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自己交的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不可以。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1)提取保险个人部分扩展阅读: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Ⅱ 社保卡里的医疗保险是只能取个人缴费的部分吗
只能取出医保存折里面的钱(有的地方是社保卡),不全是个人缴纳的,里面的钱分两块:
1、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即缴费基数的2%;
2、单位缴纳的部分因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为:
(1)不满35周岁的员工,是按照缴费基数的0.8% 划入;
(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是按照缴费基数的1%划入;
(3)45周岁以上的员工,是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入;
(4)不满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
(5)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按一年度本市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
另外个人账户还有一些利息,以及其他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而公司缴纳的大部分全部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住院大额医疗互助基金了,预防参保人员未来医疗方面的支出,是取不出来的。
Ⅲ 医疗保险个人交那部分 能取出来吗需要什么手续是不是拿社保卡就能取
1.有的地方能取,比如北京缴纳社保的都会有医保存折,个人部分每月都在医保存折中,可取。有些地方离职后,凭离职证明可取。
2.有的地方不能取,只能在定点药店或者定点医院消费时使用。或者离职去外省的话,可转移至外省的医保账户中累计。
具体的您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下当地社保,看当地是什么政策。
Ⅳ 社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可以取吗不懂求解
社会保险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存在个人账户,但是非极端情况下,该账户金额并不能提取,仅限于今后计算当事人养老金金额并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之用。
极端情况包含当事人移居海外、去世、达到法定退休但是累计参保缴费时长不足15年等,在此类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家属可以凭相关证明办理当事人养老保险账户的退保销户手续,届时其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合计可以支取。
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Ⅳ 你好、怎么可以提取养老金个人部分
根据规定,除非当事人移居海外、去世等极端因素及对应时间重复缴费,否则是不能退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