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美国人寿保险到底免的是什么税
人寿保险免税,大家基本都知道。可是细说起来,这到底是免什么税?大多数人恐怕是迷糊的。
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保单受益人免交收入所得税
退休账户401K(包括403B)里面的钱,一旦人过世,会立即转给继承人,算做继承人的收入,需要一次性把税交了,剩下的钱才会给继承人,而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是不算做继承人收入的。
那为什么人寿保险不算做收入呢?
道理很简单:假如你有一栋房子,买了房屋保险。某天不幸房子被火烧毁了,保险公司赔你保险金,这保险金应该算你的收入吗?当然不算!因为你的房子没有了,这个保险赔偿金是补偿这个房屋损失的钱,是Replacement(置换)而已!
运用在人寿保险上是同样的道理。假设被保险人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他如果发生不幸的话,身故赔偿金实际上就是代替他这个人来继续为家庭做经济贡献的呀。
这就是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不算成收入所得的背后逻辑。
以贷款方式从人寿保险里取出的钱,不算收入,也不用交收入所得税
以贷款方式从人寿保险里取出的钱,不算收入,也不用交收入所得税。
有些经纪人在推销人寿保险的时候,一些关键的细节没有说清楚,比如在这点上,就有意无意地模糊成“从人寿保单里取钱免税”。
有储蓄投资功能的保单才能有钱可以取。钱能取多少是根据保单的现金值(Cash Value)来决定的。
为什么要强调保单贷款呢?原因是,本来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是人过世后留给受益人的,而现在我们所谓可以自己先用,实际上是向我们的保单受益人提前去“借”身故赔偿金来用。“借钱“的抵押物就是保单的现金值。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保单能够“用”的钱一定是在现金值的数额之内。
既然是贷款,自然会有利息。但一方面这钱本来就是你自己的,另外保险公司既然要把“活着的时候就能拿钱”作为卖点,收取的利率都是极低的,有些甚至干脆就是零利率。
遗产税问题
如果是一个单单的人寿保险,保险持有人(Policy Owner)是自然人, 人过世之后,身故赔偿金是算入遗产总额来计算遗产税的。
不过,好在美国现在的遗产税免税额逐年上涨,2017年,已经是549万美金一个人了。夫妻双方也就是1098万美金。对于大部分家庭,离这门槛还远着呢。
假如你还是担心财产太多,会有遗产税的问题,那也还有各种解决之道。我们在其他文章中有详细展开,也可以和我们私信交流。
外国人在美购买保险的税务问题
相比起外国人在美国购房,租金收入需要交收入税;一旦人过世,房子要被征收高额的遗产税(外国人的遗产税免税额只有6万美金,遗产税税率大约为40%)。美国的人寿保单对外国人没有收入税,也不收遗产税。
美国身份的人购买的国外保单(香港,中国…...)
有美国绿卡或者美国公民当然是美国的税务居民。美国国税局只对美国的保险(美国境内购买的,受美国法律调整的保险)有以上的税务好处。
这是因为美国国税局对每一份人寿保单都有Life Insurance Definitional Testing和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人寿保险的定义测试和养老合同修改 )测试。测试通过的才能享受免税好处。
其他国家的储蓄投资保单,都不符合美国国税局的要求,因此被视为是投资,加上这几年美国对肥咖条款的运用越来越得心应手,全球追税躲都躲不掉。
所以现在有绿卡的和以后有可能会拿绿卡,移民美国的人买美国以外的保险之前请三思。
『贰』 持美国绿卡的中国人取得的保险受益金要交税吗
看什么保险,只有以生命和伤病为偿付标准的保险收益金才不用交税,其他的都要交
『叁』 移民美国,拿到绿卡后需要缴税吗
只要是手持美国绿卡的人,不管身处地球何处,都要向国税局报税
『肆』 拿到美国绿卡的人在中国的收入需要向中国和美国交税吗
拿到美国绿卡的人在中国的收入需要向中国和美国交税。
首先,绿卡持有者依然是中国人。绿卡只是美国政府赋予持有者的一个凭证而已,凭借这个凭证可以在美国行使除政治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利,并不改变持有者的国籍。
因此绿卡持有者在中国方面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平时该上班上班,该交税就得交税。美国政府对于他们的纳税人都是全球征税的。凡是美国的绿卡持有者,无论每年在美国待多久,无论是美国境内还是境外收入,都需要报税缴税。
(4)美国绿卡购买香港保险税收扩展阅读:
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办依亲绿卡的人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只要是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来等候的期限非常长,绿卡的配偶得等将近5年的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夫妻双方得长时期两地分居。
移民美国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比如办投资移民,这种移民既要有钱还要有具体的项目,只有很少的人才能办到,投资几十万美金,经过审查可以获得移民身份。
