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公证下自己写的财产遗嘱,请问遗嘱公证需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基本概念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申请遗嘱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处分财产
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B. 一个人继承遗产,遗产公证能否把保险和银行分开公证
您好!可以分开公正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还要看被保人的保单上的指定受益人是谁?如果保单上有指定受益人,这份保险的赔偿是归指定受益人的,如果没有,就作为遗产分配。
C. 个人能够对自己部分财产单独立遗嘱公证么
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比如房子,没有明确多少份额的,可以对自己那一半写遗嘱。
D. 银行存款能做遗嘱公证吗
银行存款能做遗嘱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 遗嘱,存款
当事人去逝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持存折、户口本、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权开具证明单位的继承人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实,来确定继承权,同时还需列出其他遗产清单,一起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费用为遗产数额的2%。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欲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因为银行无权调查储户的家庭情况,无法了解继承人有几个,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都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凭这样的继承证明书,才可到银行办理逝者的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F. 老人的遗嘱需要公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公证
大家知道所谓的遗嘱公证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4.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G. 老人去世,无遗嘱,现有银行存款取不出要求开具遗产公证。关于遗产公证问题如下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
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
1、首先必须做一份遗产继承书并进行公证,随后到开户银行进行挂失或更改密码,然后进行其他操作。
2、当事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持存折、户口本、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权开具证明单位的继承人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实,来确定继承权,同时还需列出其他遗产清单,一起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