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工程招标项目中对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
招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
⑵ 保证金和保障金和风险准备金的区别
风险保障金、风险保证金和风险备用金,这几个看起来都差不多的词,有什么区别呢?实际上,它们是同一个概念。
风险保证金,又叫风险备用金、风险保障金,是目前P2P网贷平台最常采用的安全保障方式之一。
一般来说,风险保证金都是由平台首先设立一个风险保证金账户,并拿出平台自身的部分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的启动资金,然后在每笔借款成功时,平台从收取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放入保障金账户中。风险保证金提取的比例一般会根据平台的坏账率而定,大概为2%-3%。
当平台上的投资项目发生逾期时,平台会根据风险保证金的使用规则,在项目逾期一定时间后,由平台从风险保证金账户中取出资金为投资人进行本金或者本息垫付。
除了部分无担保无垫付和自身担保的平台外,现在大部分的P2P平台,像共赢社也采用项目保障金或者是风险保证金来对平台上的投资项目进行本息或者本金保障。对于平台来说,相比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风险保证金模式的整体操作比较简单,所需条件也较低。
举个例子,平台有1000万的风险保证金,每个借款人再缴纳借款金额20%的风险保证金,借款人缴纳的部分会随着还款结束而返还,所以风险保证金是一个变动的数字。一般刚起步的正规平台都能覆盖投资总额,也就是逾期后可以不用等处置抵押物就直接垫付给投资人。
还有的平台会承诺第一时间垫付给借款人,就是你的利息和本金都会如期到你的账户,即便借款人逾期还款了。这就需要平台前期做好风控措施,控制坏账率。
⑶ 廉政风险保证金返还怎么做账有考核金额比如缴纳是200,返还是200的倍数
1、收保证金,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2、返还本金,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3、兑现奖励,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贷:现金4、分配奖金。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
⑷ 投标的保证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综上所述,如果投标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没收保证金的行为,则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风险项目保障基金返还扩展阅读:
一、投标保证金的含义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
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
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因此,不存在以上没收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⑸ 要求返还风险保证金和要求返还欠款两个诉讼请求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起诉吗
基于同一个合同,可以提 出多项诉请。合同之诉。
⑹ 淘宝的风险保证金怎么退
登录淘宝卖家中心,进入淘宝服务里面的“消费者保障服务”,进入保证金页面之后,点击解冻,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解冻了。你好,上述操作可以尝试一下。
⑺ 如何理解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返还问题
案例介绍
力天公司就一建设项目组织了招投标,经过法定的程序,海峰公司中标。在收到海峰公司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力天公司向海峰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三天之后,力天公司通知海峰公司,原建设项目已被取消,双方不再签订施工合同。海峰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力天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力天公司表示愿意退还已收取的10万元履约保证金,但不同意海峰公司双倍返还的请求。
对于履约保证金应否双倍返还,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力天公司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第二种意见认为,力天公司不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海峰公司的诉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的规定,理应驳回。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原因在于:
一、《办法》第八十五条因与《招投标法》、《合同法》抵触而无效
海峰公司起诉的主要依据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制定的《办法》。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根据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原则,当《办法》中的条款与《招投标法》、《合同法》抵触时,相关条款即归于无效。
《招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见,《招投标法》中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单向的:当中标人违约时,招标人可不予返还;而在招标人违约时,中标人却无权要求双倍返还。
《合同法》奉行等额赔偿原则,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当事人只能就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赔偿。海峰公司要求力天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实际是要求法院在不考虑实际损失的情况下,适用定金规则。在缺乏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这种背离《合同法》一般原则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二、履约保证金的适用以施工合同的生效为前提
有观点认为,即使《办法》第八十五条因与《招投标法》、《合同法》抵触而无效,但该条规定可以视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从而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也是不成立的。在招投标法律关系中,通常存在着两个合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双方所成立的预备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适用必须以施工合同的生效为前提。
履约保证金中的“履约”二字专指施工合同的履行,而并不包括预备合同的履行。尽管预备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也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获得履行,但由于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合同的订立,因此,对预备合同的保证金应称为“订约”保证金,而非履约保证金。
本案中,力天公司在向海峰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并未与海峰公司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招标人违反的是预备合同,而并未违反施工合同。因此,即使《办法》第八十五条被视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本案也不属于其规定的适用情形。
三、力天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不支持海峰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的请求,并不等于海峰公司就不能获得任何赔偿。海峰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向法院提交证据以证明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力天公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海峰公司只能要求力天公司赔偿既得利益的损失,而不能要求力天公司赔偿可得利益的损失。
由于施工合同没有签订,海峰公司无权要求力天公司赔偿履行该合同所可能带来的利润。海峰公司只能就其实际支出和所丧失的缔约机会提出索赔,且其数额不应超出如施工合同履行时所获得的利益。
⑻ 风险保证金是什么能要的回来吗
可以,但要以实际情况为准。一般来说,风险保证金是交易双方通过合约约定的一笔资金,并不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即使已经缴纳了风险保证金,但是以后仍然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如果风险发生,则该保证金就会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用来补偿损失,因此就存在无法回收的情况。一个企业或个人,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而单独放置和管理的一些钱,以便将来真的发生风险损失时,用这些钱来补偿损失,避免出现经济危机。
这种手段属于风险自留,是风险管理的一种。
如果企业或个人认为风险可能巨大,自身难以承受,则可以考虑风险转移,例如转嫁给保险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