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分两类,一是财产类,风险有盗抢,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损失,货物运输途中的损毁风险,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等
二是寿险类,风险有疾病,意外以及疾病和意外所导致的身残,身故。例如猫抓狗咬,跌打损伤,烧伤烫伤,切菜时不小心切着手也算,还有公共交通事故等
㈡ 非保险方式的风险转移的特点是什么风险管理问答题,谢谢。
非保险方式的转移风险特点:大多借助协议或合同
适用:转移风险源、签订免除责任协议、利用合同中的转移责任条款
㈢ 什么叫非车险
非车险指的是除了汽车保险外的险种。
财产保险公司的非车险业务是指除了车辆保险业务以外的所有业务。具体来说是指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船货险、农险、特险、意外健康险、社保类业务等。车险业务和非车险业务构成财险公司业务的总和。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非车险业务已经成为国内各家财险保险主体争夺的战略制高点。
车险一险独大是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存在已久的问题,如何平衡业务结构,实现车险和非车险的平衡发展,是众多保险企业着力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3)非保险类风险是指扩展阅读:
保险种类是根据保险经营的性质、目的、对象和保险法规要求以及历史习惯等划分的保险类别。国际上对保险业务的分类没有固定的原则和统一的标准,各国通常根据各自需要采取不同的划分方法。
划分方法首先按保险标的是人还是物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两大类。被保险人因病或意外事故伤残、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年老退休或保险合同期满而给付保险金,是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财产或利益受到灾害事故损害,给予经济补偿,是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主要分类
财产险类:企财险、工程险、车险、责任险、船舶险、货运险、家财险、信用险、保证险、农险
人身险类:人寿险、意外险、健康险
㈣ 什么是非车险
非车险指的是除了汽车保险外的险种,比如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船货险、农险、特险、意外健康险、社保类业务等。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㈤ 非保险转移是指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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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风险,是指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通过某种方式转嫁给其他单位的风险管理办法。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前者是风险转移的最重要形式,后者包括出让转移和合同转移。
㈥ 非保险风险融资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采取非保险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商业合同
企业发生风险,利用合同可以转移风险。例如,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利用商业合同可以转移风险,而且还可以获得转移风险的赔偿资金。商业合同对违约惩罚的约定,就可以将风险转移出去。又如,企业发生风险事故、缺乏资金时,商业银行可以向发生损失的风险管理单位提供贷款,这是非保险融资的另一种方式。随着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扩大,其拥有的资金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向发生风险的单位提供贷款,也可以解决风险单位遇到的资金紧张问题。
商业银行依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向风险融资计划提供财务担保是银行融资的另一种方式。例如,托收体系和信用证就是商业银行向风险管理单位提供融资服务的例子。托收体系是一种体制安排,银行通过处理交易文件来方便商业交易的进行,例如,提货单、即期汇票、支票、房地产证明和保险凭证等。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全球化,托收服务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一旦商业合同成为国际合同,合同双方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例如,是否按期交付货款的风险、外汇汇率风险等,一些大型的商业银行可以为风险管理单位提供这些风险管理服务。信用证是商业部门和政府部门担保风险的工具,是一种对某种支付义务进行担保的银行机制,是银行对承诺人的支付进行的一种担保。
(二)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因其不忠实或不履行某种义务而导致权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一种书面合同。保证合同中涉及了保证人、被保证人和权利人三方当事人。借助保证合同,权利人可以将被保证人违约的风险转移给保证人。一旦发生合同规定的损失,权利人可以从保证人处获得经济损失的赔偿。保证的目的在于,担保被保证人对权利人的忠实和有关义务的履行。保证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保证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为担保主合同设立的,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也不成立;主合同消灭,保证合同随之消灭。保证合同的担保数额,不得大于主合同标的的数额。
2.保证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主合同为主债权人和主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有自己独立的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3.保证合同具有补偿性。保证合同的补偿性是指被担保的债务不履行时,保证合同才发生履行的效力。保证合同分为忠诚保证和合同保证。如果发生被保证人不诚实行为,如偷盗、诈骗、隐匿、伪造等行为,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证人负赔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其遭受的损失。
4.被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提供抵押担保品。在签发保证合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被保证人用现金或政府债券作为
担保品进行抵押,预防自己可能遭受的损失。
(三)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和选择,出资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可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选择续租。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最主要任务是为承租人融通资金,购买租赁物,而对租赁物的质量、维修保养责任、损坏责任等一概不予负责;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物的质量、维修、保养等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对于承租人来说,既取得了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又节省了资金,还可以取得一定的经营收入。
㈦ 医疗保险中的行业风险类别一类、二类、三类是指什么
一、职业类别
1、一类职业基本上是在办公室坐着不动的人工作环境非常安全。如:出纳、会计。
2、二类职业是文职人员但偶尔会因工作原因离开公司到外面办事的人如:业务员。
3、三类是经常到外面办事的工作人员。如小车司机等。
(7)非保险类风险是指扩展阅读:
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事故或因疾病、年老失去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按照约定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了解决由于疾病,残疾,死亡所引起的经济困难。
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险是劳动者在遭遇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赡养人死亡时物质保障的形式之一。国家统一使用的人身保险基金,是靠投保人按期缴纳建立的。
当被保险人达到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龄时,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等。人身保险按保险形式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根据人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㈧ 保险基本风险是指什么
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险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的不确定性
1.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就个体风险而言,其是否发生是偶然的,是一种随机现象,具有不确定性。
2.不能确定发生时间。虽然某些风险必然会发生,但何时发生却是不确定的。例如,生命风险中,死亡是必然发生的,这是人生的必然现象,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何时死亡,在其健康时却是不可能确定的。
3.不能确定事故的后果,即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例如,沿海地区每年都会遭受台风袭击,但每一次的后果不同,人们对未来年份发生的台风是否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及损失程度也无法准确预测。
正是风险的这种总体上的必然性与个体上的偶然性的统一,构成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风、洪水,社会领域的战争、瘟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但风险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活动或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风险的普遍性
人类的历史就是与各种风险相伴的历史。在当今社会,风险渗入到社会、企业、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面临着生、老、病、死、意外伤害等风险;企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等;甚至国家和政府机关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正是由于这些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构成威胁的风险,有了保险存在的必要和发展的可能。
(四)风险的可测定性
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知的,但通过对大量风险事故的观察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运用统计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风险事故,可比较准确地反映风险的规律性。根据以往大量资料,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可测算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并且可构造出损失分布的模型,成为风险估测的基础。例如,在人寿保险中,根据精算原理,利用对各年龄段人群的长期观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记录,就可以测算各个年龄段的人的死亡率,进而根据死亡率计算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