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没有买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企业给办理工伤保险办理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
1、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3、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参考:
办理工伤险有三个途径:
一、到社保办理工伤保险;
二、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雇主责任险,该险种是针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而推出的保险,此外还保障职业病,这种保险要由雇主购买;
三、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可以为员工提供24小时的保障,保险责任是保障员工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
最后在第二及第三保险中附加一个医疗费用保险就可以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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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司没有没有买保险轻微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工伤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进行了规定,可以自我查阅。
附:《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⑶ 单位没有买保险发生工伤怎么解决
我不是学法律的,只是了解一点。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保险,是单位的责任,会被罚款;如果符合工伤的条件,单位必须为你承担责任。
构成工伤,有几个条件(我不确定是否准确):双方有劳动合同,或者有雇用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这些都没有,有两个无亲属关系的目击证人,证明你是在工作岗位受伤即可。
如果双方够能够和解最好,如果对方不愿承担责任,符合工伤条件的话,就只能通过当地劳动局解决,法律程序非常麻烦,有的甚至拖了将近两年。如果是工伤,建议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找一个好律师。----我们有遇到工伤,拖了两年才解决。
工伤流程:工伤认定----送认定书到单位----工伤级别鉴定----送鉴定书到单位
单位在收到级别鉴定书二十日(好像是)内,如没有提起重新鉴定,即可申请仲裁;
如果单位提起重新鉴定,则进行工伤级别的重新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即可申请仲裁。
劳动局仲裁后,如果单位不提起诉讼,即仲裁生效,单位需执行仲裁结果。
如果单位不服仲裁,即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提起诉讼。后面就是法院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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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没买保险能报工伤吗
一、没买社保可以申请工伤吗
没有购买社保也可以申请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没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认定工伤后赔付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⑸ 工作时受了工伤,但是企业没有购买保险,此时应该如何处理
引言:如果是在工地工作的话,可能就需要考虑该企业是否能够有那些工伤保险,因为这样才能够保证员工如果受到工伤的话能够有更好的保障。因为本身在工地干活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像那些搬运货物或者是考验自己力气的,都是可能会由于身体承受能力下降然后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就需要及时的向那些劳动部门申请。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且让自己的人生能够得到保障。那么工作时受了工伤,但是企业没有购买保险,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呢?在这里小编有以下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话,那么作为公民就需要及时的用法律文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工作时受到工伤,但是企业没有购买保险的话,那么对于自身也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然后要求享受同等的工伤待遇。
⑹ 工伤但是没有保险怎么办
工伤但是没有保险怎么办: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⑺ 没有买保险工伤怎么赔偿
1、职工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小部分由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职工工伤,但是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其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⑻ 在厂里上班没买保险,受伤成了工伤怎么办
在厂里上班没买保险,属于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及赔偿补助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8)没有购买保险工伤扩展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