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提取总准备金。为了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和组织经济补偿的需要,保险公司从每年利润分配后的余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总准备金,并逐笔积累,以应付巨灾发生时弥补亏损之用。严格来讲,总准备金是非人寿保险领域的准备金之一,是构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内容。在非人寿保险业务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是根据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总量及在确定时期内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期望值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可满足保险金支付的需要,并可略有节余。但由于损失的发生在年度间不平衡,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在个别年份可能超越损失期望,使保险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由此,保险公司应该在日常盈余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未来发生巨灾时支付使用,从而切实保证自身的偿付能力,最终实现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再保险是应对巨灾风险的有一种有效方式。随着保险的深入发展和保险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已越来越倾向于在自己承保能力范围内承保巨灾风险,然后再进行再保险以防范巨灾风险,达到立于不败之地的目的.
(五)以法治“诈”,降低理赔风险
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笔者在这里主要探讨针对欺诈风险所应采取的措施。保险欺诈的道德危险主要存在于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一方,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实际上处于被动地位。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已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令保险公司备感困扰,也使保险业本身面临尴尬的境地。因此,应以法治“诈”,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保险欺诈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若保险欺诈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无论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都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双方在权力义务的获得和履行的时间上存在着不对等性,所以,保险公司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偿付能力不足,将对被保险人的利益产生威胁。对此,世界各国都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严格的监管,我国当然也不例外,应运用各种法规,严格要求保险公司确保其经营的稳健性。
㈨ 保险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
保险公司一个“互保”过程,就是各个保险公司之间都有相互担保的情况在里边。当一家公司出现风险的时候多家保险公司一起承担,另外,根据国家<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经营寿险的公司是不容许破产和倒闭的,如果有一天公司实在无力经营了,可以交出经营权,由同行业的其他公司接管,继续经营。若没有公司接管的话,可以像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让中国政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