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爸爸有一次得了病,去找保险公司理赔过一次,然后人寿保险公司要把医疗取消,只留主线做法对吗
您好!一般住院费用报销类的保险保险期间是一年的,如果在这一年中被保险人住院是可以理赔的~~但下一年度,保险公司会审核是否要再承保的~~如果审核通不过,就可以与不再承保~~
㈡ 人寿保险公司是否有2013年年底以前病例免提交这一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没有2013年年底以前病例免提交这一条款,一是购买保险时防止带病保险,二是在购买保险后办理理赔必须提供病例。供参考。
㈢ 有专业的人寿保险理赔人员吗想咨询一下关于理赔的问题
保险公司一定会调查,现在所有保险公司和医院都是联网的,可以调病例。如果你去投保不主动告知被查出来保险公司可以拒保,甚至保上了可以拒绝理赔,别说五年,就是10年前的都能查出来。而且就算能保,你父亲以前看过的病也会在合同中进行责任免除,以后发生任何因10年前的病引起的并发症和10年前的病复发的话都是不赔的。而且你父亲年龄超过一定年龄(保险公司不同需要体检年龄不同,一般55岁以上就必须体检)是要体检的,如果体检出一些不合格项就会拒保。而年龄超过60岁(有些公司可能会放宽一点)就不能投保医疗险,只能投保有些公司出的老年防癌险,但仅限癌症,而且不是永久续保的。你可以把具体的病说一下我就知道能不能保保险了。我的客户有多家保险,我为他做保单整理是了解过其它家产品,会不会拒保应该都知道。
㈣ 人寿保险理赔时病例复印件上要盖什么章是病历科的章吗
是病历科的章吗 在学校上的保险,理赔的时候学校负责人说病例复印件上面盖得病历科的章不行,要盖医院的公章,可是去了医院,医院说就是这个章,不给盖别的,还说如果这个章不给理赔那就可以去告保险公司,请问是不是那病历复印件上面盖病历科的章就可以? 回答: 不知道您是亲自去保险公司办的手续还是打各个保险公司的专线服务电话,一般情况下打电话是不太准确的,到保险公司找理赔部专业服务人员还是比较好的,我就是在平安保险公司理赔部的,我们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的病例就是从医院复印出来的盖有医院病案室的专用章的,不用医院其他部门盖章。 其他回答(2) 从容8级2009-12-15病历复印件上面盖病历科的章就可以一脸倦容10级2009-12-15对 这个没有很明确的规定 病理科的业务章就行了 无非就是证明这个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
㈤ 己投人寿保险13天,突发病,这样保险公司理赔吗
你买的是什么保险?现在患的是什么病?你查看你的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条款有没有约定疾病等待期多久。
1、如果买的是重疾险,在等待期内患重大疾病是在保险责任中约定的疾病,看看是不是约定退回所交保费;
2、如果买的不是重大疾病保险,或者现在所患病不在保险责任约定中的,不能理赔。
重大疾病保险,只有过了保险责任约定的等待期后,不幸患病也是在保险责任约定的疾病里,根据约定的给付比例,可以得到相应的比例理赔金。
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保险,请你私信我。
㈥ 入的中国人寿保险,出院后发现病历上写着打呼噜,保险公司能理赔吗
如果是重疾险必定要到了一定的程度才会理赔。病例写的要和医生的诊断证明相同才可以,你这个病例写的比较笼统,最后的确诊病名是什么,这需要明确的写明白,是不是符合保险合同条款承保的内容,有的心脏病要求是需要开胸手术,如果只是做了微创,保险公司有时候就会说没达到赔付程度,而拒绝赔偿。
㈦ 买人寿保险没告知原病史就不能理赔吗
五年内没有住院治疗,持续服药,没事。
你现在购买成功了吗?如果成功,说明核保过了,不用担心。
两年以上的保单合同,出险直接理赔
㈧ 2008年在中国人寿买了一保险,2011年因一小病住院,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说病历上医生的字太潦草,怎么办
看了你以上述说。2008年7月投保,2010年发病,2011年12月住院治疗,出院后理赔。由于你的发病导致2011年12月住院治疗,(你这是叫既往使),所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建议你看看你手中的保险条款。
㈨ 保险公司以无病历为由拒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这样做,我认为是没有道理的。
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被保险人病例病史时间长,意味着被保险人风险较大,保险公司可以在投保时就拒保,或者提高保费作为应对。既然这份保单已经存续了3年多,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将这位被保险人视作可保风险的范畴,理赔时就没有理由再以被保险人风险较大为由再予以拒赔。
也许保险公司会说,病人的病历不是医学鉴定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但这个责任也不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这一方,而在保险公司方面。《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实行的是询问告知原则,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问什么,就答什么,保险公司不问视作无须回答。而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保险专业人士,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投保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应该做出明确的限定。现在这份保险已经存续3年,意味着保险公司认可了投保时提供的根据家属描述做出的病例病史,保险公司就无权再拒赔,这叫“弃权与禁止反言”。
再退一步讲,就算家属描述提供的病例病史与事实有出入,也就是说存在告知不实的状况,根据《保险法》第16条第3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起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不得再以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认为保险公司这样的行为是与《保险法》相违背的,如果保险公司执意拒赔,你们可以持投保单向你们当地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监会派出机构投诉。
祝你们好运!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㈩ 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被保人去世了保险公司不理赔
如果确实在投保的时候不存在心脏有问题,那么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合同也可以起诉。但是如果投保的时候,明明知道心脏有问题,确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个起诉也赢不了。