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缴纳社会保险基数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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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基数的定义
社会保险基数(1)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⑵ 如何计算保险基数
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
如果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⑶ 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赔偿计算标准应如何确定
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赔偿计算标准应按以下几条确定:①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 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②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 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③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④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 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⑷ 保险基数怎么算啊
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1、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2、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3、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1)、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2)、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3)、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4)、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5)、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6)、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4、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5、如果说你的工资是2000,那么医疗,养老,失业,交纳金额为:
(1)、医疗保险:2000*2%=40元,单位2000*8%=160元;
(2)、养老保险:2000*8%=160元,单位2000*12%=240元;
(3)、失业保险:2000*1%=20元,单位2000*2%=40元;
(4)保险理赔基数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基数)
⑸ 保险理赔数额标准怎么算
保险理赔的赔偿计算具体分两方面来操作实施:
一是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
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是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具体涉及到理赔的项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事故造成你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这里的医药费方面需要你提供病历卡,拍片的报告,医药费发票和出院小结和住院医药费清单。误工费需要你提供单位上班的工资明细表和发放清单和劳动合同,没有的只能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来赔偿。交通费、住宿费同样需要正规发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按照住院天数计算。
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你提供修理发票,修理清单的原件,(当然,对方有保险的,你还需要通过对方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评估单)
⑹ 员工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有谁决定
【摘要】郭小姐所在公司的工资分解为基础工资、奖金、津贴等几个部分。因此郭小姐的每月工资收入变化较大,于是,公司与她约定,以基础工资的标准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郭小姐虽然无奈,但也只能接受,直到三年后她与公司合同终止,她才向公司提出社保缴费基数与自己工资收入不符的问题。社保缴费基数可以“约定”吗?社会保险的缴费多少,主要根据缴费基数的多少来决定,因为单位或个人缴纳部分的比例是固定的,即单位为36.5%,个人为11%。缴费的总额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之积,由于比例是确定的,所以缴费的基数就成了关键。什么叫缴费基数呢?通俗点讲,就是职工的平均月收入。比如,你上年度的平均月收入是3200元,但是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是2000元,那么社会保险缴纳应当按哪个工资来计算呢?郭小姐是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对员工的工资分配实行结构工资形式,即将工资分解成基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几部分,根据具体考核计算每月工资。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随着市场情况不断调整变化,郭小姐的每月工资收入变化也较大。为了确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公司与郭小姐约定:以基础工资的标准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郭小姐虽然对公司的说法有异议,但为了能够在公司长期工作下去,因此也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于是,公司就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基础工资为郭小姐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后,公司在合同终止时通知郭小姐不再续订劳动合同,郭小姐对公司不再续用自己感到失望。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郭小姐向公司提出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与自己工资收入不符的问题,希望公司予以解决。公司表示双方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已有约定,公司按约定为郭小姐缴费不存在问题,所以对郭小姐的要求予以拒绝。于是双方发生争议。社保缴费基数有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该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当事人确定的法定义务。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联合颁发的《关于调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从2000年4月1日起,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按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以上规定表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有明确的缴费基数统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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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定
公司可能是按当地最低标准为你缴纳的社保
基本还算合理
按理应该按你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
但是津贴可能会存在变动
公司不可能每个月调整你的社保基数
所以按固定值缴纳社保
这是很多公司的做法
⑻ 社会保险基数如何确定
应该是按工资总额,包括加班费、奖金等等。但是养老保险可以有选择缴费的档次 1-10档 可以选择。最低不能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超过社平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