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向国资委申报,谁给写个申请报告呀,谢谢
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目前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称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㈡ 国有企业融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项目要求)
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产权代表义务)
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融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㈢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银行对公理财产品违法吗
原则上是不违法的,目前国内的政策法规对国有企业使用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无硬性规定。并且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目前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称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但是首先要确定该国有企业的公司章程里有没有相应要求或者规定,有的企业自身章程是不允许的,章程不允许的话,当然就不可以了。
假如不触及其它法律,公司章程又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就可以购买理财产品。不过虽然没有规范,但是程序肯定还是要走的,一般企业层面股东大会的决议是首要条件,国有企业么,一般来说是需要上级主管的批复。
如果按以下流程操作购买理财产品,是被允许的:
1、公司章程没有明确禁止购买理财产品。
2、报方案给上属集团公司。
3、原则上需要国资委审批。
满足以上条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购买银行对公理财产品的。
补充:目前很多大型国企都有直属的创投公司,连PE/VC都在投,信托作为风险较低的理财品种,目前都在抢着投。
㈣ 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占比70%)的注册资本金闲置时能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否涉嫌违规或者违法
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书页同意,就可以购买,就不会涉嫌违规或者违法了。
㈤ 国有公司用公司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否合法,有无文件依据
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目前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称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如果按以下流程操作购买理财产品,是被允许的:
1、公司章程没有明确禁止购买理财产品。
2、报方案给上属集团公司。
3、原则上需要国资委审批。
㈥ 国资委关于购买办公楼规定
2013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规定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购置楼堂馆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央企花大价钱买写字楼,不但属于用国家资本炒房地产,而且有奢靡浪费的嫌疑,在现在整体反腐倡廉的环境下有政治不正确的压力。高端的写字楼以前买了也就买了,现在再买就是顶风作案,已审批还未建的暂停,要购置新办公楼的计划也不得不暂时搁置。
㈦ 求最新的国务院对企业够购车限制法律或者是规定之类的条文
你好:给你一些参考.
●2007年实施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公开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在内的职务消费。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涉及用车方面,《规定》指出:“企业在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不得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
●2011年,新华社的报道显示,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答疑时表示,对国有企业用车配备管理,重点是严格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2012年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
●2012年11月,财政部等三部委下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013年1月,国资委制定《八项规定》的24条落实措施,提出要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国管财〔2004〕第120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另外:http://wenku..com/view/2cf1413c5727a5e9856a61c5.html。这个没有明确是哪个文,以上的你参考吧。
㈧ 谁知道国有企业投资理财是否违法
广东禁止对扭亏无望企业增资
未经省国资委同意,企业不得投资期货或委托理财
近日,广东省国资委下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收紧省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严禁对已经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增加投资,未经省国资委同意,企
业不得进行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
省国资委强调,该办法主要对下列投资活动进行规范: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子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股权置换,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对外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
广东省国资委要求,企业投资活动应符合国家、省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且预期投资收益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按照规定,为防范投资风险,严禁对已经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增加投资;严禁与资信不佳、资产质量状况较差或明显缺乏投资能力的企业合作投资;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的投资项目;未经省国资委同意,企业不得进行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收购兼并、以非现金方式对外投资的,企业应严格做好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等工作.
㈨ 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买信托理财符合制度规定么
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买信托理财的情况目前很常见
1、国有企业用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章程没有明确禁止的前提下
2、报方案给上属集团公司
3、原则上需要国资委审批
补充:目前很多大型国企都有直属的创投公司,连PE/VC都在投,信托作为风险较低的理财品种,目前都在抢着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