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这个劳动合同书有10个错误分别是哪10个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约定二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
试用期期限约定违法,应当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
“甲方可以提前10日口头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违法,应当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
甲方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当是书面通知。
试用期工资3000元,低于正式期工资4000元的80%,属于违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3200元。
乙方辞职应当提前6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的约定违法,应当只需提前30日即可。
乙方因患病需要进行一个月以上的治疗甲方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的约定违法,乙方依法享有至少3个月的法定医疗期,并且根据不同的已工作年限享有更高的医疗期。
合同一式一份由单位保留违法,合同应当至少一式二份,劳动者必须要有一份。
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约定违法,未办理工作交接并不是单位拒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理由,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因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②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由甲方或用工单位来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你这个是劳动合同上的话吗,这个是正常的,就是用人单位有义务代扣代缴你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你的工资需要交纳个税的话,税务局规定公司必须要代扣的),另外在交纳社保方面,公司在帮你交纳公司部分社保时,同时你自己也需要交纳个人应缴那部分(这部分是你自己应该交纳的,公司也会从你的工资里代扣代缴的),上述两项公司会从你的应付工资里代扣的,是正常合法,任何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
③ 关于公司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会计分录
我认为可以这样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障费(单位缴纳部分)
应付工资(个人缴纳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
等支付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扣掉单位代付的部分保险费后的应付工资余额)
贷:银行存款
分情况也可以计入业务活动成本中。
④ 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⑤ 合同里写着,合同期内乙方的社保费用甲方承担,是承担全部吗
社保费用,单位与个人有各自的承担比例,如果没有约定,就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来承担。本合同称“合同期内乙方的社保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理解为按各自应负责的比例来承担。
⑥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
⑦ 怎么理解工资待遇为3150-35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
就是工资基本上就是3200元,自己交五险一金大约是550元左右。到手约2700元
⑧ 社会保险费能全部由劳动者承担吗
问:我们是某国有科研机构的正式工,90年代末单位效益极差而在单位的动员下外出自谋职业,但并未签订任何停薪留职一类的协议。后来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时要求我们个人承担所有的社会保险费,虽说觉得不公平但为了将来能有养老保险待遇,我们都按要求支付了全部社会保险费。这么多年来单位没有支付给我们一分钱的生活费却还要我们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这样合法吗? 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相应的比例分别缴费。用人单位不能将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随工资一起发放给个人,由个人自行参保缴费。对于停薪留职人员、长期休假人员、外借人员等特殊劳动者,双方有协议的,社会保险按约定办理;没有协议的,应按规定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继续缴纳。另外,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待岗或放长假,用人单位一般应发放生活费。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将应由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退还给你们。 答: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经营需要为由而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因劳动者本人客观原因的除外。如劳动者患病不能从事合同约定的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则属正常的用工自主权。由于你休病假的时间较长,单位若不及时安排人手接替工作可能会对业务造成影响,故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岗位是合理的。
⑨ 员工工资已包括员工应自行承担之个人所得税及各类法定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1、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上述条款中“本合同项下所指的乙方之税前月工资均包括乙方应自行承担之个人所得税及各类法定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但是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除外.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应当代扣代缴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有三层含义:
乙方(职工)承担住房公积金中需个人缴纳的部分;
甲方(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中单位应为乙方(职工)缴纳的部分;
甲方(单位)从乙方(职工)工资中扣除乙方应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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