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各类基金的风险等级
基金产品 有五个风险等级,分别是: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
R1和R2级:R1和R2的投资范围基本相同, R1级别投资低风险部分的比例会更高,一般属于保本保收益的产品,R2一般属于浮动收益类产品,不会承诺保证本金。这两个等级的投资方向基本相同,一般是银行拆借,企业或国家债券等较低风险产品。
R3级:R3产品一般是将R1,R2的部分投资产品与一些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相结合,做资产配置,且高风险产品的所占比例不超过30%。该级别不保证本金,结构性产品的本金保障比例一般在90%以上,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R4级的产品一般投资于股票、黄金、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且比例可超过30%,不保证本金,风险和收益都较大,收益波动性也较高,受到各类因素影响,亏损的可能性较高。
R5级:该级别产品可以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并可采用衍生工具,杠杆放大的方式进行投资。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和预期收益也很高。
② 资产评估企业要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会计分录怎样做
计提时:
借 管理费用-职业风险基金
贷 职业风险基金
用时:
借:职业风险基金
贷:相关科目
③ 风险基金怎么申请
你说的是VC吧。。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VC)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
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风险投资的特征】
1,投资对象对为处于创业期(start-up)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30%左右股权,而不要求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 venture capitalist )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
除了种子期(seed)融资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风险投资的特点】
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Equity),而不是借贷资本(Debt)。风险投资为风险企业企业投入的权益资本一般占该企业资本总额的30%以上。对于高科技创新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昂贵的资金来源,但是它也许是唯一可行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虽然说相对比较便宜,但是银行贷款回避风险,安全性第一,高科技创新企业无法得到它。
风险投资机制与银行贷款完全不同,其差别在于:首先,银行贷款讲安全性,回避风险;而风险投资却偏好高风险项目,追逐高风险后隐藏的高收益,意在管理风险,驾驽风险。其次,银行贷款以流动性为本;而风险投资却以不流动性为特点,在相对不流动中寻求增长。第三,银行贷款关注企业的现状、企业目前的资金周转和偿还能力;而风险投资放眼未来的收益和高成长性。第四,银行贷款考核的是实物指标;而风险投资考核的是被投资企业的管理队伍是否具有管理水平和创业精神,考核的是高科技的未来市场。最后,银行贷款需要抵押、担保,它一般投向成长和成熟阶段的企业,而风险投资不要抵押,不要担保,它投资到新兴的、有高速成长性的企业和项目。
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平均投资期为5-7年)流动性差的权益资本。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不会将风险资本一次全部投入风险企业,而是随着企业的成长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
风险投资家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风险投资家与银行家不同,他们不仅是金融家,而且是企业家,他们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风险投资家在向风险企业投资后,便加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就是说,风险投资家为风险企业提供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
风险投资家在风险企业持有约30%的股份,他们的利益与风险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风险投资家不仅参与企业的长期或短期的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目标的测定、企业营销方案的建立,还要参与企业的资本运营过程,为企业追加投资或创造资金渠道,甚至参与企业重要人员的雇用、解聘。
风险投资最终将退出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虽然投入的是权益资本,但他们的目的不是获得企业所有权,而是盈利,是得到丰厚利润和显赫功绩从风险企业退出。
风险投资从风险企业退出有三种方式:首次公开发行(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或股本回购;破产清算。显然,能使风险企业达到首次公开上市发行是风险投资家的奋斗目标。破产清算则意味着风险投资可能一部分或全部损失。
以何种方式退出,在一定程度上是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标志。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风险投资家就制定了具体的退出策略。退出决策就是利润分配决策,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时间退出可以使风险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最佳退出决策。
风险投资过程的几个关键环节】
1、搜寻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可以来源于风险投资企业自行寻找、企业家自荐或第三人推荐。
2、初步筛选。
风险投资企业根据企业家交来的投资建议书,对项目进行初次审查,并挑选出少数感兴趣者作进一步考察。
3、调查评估。
风险资本家会花大约六周到八周的时间对投资建议进行十分广泛、深入和细致的调查,以检验企业家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并发掘可能遗漏的重要信息;在从各个方面了解投资项目的同时,根据所掌握的各种情报对投资项目的管理、产品与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进行分析,以作出投资决定。
4、寻求共同出资者。
风险资本家一般都会寻求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这样,既可以增大投资总额,又能够分散风险。此外,通过辛迪加还能分享其他风险资本家在相关领域的经验,互惠互利。
5、协商谈判投资条件。
一旦投、融资双方对项目的关键投资条件达成共识,作为牵头投资者的风险资本家就会起草一份“投资条款清单”,向企业家作出初步投资承诺。
6、最终交易。
只要事实清楚,一致同意交易条件与细节,双方就可以签署最终交易文件,投资生效。
④ 关于工资中风险金的
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压员工工资做押金、风险金之类的。
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
你可以向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向你种情况一般通过投诉应该就可以解决了.
⑤ 公司每月从工资里面提取10%作为风险基金的做法合法啊
应该是违法的,建议咨询律师
⑥ 请问市劳动局:企业能收取职工风险金吗
劳动者不需要上缴,单位收取风险金或责任金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⑦ 公司扣除职工的风险金合理么
剥削劳动者,不管谁对谁错,都不能以莫名的理由克扣你的工资,你打当地劳动保障局监督电话投诉。
⑧ 关于公司扣员工风险金是否合法
如果是入职时候就要扣,那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举报,但是,大部分时候是不了了之。。。现在经济条件不好,如果不想失业。。接受把,
⑨ 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吗
问:我所在公司有一个规定,每位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有10%要被扣掉,作为所谓的风险金。如果年终公司达到了预定的产值目标,风险金就会全额如数退还给个人;如果公司没有达到指标,风险金就不返还给个人了。这种做法对吗? 我仔细阅读了公司的个人劳动合同,里面第六章涉及到薪资的内容有这样一条:乙方薪资中扣款项目与金额均按国家、地区相应法规及甲方规定办理,薪资扣款包括:考勤扣款,薪资扣税,社会统筹扣款,住房扣款,其他应扣:除上述扣款项目外的其他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违规扣款、质量责任扣款、借款扣款等)。这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出风险金,而且我询问过公司的其他人员,他们也从未看到过任何文件陈述风险金的问题。 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而且,一年刚刚过去了,我听说公司确实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的钱就真的被扣掉了。 答: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仅限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法律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是不能擅自扣发的。从您的来信中可以看出,单位与您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扣留风险金,因此扣发您的工资已经缺乏合同依据。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用人单位扣发职工的工资作为风险金呢? 劳办发[1995]150号《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为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向职工收取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禁止的范围。据此,企业向在职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要遵循自愿的原则,您所在的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就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这显然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