普通人只有通过努力,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美国每年都给外国人发放大批的工作签证,这两年每年发放6万多,而在新经济膨胀的那几年,平均每年有12万个工作签证发给外国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请绿卡,批不批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对待移民的问题上,美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政策,在经济好的时候就对外国移民表现得宽容,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对外国人严加限制。在美国经济繁荣的90年代后期,纽约市甚至不怎么抓非法移民了,连当地中餐馆的老板都说,他们当时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已经很少听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馆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拿了绿卡在美国进出就比较方便,机场海关将绿卡持有者和美国公民列在同一个队,入境比较快,不像其他外国人要排很长的队。
『伍』 持美国绿卡在中国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你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吧?给你张表格
建议您按照以下的表格处理: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支付(境内所得)
境外支付(境内所得)
境内支付(境外所得)
境外支付(境外所得)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纳税
免税
不纳税
不纳税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纳税
纳税
不纳税
不纳税
1—5年
居民
纳税
纳税
纳税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陆』 拿到美国绿卡要交哪些税
有很多新移民对美国全球征税政策很担心,担心自己一旦获得美国绿卡就要承担很多税收负担。这主要源于对美国全球征税政策的含义和具体规则有错误的理解。在此世贸通移民集团就几个常见的对美国税收的误解进行纠正与说明。
Q1:一旦获得美国绿卡,美国将对获得绿卡的人的全球资产(包括中国)进行征税吗?
A:这个理解完全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先介绍一下资产和收入的定义。资产是你从过去一直到现在已经获得的财富,收入是你当年的投资收益或者工资,奖金和提成所得。
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仅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
举例来说,假定你在国内有2000万人民币的房地产出租,每年获得租金200万人民币。一旦你获得美国绿卡,美国税务局并不会要求你为2000万人民币的房地产资产价值交税,而只会对每年200万人民币的租金收入部分申报。
Q2:在获得到绿卡后,是否还要增加交纳资产利得税呢?
A:在您拿到绿卡之后,美国是有一个资产利得税的概念,但是这个资产利得税只是在你出售资产时才需要申报。但是美国税务专家建议合理省税,可以再拿到绿卡前先将资产卖掉,或者转移到不移民的一方名下,这样等拿到绿卡后就不存在资本利得税的问题。
Q3:《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要求他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美国居民在该国获得投资收入和来源于美国资产的利息丶股息收入,包括账户余额丶利息丶支付去向等银行账户信息。对于绿卡持有人会有何影响呢?
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涉及的仅仅是银行账户内资金的信息通报,而不涉及到房地产等固定资产的通报。信息通报和缴纳税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多填一个申报表而已,并不需要交什么税。
Q4:一旦获得美国绿卡后,所有的国内收入是否都要缴纳美国税?
A:美国对从海外获得收入的人其实每年有将近9万美元的免税额(对在海外居住时间有要求)。
举例分析,如果夫妇两个人都拿绿卡,每人每年从中国获得10万美元的收入,那么如果他们分别报税的话,扣除9万美元的免税额,每人每年只需要就1万美元的收入报税。而这一万美元,如果在中国已经交了税费,或者如果在美国有生意费用支出,还可以享受抵扣。经过免税和抵扣,估计每人每年只需要交1000-2000美金的税。
Q5:获得美国绿卡后,绿卡持有人的中国公司也需要缴纳美国税吗?
A:这是完全错误的理解。美国的全球征税是针对绿卡持有人个人的。
如果绿卡持有人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没有通过分红的形式分配给绿卡持有人,那么绿卡持有人并不需要为其所拥有的中国公司的利润交美国税。举例来说,如果绿卡持有人拥有的中国公司每年获利1000万人民币,但是绿卡持有人作为股东并没有将公司利润以分红的形式转让个人账户,那么并不需要为这1000万人民币的中国公司利润交美国的税。“肥猫“协议对中国公司没有大的影响。
Q6:美国税务局查税那么严格,一旦被查到,可能有牢狱之灾吗?
