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基金公司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并处罚多少元以下,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 如果基金经理违规名下基金怎么处理
一位基金公司的人士透露,今年5月份,时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的马乐和家人准备出境游时,发现其已经被边控。
大约一个月后,6月21日,博时基金公告称,马乐因个人原因离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同时没有转任公司其他岗位。这意味着马乐辞别了博时基金。
“马乐在7月初就已经被相关部门控制。”上述基金公司的人士称,由于马乐是辞职后才被控制的,具体是哪个部门出手目前不得而知。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了这一事件的发现过程:深交所的交易监控系统查出,有一个资金总量达10亿元的账户,其仓位特别是小盘股的仓位,与博时精选的仓位高度重合。监管部门顺藤摸瓜,还查出了另外一个隐秘账户,该账户可能是由马乐间接控制,账户资金从不到1000万元通过股票操作炒到了3000万元。
接近交易所的人士也向本报透露了马乐目前已经被控制及被查出两个嫌疑账户,但没有透露具体的账户金额和获利数量。不过,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基本认同两个账户涉及金额分别为10亿元和3000万元的说法。
“两个账户应该主要都是通过对博时精选仓位中的小盘股进行先进先出的操作来获利。小账户的操作相对灵活,其操作可能追溯到马乐任基金经理之前。”一位接近马乐的人士称,马乐人很聪明,健谈,也非常勤奋,在博时内部很被看好。
公开信息显示,马乐从2006年7月起至辞任基金经理,历任博时基金公司研究员、研究部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
2011年4月12日,有5年证券从业经历的马乐被提拔为基金经理,与余洋共同管理博时精选基金。2011年5月4日,余洋离任博时精选的基金经理,该基金由马乐单独掌管。
博时基金方面称,马乐已经从公司离职,对其目前的情况并不了解。博时基金一直在合法合规地运营,目前没有收到任何被调查的消息。
③ 企业违规,个人资金被扣押,如何支付个人利息
契约违规个人资金被扣押,这个时候如果要支付个人利息的话,只能够请求朋友来帮忙代还了
④ 私募基金违规行为要受到什么处罚
这得依据私募基金具体的违规行为来确定哦,比如近期私募新规规定所有私募机构必须完成产品备案,如果没能在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将面临无法发现新产品的处罚等,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违规行为。另外如果想了解更多私募知识可以登录私募排排网去学习哦,里面私募知识资讯还是很丰富的,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⑤ 举一个在基金运作中违规的案例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09年06月19日介绍说,对融通基金案调查发现,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000537,股吧)等多只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⑥ 哪些私募基金行为会被处罚
1.未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未按照基金合同管理基金,进行投资;
3.未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4.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5.未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提供事项;
6.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7.未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为基金财产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8.未履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9.私基基金未按时备案;
10.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营与私募基金无关或者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进行利益输送;
11.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算并向投资者报告投资者账户信息;
12.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未编制定期基金报告;
13.未对未托管的基金财产采取隔离措施的;
14.未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
15.未对私募基金财产实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16.未建立防范与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的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17.未经登记,使用“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的;
18.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募集资金或者转让基金份额,或者导致投资者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的;
19.未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20.从业人员炒股不申报;
21.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
22.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23.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私募基金;
24.委托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5.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26.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27.利用私募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28.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⑦ 国企领导个人投资基金是否合规,是否属于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行为
你所说的投资基金是指他个人购买基金,还是指他参股基金公司?这两个差别很大,前者是正常的投资行为属于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只要没有利用职权与内部消息就没事,后者作为国企领导对于参股持股行为应该是有限制的,要看具体情况。
⑧ 炒房客遭围堵!广东排查2.77亿违规资金,违规者将如何处罚
违规者肯定会直接断贷,并且会被银行要求退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因为违规使用自己本身就违反了贷款协议。有媒体透露,这段时间,广东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信贷资金流向审查,几乎所有广东支行都接到了相应的任务,对信贷资金进行调查,从最新的消息来看,仅在广东就追查出了两亿多的资金被违规使用,预计未来这些违规者将会被强制退贷。而审查还在持续,未来不光是炒房者,就连普通人申请房贷也会被审查。
⑨ 处罚基金管理办法
名称不要用处罚基金管理办法,建议使用《共同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结构建议如下:
1.0目的
2.0范围
3.0职责:由谁实施、谁管理、使用的权限
4.0定义:共同基金的含义
5.0操作内容
5.1基金的来源(与公司相关奖惩制度结合)及给付方式(现金、工资扣除)
5.2基金给付的标准(在奖惩制度里面警告一次多少钱,记过一次多少钱?)
5.3基金的存放管理处所及相关要求
5.4基金的用途
以上!
⑩ 个人项目违规资金纪委有权没收吗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
加强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工作,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8〕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暂予扣留、封存、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的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或牵头组织其他部门联合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违纪违法款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追缴的,要及时没收、追缴;确需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二、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办案处室经手的没收、追缴款物,一律交由机关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机关财务部门应有专人管理,设立专门帐户。暂予扣留和封存的款物亦应有专人妥善管理。
三、要按规定及时将违纪违法款物上缴国库,或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不准将违纪违法款设立“小金库”。
四、建立健全对违纪违法款物收缴和管理的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收缴的违纪违法款物的,依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对违纪违法款物的收缴和管理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发现问题,限期纠正。各单位要于年底前将有关清理情况 报中央纪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