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候,发现姓名有错误,还能修改吗
考生您好,考试的时候是需要携带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如果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不符的话一般是不能参加考试的,但准考证在打印前都是可以修改个人信息的,建议您检查好个人信息后在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Ⅱ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个人信息填错了,可以修改吗
基金从业注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部分不能自行修改。
可以修改的内容为:考生报名信息为考生所在地、所在行业、所报科目及报考城市等。如填写有误,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修改。
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及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将用于考试入场身份核对,以及成绩合格证上信息显示,请您务必谨慎填写。如填写错误,将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致电考试服务热线转人工咨询。
Ⅲ 私募基金业协会法人变更信息提交错误如何撤回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变更信息提交错误等协会驳回在重新申请。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条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Ⅳ 高管个人有没有办法可以自行删除基金业协会登记的高管信息
不行的,是需要经过私募管理人系统申请的。
Ⅳ 基金备案已提交的怎么修改基金备案的时候多填了一支基金,怎么删除,打中国基金业协会电话没人接…
你给当地的监管机构去个电话,问问看,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貌似不管这。是中国证监会管理这个,你是通过网络进行备案的话就去网站上问一下, 要是不是的话就去证监会官网查询下客服。
Ⅵ 怎么修改私募基金备案系统里的员工人数
备案申请的时候在基本信息页会有员工人数这一项,直接修改就可以。
如果备案已经提交,等待基金业协会审核的情况下是无法修改的。
Ⅶ 如果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但又无法工商信息变更,如何处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考虑到近期各地相关工商注册政策处于调整期,为不影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需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同时确出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的,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不开展与本机构所从事的具体私募基金业务类型无关的其他业务,并承诺待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可正常办理后,将及时完成经营范围和名称变更,并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及时更新变更后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诺情况应如实告知相关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有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如实告知其投资者。
若申请机构具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明确禁止的经营范围,应进行整改并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后才能再次提交申请,此类情形包括:私募机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业务包含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
Ⅷ 基金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高管的信息如何修改上周五通过审核,但是发现工作经历有录入错误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三)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独立董事还应当条件:(1)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3)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以任职。(4)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5)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任职。
Ⅸ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 怎样修改个人信息
由所在单位的资格管理员提交修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