A:这个说法有所误解。
美国税务局有一个查税成本的问题,一般每年抽查的数量只有总报税量的1%。据有关资料透露,美国税务局查税的重点是高收入人群,税务报得合理,查到的概率相对来说比较低。
专家提醒,考虑到高收入人群一般都有国内公司可以留存生意利润,并且每对夫妻每年有18万美元的免税额,再加上国内的税费和一些美国生意的支出可以抵扣收入,所以,如果绿卡持有人每年国内收入在30万美元以内,基本上交不了多少美国税,大约每年实际上只用交1万-2万美元的税费,只占收入的5%。
而每年收入在50万美元以内的绿卡持有人被查税的可能性不大。对于那些年收入超过50万美元的,即使查到交税不足,只要补交了税款和利息也就完事了。真正成为美国税务局重点目标的,仍然是那些年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
只要有合理的规划和专业的指导,申请者在移民美国的道路上应该不会再遇到大的阻碍。而真正决定移民美国成功与否、质量低劣,主要还在于选择好的项目。
低门槛投资移民美国“红利”再延时,投资人仍可以50万美元低价投资美国,现在申请还可享受汇率优势,进一步降低EB-5美国投资移民的办理成本。好项目不等人,有意向须趁早。欢迎随时致电世贸通移民集团。
『柒』 移民美国前在香港买的重疾保险和储蓄分红险,要在美国申报纳税吗
你好,首先,目前被国内媒体多次提及的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要求申报的是,到2011年末累积价值达到5万美元以上的“特定海外金融性资产”(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而不是全部资产。
“特定海外金融性资产”指的是银行存款丶股票丶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权益性资产,并不包括房产丶汽车这类实物资产。
“特定海外金融性资产”并不是全部“资产”。换句话说,如果你是在美国境内居住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不管你在美国之外拥有多少房产丶汽车或珠宝,只要你的金融性资产(如银行账户)在2011年年末那天累积价值没达到5万美元(且全年中没有哪一天的金额超过7.5万美元),那么,你并不属于需要申报的对象。
而需要申报的累计价值也与纳税人的居住地有关,如果你2011年一整年没有居住在美国,而是居住在海外,你的金融性资产在2011年末那一天没达到20万美元(且全年中没有哪一天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也是不需要申报的。
『捌』 拿了美国绿卡买香港保险有啥问题
1、多数外国保险不能享受美国寿险的税收优惠
美国的人寿保险都需要经过7-Pay测试,一旦超过金额上限,就会被认定为MEC(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MEC指的就是一些人为了避税而进行的投资,违背了人寿保险的初衷。这种情况下,身故赔付仍然免所得税,但是如果保单持有人在持有期间想要提取,收益部分需要纳税。而如果提取时未满59岁,还会面临额外10%的罚金。
符合了7-pay和MEC的定义后如果想要继续缴费,在当前保额下也是有上限的,加保也会面临重新体检的问题。期间,如果在任何一个年度缴纳的保费超过了对应的限额,保单都会被认定为MEC,后期提取将不再享受税收豁免,还会有一定罚金。
2、外国寿险会被加收额外的税费
根据美国国家税务局(IRS)规定:美国税务居民购买海外保险支付的保费,需要缴纳1%的税金(根据税收法规第4371和4372部分),除此之外还必须报告所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有权。
3、外国寿险申报严格
美国人持有外国保险,如人寿险、重疾险,意外险等,其申报要求都非常严格,涉及到的有:
每季度申报缴纳保费的1%作为消费税;
填写7720税表,申报支付的保费并支付消费税;
填写8938税表,申报持有的保险细节;
如果保险账户的价值超过了一万美元,根据美国境外金融账户申报要求(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BAR),还需要填写Form 114税表申报。并且FBAR适用群体的也是美国税收居民,即美国国籍、绿卡持有者和通过居住测试的外籍人士。
4、美国寿险能减少高额遗产税的影响
美国寿险的身故赔偿金免所得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遗产税的影响,可以让子女可以拿到更多的资产。但是美国寿险的身故赔偿属于持有人资产,被保险人和持有人为同一人时,身故赔偿依然会计入持有人遗产。
去美国移民之后,选择美国的保险不香吗?为什么还要坚持买香港保险。如果是一位负责的经纪人,知道你有绿卡,他也一定不会卖你。
『玖』 拿到美国绿卡的人在美国的收入需要向中国缴税吗
不需要,如果你需要在中国缴,那么就是缴纳20%,不过你一年要回中国住一段时间,流入美国的钱要按照美国税务缴。比如美国是30%。你在中国交完了,流入美国的钱要再交10%。如果你只在美国交,那么中国就不用了。
根据中美税务协定第十四条:中国人在美国打工的收入只需在美国纳税。
要求纳税人就其全球所得报税的,不止美国一家,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中国等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属于国际惯例。但是,报税不等于纳税。很多国家之间都有税务协定,以避免重复征税。
(9)美国绿卡购买香港保险税收扩展阅读
美国永久居民卡使用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reentry permit, 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
此外,依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拾』 美国绿卡和美国国籍海外账户征税政策
从近两三年开始的,以前也有,但是没有这么严格,认真
前两年美国经济不景气,才开始认真执行了
公民,绿卡在海外有一万美金以上的存款或者不动产
是要向国税局申报的
至于税收多少,只有美国的会计会算
一般人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