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维修基金计入什么科目
一、房屋维修基金计入管理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费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费
贷:银行存款
二、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用于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和房屋本体的维修、更新、改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日常修理费用是计入损益的;而更新改造支出须待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且替换相关账面价值。因此,购入房产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三、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⑵ 企业购买办公楼交纳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怎样入账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在会计进行核算时,维修基金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但如果没有发票则不能税前扣除。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⑶ 公司购房支付的办证契税和维修基金等应该计入那个会计科目
计入房产购置成本,直接购置房产,通常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企业购房业务,需要先确认所购房产目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应该做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为了自用的房地产,则做为固定资产入账。
而不管是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时都按成本模式计量,其购置成本,包括为持有房时支付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
因此,公司购房支付的办证契税和维修基金,应按分类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或者固定资产科目。
⑷ 企业住房维修基金的会计怎么处理
单位购房 ,缴纳的维修基金 ,计入固定资产的房产总价值。
企业住房维修基金计入房产购置成本,直接购置房产,通常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企业购房业务,需要先确认所购房产目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应该做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为了自用的房地产,则做为固定资产入账。
而不管是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时都按成本模式计量,其购置成本,包括为持有房时支付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
因此,公司购房支付的办证契税和维修基金,应按分类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或者固定资产科目。
⑸ 商品房缴纳的维修基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相当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其会计分录为:
一、代收购房者交纳维修基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房屋维修基金
二、维修发生支付房屋维修基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房屋维修基金
贷:银行存款
另外,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⑹ 公司新买房屋缴的维修基金怎么入账
公司新买房屋缴的维修基金并入固定资产的原值。
供参考。
⑺ 购买办公用房支付的修理基金如何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费用。贵单位购买办公房时向房地产商支付的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作为外购成本核算。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同时指出:非住宅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⑻ 公司购买的楼,交的房屋维修基金计入哪个科目
按企业会计制度(准则),没有计提维修费或基金这么一说,应该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能事先计提维修基金。 如果一定要计提,建议贷方计入“预提费用”或“专项应付款”,这样比较合理。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预提费用—维修基金 / 专项应付款—维修基金 使用时再核销。 ###但我们是工业企业,执行的工业会计,是按事业单位要求计提维修基金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才需要计提维修基金。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事业支出—修缮费 / 经营支出—修缮费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⑼ 房地产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如何记账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房(小区)时,通常要提取一定金额的公共维修基金并按规定交存当地小区办代管。公共维修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售房时单独开票收取,另一种方式是从取得的售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据了解目前实践中采用单独收取的比较多,而实质上这一款项是代收性质,所以会计上在收取和缴存时都通过上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即可,不需通过企业损益科目。如果企业确实是另外提取了维修基金,那么这部分费用通常并不能直接对应到特定的成本项目,所以计入费用处理比较好。
税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注:该文目前已废除)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因对已售开发产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担维护、保养、修理、更换等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提取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和预提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按两个文件规定精神,应该理解为企业自行预提但尚未使用的不能税前扣除,而是只能扣除实际使用的部分(已支出或移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