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必须以公司形式存在。
具体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可参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七十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㈡ 公司为个人交保险交多少
1.无论你的户口在哪,公司应该缴纳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般公司只会缴纳前3项)
2.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1%和工伤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保险比例全国统一,但是缴费基数因个人收入不同而不同,如果职工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应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各地社平工资标准不同 。
3.应该不能从我工资里扣保险钱。
4.各项保险是根据公司算的,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1%和工伤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 。
5.公司一般在员工过了试用期都会给员工办理保险。
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保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㈢ 私人保险公司有几个
关于这封内部邮件怎么看:
>主题:关于焦点访谈寿险电话扰民事件的几项应对措施
为了及时作好内部宣传,协助业务队伍正确认识事件情况,澄清客户误解,防止可能发生的负面报道或媒体的暗访,不影响业务队伍的正常展业行为,请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应对措施:
>1、对营销职场内部设置的“电话销售间”进行清理(本周反馈清理情况);
>2、以营业部经理和课长为主体,对业务员以个人名义聘请的电话助理进行沟通,建议转外勤或辞退;
>3、营销职场若有外部媒体采访,营业单位不得私自接受采访,需报分公司品宣室统一口径接受采访;
>4、营业单位对内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就媒体对“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不恰当的电话约访方式”报道回应》的报道来向业务队伍宣导公司对此次事件的态度,避免业务队伍内部传播负面言论,影响业务队伍正常电话约访的展业行为;
>5、严格加强职场的内部管理,避免形似可疑的人在职场出入,或四处询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个人如何起诉保险公司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起诉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2、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4、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4)保险公司个人扩展阅读:
起诉时,原告同时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侵权赔偿与保险赔付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共同诉讼,本应分案处理,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且该请求权是法定的,故可从诉的合并的角度,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起诉时,原告仅起诉肇事方的,应向原告进行释明,由原告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或者由保险公司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经释明后仍不追加的,以及保险公司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依职权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
保险公司虽非事故责任人,但根据《保险法》第5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交强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赔付主体,与案件裁判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院不得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剥夺其正当的诉讼权利。
并且交强险“先行赔付”原则系法定原则,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肇事方的责任须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确定后方能判断。故应当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当事人。
对于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问题,道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请求权基础是侵权法律关系,保险公司对该案件的诉讼标的并无独立请求权。
而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对受害人具有先行赔付、直接赔付的义务,且该赔付义务源于保险公司与肇事者保险合同的订立,因此保险公司在道交人损案件中的诉讼主张往往依附于肇事者一方,故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于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前已所述,在此略。
例外情形。实践中,特别是外地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交警事故认定书上的保险公司信息仅为保险单号,法院无法查明保险公司的具体信息,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率的角度出发,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仅审查侵权法律关系,并且《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可由保险公司对肇事者进行赔付,故法院可以不依职权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起诉
㈤ 查询公司个人保险公司
问他工号,然后打电话查询,95511是平安的,95519是中国人寿的,95500是太平洋的,其他的保险公司在自己查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㈥ 申请员工个人保险公司
直接致电给该保险公司客服要求更换业务员!有不满意的还可投诉!不需填写任何申请!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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