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保人是别人,受保人是自己的保险在填报个人事项时需要填吗
你是被保人当然要填全信息了。
2. 公务员哪些保险需要财产申报,而哪些保险不需要
很多国家都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目前我国规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更为广泛。
例如,澳大利亚规定,部长、部级人员和高级公职人员需要报告财产;
韩国规定,政务职公务员、四级以上公务员、司法与税务等特殊部门七级以上公务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申报财产。
根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有14项。
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
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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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被保险人是配偶和子女的,需要上报吗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被保险人是配偶和子女的,当然需要上报了。
4.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事项中非投资性两全保险(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险)是否一定申报
要是自己加入的商业性的保险,也属于财产的一部分,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就有藏匿财产的政治风险,如果没有特别的隐私,不要侥幸隐秘所有收入和资产。
5.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投资性保险怎么填
重疾保险用不用填报
6.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到底有哪些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7. 人寿保险需要在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中填写吗
如果您是国家公务人员,只要是在合法收入之内的可以如实告知的,本身保险公司就有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何况国家也大力提倡鼓励购买商业保险,于国于民都有利的!如方便可以加我
8.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保险要填写吗
肯定要
9. 个人人身保险有哪些事项可以报销
个人人身保险中的重大疾病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发生的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被保险人所患病只要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就可得到赔付。
其用途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的治疗后期会产生的高额的治疗费或手术等费用。二是能够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生活,从经济条件上支持被保险人及其家庭,防止因疾病使之陷入困境。
10. 个人事项报告中的投资型保险是指什么
非投资型的是指不通过保险获利的纯保障型保险产品,比如大病保险,意外险医疗险等等,投资型的比如可以拿分红的有投资账户的保险,一般投保费用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