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保险学
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存在的专业知识,保险行业也不例外。这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保险学,究竟什么是保险学呢?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保险在很多人的传统概念就是保障自身安全的一种赚钱行业,其实不然保险是分为很多种,更重要的是保险是一门学问,是一种生活态度。保险学(Insurance)是保险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也是全校除保险以外其他专业的选修课。作为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是保险专业学员从公共基础课转入保险专业课学习的桥梁,是保险专业课学习的理论基础。作为金融、经济等其他专业的选修课,通过学习可深化对保险的了解,明确保险在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作用。基本框架保险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升华的过程,从保险法学到保险,保险数学,从综合保险学到微观保险学,总体保险学,保险学逐渐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保险商品关系。作为保险学研究对象的保险商品关系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之间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保险商品的经济补偿功能。在保险商品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另一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即当发生保险事故或出现约定事件时,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对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给付,以保障对方的生产或生活的正常运行。保险商品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商品关系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第一,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之间因保险商品交换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保险人作为保险商品经营的主体,在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商品服务的过程中,与客户结成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即商品交换关系。联结保险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纽带是保险合同。由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保险学法律关系。保险法律关系是保险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保险经济关系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存在基础。第二,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之间因经营保险业务而形成的保险商品交换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与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等之间因从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活动而产生的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第三,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保险企业之间的保险商品关系包括保险公司之间,原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之间以及再保险公司之间因保险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保险商品关系。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保险企业,从性质上看,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股份有限保险公司;从形式上看,有内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从业务内容上看,有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从经营范围上看,有全国性保险公司,区域性保险公司等。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还会出现一些其他形式的保险企业,从而形成一种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并存的保险市场格局。这些保险企业,不论其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保险学市场经济中均处于平等地位。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它们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既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又存在相互协作关系。第四,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指国家保险主管机关对在本国领土上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和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保险中介人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与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根据保险市场的需要,决定是否批准成立新的保险企业等。政府对国家负责。企业按政府规定经营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二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保险商品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商品经济关系。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关系必然有保险市场的竞争。为了保障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宏观上需要对保险市场进行管理,包括经济手段的管理,行政手段的管理和法律手段的管理,从而形成一种为保证保险商品交换正常运作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体系结构任何学科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保险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更是如此。撇开早期的保险学,如保险法学,保险数学等不谈,即使到了近代,保险学的体系结构也未形成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格式。有人曾经将保险学分为原理和实务,也有人将保险学分为总论与分论,还有人将保险学分为保险经济学与保险经营学,等等,且各种划分方法及其内容也不尽相同。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原因在于,方面人们在主观上对一门学科的认识要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受到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和水平的限制,难以达到对客观事物完全正确认识的程度。因此,对一门学科的逻辑结构的安排也就难以做到尽善尽美。保险学体系结构的变化恰好说明了这一点。随着保险这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保险学及其体系结构也会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我个人认为将保险学分为四个部分较为恰当,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理论分别论述保险与风险的关系,风险的定义与分类,风险管理;保险的性质,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合同及其特征,要素,保险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及其在保险经营实务中的应用等。第二部分:保险实务分别论述保险形态及其分类、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等经营实务,包括各种保险的特征、内容及相关条款等。第三部分:保险经营分别论述保险经营的特征、原则、环节、以及保险单设计技巧、保险精算原理,保险营销方式,保险基金运用和保险经营效益的评价分析,保险经营风险及其防范等。第四部分:保险市场分别论述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保险市场的监管等。学生具备保险知识及相关经济知识,能从事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保险财务会计、基本精算技能的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 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2. 了解和掌握与保险专业密切相关的金融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3. 掌握规范与实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 关注和了解世界经济的发展动态、我国经济政策和保险理论前沿动态。5.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从事社会调查和实践。
2. 保险学的就业前景怎么样
作为一个保险学专业的学生,我也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因为真实情况就是这样,外行人只要一听到我们是学保险学的,直接就默认为我们是卖保险的,但是我们真的不是卖保险的,我们也是搞金融的啊,只不过是从事金融保险方面的工作罢了,和一般意义上的卖保险有很大的区别。
三、证券、金融类工作
这方面的工作比较杂,涉及到的小分类也有很多,但是总的来说,市场反应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因为毕竟它和专业知识有关,做起来也相对得心应手一些,同样的,这也是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做基础的。
谢谢阅读,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想要的答案
3. 太平洋保险公司是属于个人性质还是属于国家的!
