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说保险可以避税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人寿保险能“避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都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看。
一、寿险避债
1、指定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
A先生是个生意人,太太为全职主妇,有两个幼子,均未成年。这几年行情不错,A准备扩大生产规模,于是向银行借了500万。此外,A比较注重个人风险,为自己买了一份300万的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两个幼子。
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离世。离世时,留下450万欠银行的债务。与此同时,根据保险合同,A的两个幼子拿到300万保险赔偿金。
那么,这300万保险赔偿金,要不要偿还欠银行的钱?父债要不要子还?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为两个幼子,幼子获得的300万保险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需要偿还A先生之前的债务。
2、指定妻子为受益人
还是刚才那个故事,如果指定妻子为受益人,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A先生是婚后向银行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妻子有连带清偿责任。妻子获得300万赔偿金后,银行可要求妻子承担A先生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说,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应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孙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继续刚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写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300万赔偿金将作为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A先生的继承人在继承300万保险赔偿金的同时,还要偿还欠银行的债务。
一句话概括: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可以有效“避债”,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险金属于遗产,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偿还债务。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债”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例如:
1、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那么这笔钱基本上会被依法追缴;
2、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
3、洗钱是不容许的,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
三、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不可“避债”
想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举个例子:
B先生是个“老赖”,赖功实力强,欠钱不还,能拖就拖,托不过就躲,躲不过就转移资产。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万,还了50万后就开始赖账。不仅不还,还在两年后还为自己的小孩买了700万的保险。
对方忍无可忍,将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强制执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认为:《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别人钱的时候,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保单来还债。
法律不是用来钻漏洞的,最终法院依法冻结了B先生投保的保单,并退保用以偿还债务。不过具体的案件还需具体分析,想通过保险来恶意避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2. 保险可以规避税务吗
是的;可以的。保险的重要功能与作用之一就是:避税避债!。抽空去阅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你就完全明白了。
3. 保险能避哪些税收
是商业保险还是社会保险?
投商业保险,什么税都不用付,是最后的避税方法.
虽然社会保险也不用扣税,但提取比较麻烦,要退休后才能领到.
4. 前几天发生一生交通事故。对方索要误工费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请问怎么办
最佳的方法是你与三者一起到保险公司通过三方协商解决。保险公司会叫三者提供如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工资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保险公司会向三者解释。误工费是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内赔付的。你可叫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三者。至于三者与保险公司因误工费协商是否成功,起诉不起诉都是交强险赔付,保险公司会权衡轻重的,这样就避免了自己与三者纠缠不清。
5. 年金保险能规避税务债务风险吗
债务的话需要在企业有债务危机的一两年前就开始做准备那可以,已经有债务危机了才开始的话是可以被法院追回的。
另外保单架构也需要进行设计,才可以合理避税和债务。乱买也避不了。
6. 与保险业相关的税收政策知多少
保险营销人员:展业成本不征个税
李女士是南京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保险营销员,主要负责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并相应收取一定的佣金。虽然从业时间不长,但她立志要用自己的所学所知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安全保障,防范不可预测的风险。正是这份责任心和踏踏实实的工作,李女士连续多次被公司评为“优秀工作人员”。今年以来,李女士的业务总量达到400多万,为公司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她因此获得了一笔丰厚的佣金收入。在欣喜的同时,李女士也意识到,这笔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李女士就此咨询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的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对于李女士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规定比例的展业成本及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人员将政策规定和计算过程告知李女士后,她高兴地说:“太好了,展业成本不征个税,保险营销员可以减负40%,实实在在地降低了我们的税收负担。”
补充养老保险:递延缴纳个税优惠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对年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作出新的规定。有不少企业向税务部门咨询年金新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问题。
税务部门指出,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交付的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年金超过规定数额仍需当期纳税。在此可关注两个“比较”:
第一、比较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与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如果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则不计缴个税;超过4%部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个人缴费工资的基数是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这里需要提醒:企业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不超过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为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如果超过了,则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第二、比较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与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如果企业缴费部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部分特殊行业:保险收入免征营业税
某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对当年新进的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和财务知识岗前培训,特别邀请辖区地税局法规科的同志去公司做一次减免税政策的辅导。
法规科的小王将涉及保险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理和分类:一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农牧保险免征营业税。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二是保险企业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三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四是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除此之外,保险合同具有书面性的特点,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为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订立的保险合同,以及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暂不贴花。
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们一边聆听法规科小王同志的详细介绍,一边认真做详细的笔记,并表示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减免税收入与其他收入分开核算,并按时准备好资料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特殊投保费用:准予所得税前扣除
某物流公司的会计小秦最近前往税务局请教税务人员:公司刚购买了20辆运输车辆,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车辆办理了各种保险,不知道这些保险费用是否能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管理所的张所长热情接待了小秦,帮他列了一张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保险费用表:其中不仅有财产保险、运输保险,还有企业为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企业为特殊职工缴纳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用,均可以税前据实扣除。此外,企业为职工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小秦很高兴地说:“20辆运输车辆的保险费用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以税前扣除相当于为企业节约了资金,减轻了税负,这样的优惠政策越多越好。”
7. 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一、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2.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4.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令2008年第2号)规定缴纳形成的,在规定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保费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业务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全部金额。
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是指仅具有保险保障功能而不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财产保险业务。
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是指兼具有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功能的财产保险业务。
有保证收益,是指保险产品在投资收益方面提供固定收益或最低收益保障。
无保证收益,是指保险产品在投资收益方面不提供收益保证,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8. 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否需要交税
保险赔偿的纳税规定。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根据与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遭受损失的赔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因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各种保险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发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8)保险偿付风险税务扩展阅读:
收到固定资产的保险公司赔偿款如何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收到保险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者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税?
保险赔偿的纳税规定。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根据与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遭受损失的赔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因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各种保险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发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9. 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
......
四、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10. 保险赔偿到底需不需要交税
冲抵损失,有结余的征收企业所得税。
保险赔偿的纳税规定。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根据与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遭受损失的赔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因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各种保险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发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