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休产假期间保险应该由谁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② 产假期间社保由单位个人比例支付,还是个人全额支付
产假期间的社保仍然和平时一样,是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比例承担的。
其他假期期间也都如此,社保的缴纳是以劳动关系存在为依据的,没有其他标准。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按比例为其缴纳,双方分别承担。某些挂靠关系,或者请假超出单位规定时限的,这就不属于社保条例规定的范围了。换个角度说,超出单位假期时限的,其实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也就不再存在代缴社保的问题。假如劳动者处于某些原因希望维持,那么代缴的社保自然就要劳动者自己全部承担,那这个就属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私人协议了,不属于一般劳动法规规定的范围。
③ 休产假期间交纳的保险个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担吗
在职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是有薪假期,公司所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仍然是公司承担,个人仍然是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④ 产假期间的保险,是个人全部承担还是和公司一起承担
女性在生产后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女性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