太平洋保险公司既不属于个人性质,也不属于国企,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A股:601601、H股:02601),又称太平洋保险,简称中国太保或太保,前身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
2001年,根据中国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分业经营机构体制改革的批复,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是中国大陆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仅次于中国财险,也是三大人寿保险公司之一。它本身经营多元化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
2016年8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52位。2018年7月19日,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中国太平洋保险位列220位。2019年7月,发布2019《财富》世界500强:位列199位。
(3)保险学的个人性扩展阅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旗下公司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交所成功上市,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太平洋寿险遵循寿险规律,大力发展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重点拓展个人传统型保险、分红型产品的期缴业务和短期意外险业务;实施差异化的区域发展策略,在巩固优势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快速增长的潜力市场。
围绕提升价值增长的能力,公司加大基础管理和改革创新力度,强化销售渠道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和培训支持,推广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组合销售模式,实现营销队伍的持续增长和产能提升;完善后援支持和集中运营平台,进一步提升集约化经营水平。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产险”)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的一家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亿元。
太平洋产险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司承保业务涉及航空航天、电力能源、石油化工、基础建设以及金融贸易、船舶汽车、机械设备、电子通讯、仓储物流、纺织烟草、科技创新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公司在 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50 多个主要港口城市聘请了保险检验、理赔和追偿代理人,并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了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
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9 日 正式成立,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1991年5月13日诞生于上海,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2011年分别入选美国《财富》、《福布斯》和英国《金融时报》世界500强企业。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以“专业、稳健、服务、卓越”为经营理念,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太平洋保险香港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并获得香港政府同意,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1994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5亿港元。公司经营一般保险业务,主要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意外及健康保险、汽车保险、航空航天保险、船舶保险、货运保险、财产损坏保险、一般法律责任保险和金钱损 失保险等产品和服务。
中国太保投资管理公司
中国太保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2日正式成立。由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注册资本为5000万港元。公司设在香港。公司于2011年2月7日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进行第九类受监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
长江养老保险公司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5月19日,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一家养老保险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专业化的养老金管理机构。
4. 保险学 就业主要从事什么工作,待遇如何
学生毕业后,对口就业方向主要在各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工作,以及大中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障机构、政府部门,还可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据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本专科专业就业状况显示,保险学专业的就业率区间处于B+阶段,该专业的平均就业率≥85%。211院校就业率≥95%。2012年保险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4500-5000人。
据《2013中国大学生就业报考》统计,保险学在2012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满意度较高的主要本科专业中,排名第三,就业满意度为68%,仅次于建筑学(74%),学前教育(69%)。在2012届毕业生平均月收入最高的50个主要本科专业中,排名第六,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4253。由此可见,保险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薪酬起点较高。但据统计2009届毕业生毕业三年后薪资较高本科专业中,保险学专业却没能挤进前十名。
5. 保险的特征
6. 怎么理解保险合同的个人性
保险合同的这一特性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是指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
7. 求一篇《保险学 学习体会》
《保险学概论》互动学习体会
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1、XXX老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学习方法,在与现实的对接中深化理解,了解所需所求,吸引学生,激发了学习热情。XXX老师的教学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注重案例教学,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难点讲的非常细致。
2、通过学习使我们对保险公司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保险学这门课有了一个比较具体、形象化的认识,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
3、在保险学案例分析中,xxx教师通常不给出标准答案,先启发我们思考再总结归纳结论。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 综合性强,学生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大,不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从而拓宽我们的思路,积极思维,想方设法地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能力。
4、保险学学习使我们在校期间就能通过案例学习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切实理解保险概念、理论和原理。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和保险改革发展实际,吸收保险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保险市场的新动向,使我们不仅掌握保险专业的基本原理, 而且还能紧跟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拓宽专业知识视野。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对保险学科的基础理论、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学习本课程后,同学们对保险业在市场经济、金融经济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观上的认识,对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市场操作等也要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各项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手段和方法,熟悉保险市场动作的基本规则,知悉保险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2、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变化与发展历程,将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于保险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之中;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就业所需的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