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委托他人去保险公司代办车险理赔需要给对方哪些资料、请详细点,谢谢了
1、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2、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3、保险公司现场或估价定损时开具的查勘单;
4、被保险人身份证(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或代玛证)、银行账号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的正页、副页、有效年审页复印件;
6、出险时的驾驶员有效驾驶证复印件;
7、双方车辆的维修发票;
8、人员受伤的案件,还需要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簿、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用药清单、出院证明、护理证明、交警的调解协议书…………
希望能帮到大家。
㈡ 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理赔事宜,的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
XX保险公司(承保公司):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1234567)至贵司办理XX保险事项的理赔事宜,包括理赔材料的递送、理赔金额协商与确认等,受托人行为视为委托人行为,相应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1233444
日期
㈢ 个人车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定损理赔吗
你可以替他办理。须提供如下手续
请记录一下:
车的行驶本、
当事司机的驾驶本、
被保险人身份证、
被保险人本人亲笔授权书、
代办人身份证、
定损单、
修车明细单、发票、
被保险人银行卡
㈣ 保险理赔个人委托书
不需要公证,委托书就是通俗所说的全权委托书,就是某某人委托某某人全权办理保险理赔相关事宜,下面是委托人签个名就行,通赔有条件,办理赔款只能在事故发生地或承保地才能办理,不能到第三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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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委托他人保险理赔,理赔金到手,被委托人只给了一小部分给委托人怎么办
不知道你怎么弄的,即使是委托人代为办理,最终这个理赔金是必须进受益人账户的,不可能给委托人,既然进了你账户,你怎么又把这钱送到委托人手里让他占有?所以这个保险合同的具体关系如何你肯定隐瞒了事情,你要把各方关系说清楚我们才能判断。
如果保险公司把理赔金给了被委托人而不是受益人,这是违规的,你可以向保监局投诉要求他重新给。如果是其他原因,你们又无法和被委托人协商解决的话,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㈥ 保险理赔委托书的受托人可以写自己吗还是必须要他人
不可以。如果是自己亲自办理就不需要填写委托书。
委托书的填写一般是把理赔的部分权限委托给受托人代为办理,因此受托人填写的应该是他人。而且现在很多保险公司的委托理赔上,委托人都要具有一定资质才可以接受委托。
㈦ 保险公司理赔委托别人帮忙领取理赔款需要本人手持委托书拍照吗
这个你问保险公司。不同公司规定会有出入。直接问保险公司,问好了再去,省的白跑一趟。问不到就有备无患拍一张呗。也不是什么难事,多一个证件比少一个好。这种为什么也要委托,是行动不便吗?直接打到银行卡不就完事儿了吗?
㈧ 请问办理保险赔偿的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XX保险公司(承保公司):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1234567)至贵司办理XX保险事项的理赔事宜,包括理赔材料的递送、理赔金额协商与确认等,受托人行为视为委托人行为,相应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1233444
日期
(8)委托别人办理保险理赔扩展阅读:
其金额的计算通常有如下方式:
(1)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2) 第一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3)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即只负责赔偿投保财产的损失与约定的限额标准的差额部分。实践中,西方保险企业大多采用第一种方式,我国则采用后两种赔偿方式。
保险赔偿原则:
保险赔偿原则有时也称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作为财产保险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直接体现。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㈨ 保险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理赔吗资料文件都给了人寿揪帮忙办理了,结果平安的就是不接
关于重大疾病理赔金的申请平安的制式条款一般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七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保险单原件;
(三)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四)符合本保险合同第二十五条释义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六)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对于医院的释义:
【医院】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也就是说是要是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检查报告就应该可以!只要报告能够确实证明是恶性肿瘤且不再免除责任范围内就应该可以理赔。但是注意需要“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这个您有没有。如果有的话就行,如果资料详实可以联系当地保监会和行业协会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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