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仅仅单位缴纳。
B. 工伤保险报销后的费用是由企业承担还是本人支付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愿意承担当然最好,不过地方高院一般是判本人支付,比如浙江高院就规定了本人支付。因为单位该支付什么法律是写明了的,里面没有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又不报销,那就只有个人承担或者和工伤保险基金打官司了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C. 工伤保险费是不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关于工伤保险费是不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D. 本人工伤保险中缴费工资,按公司全部员工平均工资缴纳,但严重低于本人实际工资,怎么办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时,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结算工伤待遇应以实际工资为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在缴纳工伤保险费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或者经机构征缴技术原因,用人单位没有或没能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少缴工伤保险费导致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是不争的事实,对因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差额所致工伤待遇差额,应由用人单位承担。3、实际工资的范围应当是包括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内的劳动者应得工资而非实得工资。4、用于计算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有“保底封顶”的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职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数计算本人工资;尚未领取过工资的,按约定工资标准计算本人工资;关于工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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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伤社会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有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后都有权利享受工伤待遇。区别只是用人单位缴费了,大部分费用工伤基金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费,一是发现会被罚,二是工伤补偿的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F. 工伤保险缴费不足,如何解决,急求!!!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单位缴费不足导致你享受的工伤待遇不足,不足部分由单位负担】
2、未签订劳动合同,并非一定影响到工伤认定及相应补助金的获得。
3、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工伤认定已完成,并且进行了伤残评级。申请工伤认定时,相关部门会审查你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现已评级,可以辅证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得到承认。同时,你还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4、只要证明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向单位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能够享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要求单位支付上述费用的同时,提出单位因未签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的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G. 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是由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各地规定不同,大部分省市是谁同意使用谁支付。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至被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救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药品目录和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7)工伤保险费用不足个人承担扩展阅读:
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
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